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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中国医籍考---第281页

。且虚实变迁,移步换影。若备录之。恐拘于成法。毫厘之失。贻误匪轻。故仅从简略。并以内经知要。颐生微论。传忠录。经验良方等书。采摘一二。加载卷内。间附以制治方法。大抵皆平稳无害。简易可从者。义取平易。名曰平易方。惟是蠡测管窥。未臻完善。仍俟高明。随证变通。随方参证云尔。
嘉庆九年。岁次甲子。春二月朔日。武林香HT 自序。
卷六十七
方论(四十五)
〔亡名氏寒食散论〕隋志二卷 佚〔寒食散汤方〕七录二十卷 佚〔寒食散方〕七录二十卷 佚〔曹氏(歙)解寒食散方〕佚册府元龟曰。魏东平王翕撰解寒食散方。与皇甫谧所撰。并行于世。
〔皇甫氏(谧)曹歙论寒食散方〕七录二卷 佚〔释氏(道洪)寒食散对疗〕隋志一卷 佚〔释氏(智斌)解寒食散方〕隋志二卷 佚〔解散论〕七录二卷 佚〔亡名氏解寒食散论〕隋志二卷 佚〔徐氏(叔向)解寒食散方〕七录六卷 佚〔解散消息节度〕七录八卷 佚〔解寒食散方〕新唐志十三卷 佚〔释氏(慧义)寒食解杂论〕七录七卷 佚〔亡名氏杂散方〕隋志八卷 佚〔解散方〕七录十二卷 佚〔解散论〕七录十二卷 佚〔范氏(阙名)解散方〕七录七卷 佚〔亡名氏解慧义解散方〕七录一卷 佚〔服石论〕隋志一卷 佚〔解散经论并增损寒食节度〕隋志一卷 佚〔宋氏(尚)太一护命石寒食散〕隋志二卷 佚〔亡名氏序服石方〕隋志一卷 佚〔寒食散方(并)消息节度〕新唐志二卷 佚
卷六十八
方论(四十六)
〔陶氏(阙名)疗目方〕隋志五卷 佚〔甘氏(浚之)疗耳眼方〕隋志十四卷 佚〔龙树眼论〕崇文总目一卷(读书后志作三卷)存赵希弁曰。右佛经龙树大士者。能治眼疾。或假其说。集治七十二种目病之方。
按朝鲜国医方类聚所辑。龙树菩萨眼论。即是书也。弟坚录出以为一卷。跋曰。世传龙树王菩萨能疗眼疾。
故往往假托。以神其书。史志着录。亦颇为繁。今如是书。文辞雅古。与外台秘要谢道人论相出入。而证治之法。
针镰之术。其精微非彼所及。又有波斯之法。与汉土用药不同等语。则或者隋唐间人。传录夷法者矣。白香山病眼诗云。案上谩铺龙树论。盒中空捻决明丸。盖指是书也。且观其篇第。函盖备具。非出零残之余者宋志所谓龙树眼论者。亦是耳。唯菩萨疗眼。未详所出。或曰。玄奘西域记。称龙猛善闲医药。隋志亦有龙树菩萨药方四卷。
而菩萨所撰大智度论。辨五种眼。疑后人凑合为言者。余素暗内典。未敢决也。
〔龙木论〕四卷 未见刘 曰。此论莫所从出。世言龙木王菩萨之书。(幼幼新书)
〔秘传眼科龙木总论〕十卷 存按是书方论。与圣济总录。幼幼新书所授相符。而自第一卷至第六卷。载七十二证方论。每条搀以审的歌。
第七卷。系宋人诸家名方。第八卷。针灸经。第九第十两卷。辨论药性。盖后人就其旧本。演以成编者也。狩谷掖斋(望之)尝藏一本。写手精善。古香可爱。云。是应永中所钞者。考应永。即明洪武季年。据此。是书当是宋元间人所编矣。万历中毅所黄氏所梓行。卷首附葆光道人秘传眼科一卷。每卷各以方论分篇。文本多讹。不易读矣。顷日常阳丹墀天祥(元祯)示其所藏。大字钞本。原亦系黄刻。题曰秘传眼科龙木集。卷首不着葆光道人书。
〔眼科龙木论〕国史经籍志一卷 存按上辑在于危氏得效方第十六卷。较之龙树眼论。及龙木总论。全然别是为一家书。
〔日华子鸿飞集论〕一卷 存题言曰。昔有日华子。北齐雁门人也。幼年好游猎。忽一日同行数人。各执弓矢。出于雁门。岭南见征鸿数只飞过。坠于道傍。日华子又张弓而射之。群雁皆弃所舍庐去书二卷,日华子收之。乃览其文。是昔时皇帝岐伯问答论眼证书。故曰鸿飞集论。
〔孙氏(思邈)银海精微〕二卷 存四库全书提要曰。银海精微二卷。旧本题唐孙思邈撰。唐宋艺文志。皆不着录。思邈本传。亦不言有是书。
其曰银海者。盖取目为银海之义。苏轼雪诗。有冻合玉楼寒起栗。光摇银海眩生花句。瀛奎律髓。引王安石之说。
谓道书以肩为玉楼。目为银海。银海为目。仅见于此。然迄今无人能举安石所引。出何道书者。则安石以前。绝无此说。其为宋以后书明矣。前有齐一经序。称管河北道时。得于同僚李氏。亦不着时代年月。莫知何许人也。
其辨析诸证。颇为明晰。其法补泻兼施。寒温互用。亦无偏主一格之弊。方技之家。率多根据托。但求其术之可用。
无庸核其书之必真。本草称神农。素问言黄帝。固不能一一确也,此书疗目之方。较为可取。则亦就书论书而已。
〔亡名氏医眼针方论〕(艺文略。作医眼针钩方论。)崇文总目一卷 佚陈诗庭曰。宋志有针眼钩方一卷。注云。针眼。一作眼针。不着撰人。亦即此书。
〔穆氏(昌叙)眼方〕(宋志。作穆昌绪疗眼诸方。注。绪。一作叙。)崇文总目一卷 佚〔亡名氏审的眼药歌〕崇文总目三卷 佚〔审的选要歌〕崇文总目一卷 佚〔刘氏(皓)眼论准的歌〕(宋志。作审的歌。)艺文略一卷 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