言及之。盖似评论病证,以辨治方者矣。

  〔亡名氏增广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 存朱彝尊跋曰。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载晁氏读书后志。陈氏书录解题。宋艺文志。作五卷。按宋大观中。

  诏通医。刊正药局方。于是库部郎中陈师文等校正。类分二十一门。录方二百九十有七。然则是书成于汴都也。

  今考王氏玉海置药局四所。其一曰和剂局。在绍兴六年正月。至若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在绍兴十八年又八月。盖师文等校正本。实止五卷。其后添补绍兴宝庆淳 诸方。暨吴直阁方诸局方。故增益至十卷尔。予家所藏。

  乃元时雕本。后附太医助教许洪指南三卷。系建安高氏日新堂板行。

  四库全书提要曰。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指南总论三卷。旧本题宋库部郎中提辖措置药局陈师文等奉敕编。

  案王应麟玉海云。大观中。陈师文等。校正和剂局方五卷。二百九十七道。二十一门。晁公武读书志云。大观中。

  诏通医。刊正药局方书。阅岁书成。校正七百八字。增损七十余方。又读书后志曰。太医局方十卷。元丰中。诏天下高手医各以得效秘方进。下太医局验试。根据方制药鬻之。仍摹本传于世。是大观之本。实因神宗时旧本重修。

  故公武有校正增损之语也。然此本止十四门。而方乃七百八十八。考玉海。又载绍兴十八年。闰八月二十三日。

  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二十一年十二月十七日。以监本药方颁诸路。此本以太平惠民为名。是绍兴所颁之监本。非大观之旧矣。其中又有宝庆淳 续添诸方。更在绍兴之后。兼附用药总论指南三卷。皆从图经本草。钞撮增入。亦不知何时所加。陈振孙书录解题。称和剂局方。其后时有增补。殆指此类欤。戴良九灵山房集。有丹溪翁朱震亨传。曰。时方盛行陈师文裴宗元所定。大观二百九十七方。翁穷昼夜是习。既而悟曰。操古方以治今病。其势不能以尽合。苟将起度量。立规矩。

  称权衡。必也。素难诸经乎。又称震亨得罗知悌之学以归。诸医泥陈裴之学人。闻其言。大惊而笑且排。及治许谦末疾良验。笑且排者。始皆心服。是此书盛行于宋元之间。至震亨局方发挥出。而医学始一变也。又岳珂 史曰。和剂局方。乃当时精集诸家名方。凡几经名医之手。至提领以从官。内臣参校。可谓精矣。然其间差讹者。

  亦自不少。且以牛黄清心丸一方言之。凡用药二十九味。寒热讹杂。殊不可晓。尝见一名医云。此方只前八味。

  至蒲黄而止。自干山药以下。凡二十一味。乃补虚门中山芋丸。当时不知缘何误写。在此方之后。因循不曾改正。

  余因其说而考之。信然。如此之类。必多有之云云。是并不能无所舛误矣。然历代相传。专门禁方。多有是焉。

  在用者详审而已。必因噎而废食。则又一偏之见矣。

  张海鹏跋曰。宋崇宁中置七局。始有和剂之名。绍兴间。改熟药所。为太平惠民局。取崇观以来所收局方。

  分门编纂。名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指南总论三卷。分十四门。七百八十八方。盖有绍兴至宝庆淳 。时有增补。非大观中二百九十七道之旧也。今此本十四门。除产前产后二方。胎神游方催生符。及后附四香。不可谓之方外。止六百七十四方。名增广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后有图经本草。药性总论三卷。无指南之名。既云增广。

  而与无增广二字之本。转少一百十四方。岂陈裴而后。又有从而详校增减者欤。癸辛杂志谓。清心丸二十九味。

  止前八味。至蒲黄而止。自干山药以下。凡二十一味。乃山芋丸所误入者。今此本牛黄清心丸所载。药味次弟。自牛黄至蒲黄。已十九味。后十味以干山药而止。与癸辛杂志所云不同。其为后人重订之本可知也。要之此书。虽有朱丹溪驳辨。然当时精簇方。几经名医之论定。献于朝。行于世。所谓得十全之效。无纤芥之疑者。苟非实有足以惠民。岂竟为纸上空谈。以误世哉。虽传写或间有讹误。不可因噎而废食。余因久无刊刻之家。抄录不无亥豕。所以校对至再至三。以期详慎无误。而付之梓。尚望好我者。惠我古本。

  俾随时订正。幸甚幸甚。乙丑四月。虞山张海鹏识。

  按太医局方。与和剂局方。本自不同。提要误以此书为神宗时旧本重修。疏甚。

  〔增注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十卷 存按是书。不知修乎何人。盖许洪所注。止于吴直阁得效名方。及诸局经验秘方。兹本并宝庆淳 增添新方。

  俱加笺解。则宋季人所续修。卷首犹题洪名衔。

  〔朱氏(震亨)局方发挥〕一卷 存朱震亨曰。和剂局方之为书也。可以据证检方。即方用药。不必求医。不必修制。寻赎见成丸散。病痛便可安痊。仁民之意。可谓至矣。自宋迄今。官府守之以为法。医门传之以为业。病者恃之以立命。世人习之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