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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证类本草-宋-唐慎微-第311页

烂,终不出。今人以末石瑛饲鸡,取其卵而食,则不如英鸡。
卷第十九 禽下
鱼狗
味咸,平,无毒。主鲠及鱼骨入肉,不可出,痛甚者,烧令黑为末,顿服之。煮取汁饮亦佳。今之翠鸟也,有大小,小者是名鱼狗,大者名翠。取其尾为饰,亦有斑白者,俱能水上取鱼,故曰鱼狗。《尔雅》云:竭,天狗。注曰:小鸟青似翠,食鱼,江东呼为鱼狗。
穴土为窠。
卷第十九 禽下
驼鸟屎
无毒。主人中铁刀入肉,食之立销。鸟如驼,生西夷,好食铁。永徽中,吐火罗献鸟,高七尺,如驼,鼓翅行,能食铁也。
卷第十九
禽下
水鸟,人家养之,厌火灾。似鸭,绿衣,驯扰不去。出南方:池泽。《尔雅》云:(音坚也), 。畜之厌火灾。《博物志》云: 巢于高树,生子穴中,衔其母翅飞下。
卷第十九 禽下
蒿雀
味甘,温,无毒。食之益阳道,取其脑,涂冻疮,手足不皲,似雀,青黑,在蒿间,塞外弥多。食之美于诸雀。塞北突厥雀,如雀,身赤,从北来,当有贼下边人候之。食其肉,极热,益人也。
卷第十九 禽下

味甘,无毒。食肉,令人勇健。出上党。魏武帝赋云: 鸡,猛气,其斗终无负,期于必死。今人以歇(曷渴二音)为冠,像此也。
卷第十九 禽下
山菌子
味甘,平,无毒。主野鸡病,杀虫。煮炙食之。生江东山林间,如小鸡,无尾。
卷第十九 禽下
百舌鸟
主虫咬,炙食之。亦主小儿久不语。又取其窠及粪,涂虫咬处。今之莺,一名反舌也。
卷第十九 禽下
黄褐侯
味甘,平,无毒。主蚁 恶疮。五味淹炙食之,极美。如鸠,作绿褐色,声如小儿吹竽。
卷第十九 禽下

主火灾。《天竺法真登罗山疏》云:《山海经》曰, 雉养之,穣火灾,如雉五色。
卷第十九 禽下
鸟目
无毒。生吞之,令人见诸魅。或以目睛研注目中,夜见鬼也。肉及卵食之,令人昏志。毛把之,亦然,未必昏,为其臭膻。
卷第十九 禽下
(扶黎反)(天黎反)膏
主耳聋,滴耳中。又主刀剑令不锈,以膏涂之。水鸟也,如鸠,鸭脚连尾,不能陆行,常在水中,人至即沉,或击之便起。《尔雅》注云:膏,主堪莹剑。
《续英华诗》云;马衔苜蓿叶,剑莹 膏,是也。
卷第十九 禽下
布谷脚、脑、骨
令人夫妻相爱。五月五日收带之各一,男左女右。云置水中,自能相随。
又江东呼为郭公,北人云:拨谷一名获谷,似鹞,长尾。《尔雅》云: ,鸠。注云:今之布谷也,牝牡飞鸣,以翼相拂。《礼记》云:鸣鸠拂其羽。郑注云:飞且翼相击。
卷第十九 禽下
蚊母鸟翅
主作扇,蚊即去矣。鸟大如鸡,黑色。生南方:池泽茹 中。其声如人呕吐,每口中吐出蚊一、二升。《尔雅》云: ,蚊母。注云:常说常吐蚊,蚊虽是恶水中虫羽化所生,然亦有蚊母吐之。犹如塞北有蚊母草,岭南有虻母草,江东有蚊母鸟,此三物异类而同功也。
卷第十九 禽下
杜鹃
初鸣先闻者,主离别。学其声,令人吐血。于厕溷上闻者不祥。压之法,当为狗声以应之,俗作此说。按《荆楚岁时记》亦云有此言,乃复古今相会。鸟小似鹞,鸣呼不已。《蜀王本纪》云:杜宇为望帝,淫其臣鳖灵妻,乃亡去,蜀人谓之望帝。《异苑》云:杜鹃先鸣者,则人不敢学其声,有人山行,见一群,聊学之,呕血便殒。《楚词》云: 鸣而草木不芳,人云口出血,声始止,故有呕血之事也。
卷第十九 禽下

无毒。吞之,令人夜中见物,又食其肉,主鼠 。古人重其炙,固当肥美。《内则》云:鹊 眸,其一名枭,一名KT 。吴人呼为 魂,恶声鸟也。贾谊云:鹏似 ,其实一物,入室主人当去,此鸟盛午不见物,夜则飞行,常入人家捕鼠。《周礼》哲蔟氏掌覆妖鸟之巢。注云:恶鸣之鸟,若 KT 也。
卷第十九 禽下

入城城空,入宅宅空,怪鸟也。常在一处,则无若闻,其声如笑者,宜速去之。鸟似,有角,夜飞昼伏。《尔雅》云: , 欺。注云:江东人呼谓之钩 (音革)。北土有训胡,二物相似,抑亦有其类,训胡声呼其名。两目如猫儿,大于鸲鹆,乃云作笑声,当有人死。又有KT ,亦是其类,微小而黄,夜能入人家,拾人手爪,知人吉凶。张司空云:夜鸣,人剪爪弃露地,鸟拾之,知吉凶。鸣则有殃。《五行书》云:除手爪,埋之户内,恐此鸟得之也。《尔雅》云: , 欺,人获之者,于嗉中犹有爪甲。《庄子》云: 夜撮蚤,察毫厘,昼则瞑目不见(立山),言殊性也。
卷第十九 禽下
姑获
能收人魂魄。今人一云乳母鸟,言产妇死变化作之,能取人之子,以为己子,胸前有两乳。《玄中记》云:姑获,一名天帝少女,一名隐飞,一名夜行游女。好取人小儿养之。
有小子之家,则血点其衣以为志。今时人小儿衣,不欲夜露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