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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中国医籍考---第106页

本论且相矛盾。混列其中。殊为不合。今先证后脉。首列六经。
次列霍乱易复。并 湿 。汗吐下后。列辨脉平脉。编次之法。永为定规。叔和序例。理应删去。以泯叔和立言之非。
以息后入辨驳之舋。
一本论。太阳阳明少阳。三阳也。太阴少阴厥阴,三阴也。三阳三阴。谓之六气。天有此六气。人亦有此六气、无病则六气营运。上合于天。外感风寒。则以邪伤正。始则气与气相感。继则从气而入于经。世医不明经气。
言太阳便曰膀胱。言阳明便曰胃。言少阳便曰胆。迹其有形。亡乎无形。从其小者。失其大者。奚可哉。
一太阳阳明少阳。太阴少阴厥阴。乃人身经气、而各有分部。太阳分部于背。阳明分部于胸。少阳分部于胁。
太阴分部于腹。少阴分部于脐下。厥阴分部于季胁少腹之间。如七政丽天。各有方位。须知周身毫毛。乃通体之太阳。而如天分部六气位。列于毫毛之内。而如七政。故曰通体。太阳如天。分部太阳如日。此人与天地相参。
与日月相应之理。经云。三阳者天为业。又云。阳气者。若天与日。本论云。太阳病多者热。故病项背。而循经者属分部。太阳病。周身毫毛肌腠者。属通体太阳。其余病气随经。各有部位。学人所当体认者也。
一本论六篇。计三百八十一证。霍乱易复。 湿 。汗吐下。计九十三证。共四百七十四证。一百一十三方。
成氏而后。注释本论。悉皆散叙平铺。失其纲领旨趣。至今不得其门。视为断简残篇。辄条裂节割。然就原本。
而汇节分章。理明义尽。至当不移。非神游仲祖之堂。不易得也。今注中。或合数节为一章。或合十余节为一章。
拈其总纲。明其大旨。所以分章也。章义既明。然后节解句释。阐幽发微。并无晦滞不明之弊。不但注释本论。兼晰阴阳血气之生始出入。经脉脏腑之通贯营运。于语言文本之中。毫无隙漏。而语言文本之外。亦复周详。不敢云尽美尽善。庶可谓本末兼该。是刻之所以名集注者。窃效朱子集注经书。可合正文而诵读之。并非汇集诸家也。
高世 序曰。医之道 乎黄帝。医之法立于仲贤。其道至微。其法甚神。故语其浅显者。庸愚之所共知。语其精深者。贤知之所莫测。黄帝之书不易读。而仲贤之门墙。岂易窥也哉。自世有袭取经语。以立论者。而其道始晦。且更有巧尚方伎。以垂教者。而其法不明。自古且然。何况今日。粤稽仲贤。生于汉时。去古犹为未远。
而灵素之理。几有绝灭之患。是以手着伤寒杂病论。上承神农黄帝诸臣之精义。以昭后世。至千百年。而能继其道者。实赖闻知先达之仲贤也。自叔和序例。无己注释。而其道复晦。迨于今。以本论为断简残篇。而条裂节割其书。又有覆瓿之患。隐庵先生故。仲贤之后裔。童而习之。至于耄期。未尝倦学。首注伤寒宗印。次及灵枢素问本草金匮诸书。以开后学。而伤寒之理。至暮年益精。复注伤寒纲目。余伏而读之。因曰。本论以灵素为宗。
故理深而法备。纲目以灵素为干。故意尽而言明。使未潜心黄帝之书者。未免有深远之叹。奈何。隐师执余手而商之曰。必如何。而能令浅深。皆可入道。余曰。朱子集注。前辙可师。何难删繁就简。深入浅出。俾后之学者。因证而知气候之出入。因治而识经脉之循行。庶正路可由。不入旁门家伎矣。隐师首肯再三。于是更为集注。
奈槁未成。而遂抱肺病以逝。余梦寐之间。欷 泣下。欲继述前人之志。而恐才不逮也。上赖隐师在天之灵。凡思之不得者。勤以日夜之思。而若或通之。非敢云独得也。尤藉同人之参订。及门之启发。易其注不易其人。所以敦本也。
得其旨不泥其辞。所以继述也。信诸一己。正诸同人。而寿之梓。吾愿世之读是书者。明其原。神其治。洗涤旧闻。研求正道。则黄帝之书可读。而仲景之门墙。终非远也。是所望于直知笃信者欤。时康熙癸亥之腊月。钱塘高世 士宗题于侣山讲堂。
〔张氏(璐)伤寒缵论〕二卷 存自序曰。古来讲仲景氏之学人。递代不乏。名医衍释仲景之文日多。而仲景之意转晦。何哉。人皆逐其歧路。而莫或 其原本也。夫伤寒一道。入乎精微。未尝不易知简能。守其糟粕。则愈趋愈远。乃至人异其指。家异其学。淆讹相承。不可穷尽。理则固然。无足怪者。余自幼迄今。遍读伤寒书。见诸家之多歧而不一也。往往掩卷叹曰。仲景书不可以不释。不释则世久而失传。尤不可以多释。多释则辞繁而易乱。用是精研密谛。绵历岁时。暑雨祈寒。不敢暇逸。盖三十年来。靡刻不以此事为萦萦焉。后得尚论条辨内外诸编。又复广求秘本。反复详玩。初犹捍格难通。久之忽有燎悟。始觉向之所谓多歧者。渐归一贯。又久之而触手触目。与仲景之法。了无凝滞。夫然后又窃叹世之见其糟粕。而不见其精微者。当不止一人。安得有人焉。晰其条贯。开其晦蒙。如拨云见日。岂非吾侪一大愉快哉。昔王安道尝有志类编而未果。至今犹为惋惜。因是不揣固陋。勉图排缵。首将叔和编纂失序处。一一次第。详六经。明并合。疏结痞。定温热。暨 湿 等之似伤寒者。分隶而注释之。大都博采众长。贯以己意。使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