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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中国医籍考-第101页

存 自序曰。昔轩岐洞悉医经。论及伤寒。状经脉之传。分汗下之法。定愈否之期。皆以日计者。道其常。举其 要也。若夫诸变不可胜数。内经难以其论。故天复生仲景。以宣其秘。泄传变之 。别阴阳之发病。撰论推展经 义。立方□惠生灵。一理贯通。群绪毕着。第非凡之教必澜深。文简意博。世难窥测。成无己奋起研穷。创为训 解。虽不能悉合微妙。而发明者殊多。更出余意。以着明理论。诚恐理有不明。则执迷妄意。残害必罪。故注外 谆一耳。上宗前哲。亦启后学。宁不殷乎。议论五十首。彰显表里实虚。方论二十章,剖折□直匡佐。夫死生有 据。治疗堪凭。学人引伸触类。自可明其未尽□者。然必究内经与伤寒论。庶乎学有源流。心有主宰。理可自明。
苟然端本寻支。徒尔检阅斯集。则重道成氏之心。终可懵然昧理也。至陶尚文家秘之类。剽窃成氏者耳。乌能出 其右哉。观者当知取舍矣。虽然。璧或有瑕。书难尽信。稍为补删。便属 逾。三卷之中。惟烦证虚烦阳厥阴厥。
删者全文。补以愚意。如其次第。仍于四条下。明即其故见全删全补者。与他条有别也。其余六十六条,或删 字。或删句。因词繁而删。因说误而删,悉顺原文。仍令上下贯通。间有明以鄙意。补其阙略者。则皆细书。令 其古今不紊也。盖由欲助明理以胜。遂因成氏旧而损益之。不自知其妄耳。志医士可不思明理耶。西吴松筠馆主 人闵芝庆题。
按芝庆曰。烦者。不能安静之貌。较诸躁则轻焉。因于热者固多。亦有因于寒者焉。成氏误以烦热为一条。
云烦者热也。其虚烦一条。亦欠妥。因并删而改之。又四逆与厥。其义无异。而皆变文耳。成氏谓四逆轻于厥。
编为二证。仍就其论。而采所可取。舍其所当去。为阳厥阴厥二条以补之。其论精核。可以为据。无复党同护阙 之弊矣。
〔汪氏(琥)增补成氏明理论〕未见 汪琥曰。成氏注仲景书已完。又自撰明理论。其解仲景桂枝麻黄青龙等汤。尤为明畅。第惜其所解者。不过 二十余方耳。其所未发明者。愚即以原注中之意。及采内台等书。大半以鄙意补之。(伤寒论辨注凡例)
〔宋氏(云公)伤寒类证〕二卷 存 自序曰。窃闻天地师道以覆载。圣人立医以济物。道德医药。皆原于一。医不通道无以知造物之机。道不通 医。无以尽养生之理。然欲学此道者。必先立其志。志立则物格。物格则学专。学虽专也。必得师匠、则可入其 门矣。更能敏惠爱物。公正无私,方合其道。夫掌命之职。其大矣哉。且圣智玄远。自有枢要。强欲穿凿。徒劳 皓首。仆于常山医流张道人处。密受通玄类证。乃仲景之钤法也。彼得之异人。而世未有本。切念仲景之书。隐 奥难见。虽有上士。所见博达。奈以一心。日应众病。万一差误。岂不忧哉。今则此书换其微言。宗为直说。使 难见之文。明于掌上。故曰。举一纲而万目张。标一言而众理显。若得是书。以补废志。其济 。世也不亦深乎。故命工开版。庶传永久。时大定癸未九月望日。河内宋云公述。
汪琥曰。明季虞山人校刊类证三卷。于仲景全书中。其书以仲景三百九十七法。分为五十门。以太阳等六经。
编为辰卯寅丑子亥字号。有如五十门。以呕吐门为始。见辰字号某呕证。当用仲景某方。与马宗素钤法相似。亦 别无发明处。故准绳凡例云。纂伤寒者众矣。知尊仲景书。而遗后贤续法者。好古之过也。类证诸书。是也。
〔伤寒摘疑〕(九灵山房集丹溪翁传。作伤寒辨疑。宋濂丹溪石表辞。作伤寒论辨。)读书敏求记一卷 未见 钱曾曰。朱彦修谓仲景书。儒家之论孟也。复何所疑摘之者。窃恐摘简断文。章句或误。故略纪所疑。而附 以己意。非敢致疑于仲景也。
汪琥曰。伤寒摘疑问目。元丹溪朱震亨撰。书止一卷。始议脉。终议证与汤。此亦阐扬仲景之文。大有益于 后学人。惜乎其论止一十九条而已。
〔滑氏(寿)伤寒例钞〕(医史撄宁生传。作读伤寒论钞。)三卷 未见 汪琥曰。伤寒例钞。元许昌滑寿伯仁集。书凡三卷。其上卷。首钞伤寒例。次钞六经。有如太阳一经。先钞 本经总例。曰在经之证。曰入腑之证。曰传变之证。又次钞本经杂例。凡三阳经及合并病。皆如上例。钞作一卷。
其中卷。则钞三阴经例。及阴阳差后劳食复例。其下卷。则钞脉例。有如亡血脉。阳衰脉。病脉。难治脉。又如 六经中风。及伤风见寒。伤寒见风。温病风温。痉湿 。霍乱。厥逆下利呕吐。可否汗下之条。皆钞其脉。末后 则钞死证三十余条。其于仲景之论。毫无发明。亦止便学人之记习耳。
〔许氏(弘)金镜内台方议〕十二卷 存 建安县志曰。许宏。字宗道。幼业儒。而隐于医。奇证异疾。医之辄效。又工诗文。写山水花卉。皆臻其妙。
卒。年八十一。所着有通元录。行世。
汪琥曰。金镜内台方议。建安许弘集。书凡十二卷。其第一卷至十卷。议仲景麻黄桂枝等汤方。第十一卷。
议五苓等散方。第十二卷。议理中等丸方。其说虽以成注为主。然亦多所发明。是亦大有裨于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