矣。 肾脉至于肺。而少阳属肾。
是少阳亦至于肺也。第阳必藉胃脾水谷之阴以至肺。而脾胃亦藉少阳之气以上达其阴于肺。
然后能通天气。通天者生之本。故阳化而阴生焉。是经所谓云雾精。而后上应白露下也。经
曰。伤肺者。脾气不守。胃气不清。经气不为使。是即云雾不精。而上应白露不下也。盖三
焦元气。因脾胃受谷气以泌糟粕。蒸津液。而清气上注于肺者。此地气上为云也。肺中之清
气。因脾胃谷气所注。还下其浊于胃。以致津液变化为血。营卫通而糟粕以次传下者。此天
气下为雨也。然升降必由中土始之终之。皆不离于阴也。统绎斯义。则可明于坎水为始。兑
水为终。而三焦为水谷道路。气之所终始矣。 抑便溺皆从气化。经云。胃大肠小肠三焦膀
胱。此五者。天气之所生也。(其气象天。故泻而不藏。) 此受五脏浊气。故泻而不藏。与
经所云诸阳皆浊之义合。何以又云手太阳独受阳之浊乎。曰。心与小肠为表里。心为火主气
。固火之灵也。第心实主血。而小肠为心气化之府。必其血化行。而后气化乃达于极下。(
血化行者。津液和调。变化而赤为血也。气化下达者。谷气津液已行。营卫大通。乃化糟粕
以次传下也。)若是则手太阳独领气化而即神于血化。举下而大肠膀胱。无不承其气中之血
化以传道焉。经故谓其独受阳之浊也。夫小肠经脉上会诸阳于督。下会诸阳于任。则岂非上
而承阳以司心之气化。下而接阴以通肾之血化者乎。内经谓手少阳之正指天。(由阴而升阳)
手太阳之正指地。(由阳而降阴)阳升而阴固随之。阴降而阳亦归之。是气化血化水化。斯
二经可思也。然则小肠岂可止以受盛尽之。又岂止膀胱为津液之藏气化则能出乎哉。 便溺
之下。固为糟粕。然其归于大肠膀胱者。足以征阴之下降。而阴之下降。即以征阳之下归于
元也。经故曰视病必求其下。又云。出入废则神机化灭。升降息则气立孤危。然则人身便溺。
其可忽乎哉。 气血与便溺之相分。在上中二焦。本于阴而化于阳。至便溺之相分。在中下
二焦。化于阳而分于阴。故任之水分穴。分别清浊以出焉。
缪氏云。其性稍寒。不利于脾胃虚寒溏泻。及阳虚无火食不消者。



<目录>卷三十二\人部

<篇名>溺白

内容:即人中白。便溺澄结所成。又藉尘埃没溺所集也。物入阴中。色剥为白。阴中之阴矣。
入手太阴肺足太阴脾。因精与气原从脾肺气化之中游溢转输。是以仍归脾肺也。
气味咸平而凉。 治鼻衄。传尸热劳。肺痿。心膈热。羸瘦渴疾。及肤出汗血。并口齿
生疮。走马牙疳。 能泻肝火三焦火并膀胱火从小便中出。(行其故道) 同鳗鱼食之。为
乌龙丹。大衄久衄及诸窍出血。并用人中白一团如鸡子大。绵五两烧研。每服二钱。温水服。
鼻衄五七日不住。及肤出汗血者。并用人中白新瓦 干。入麝香少许。温酒调服。立效。 痘
疮倒陷。腊月收人中白。火 为末。温水服三钱。陷者自出。走马牙疳。取下溺盆内白
屑。入瓷瓶。盐泥固济。 红研末。入麝香少许。贴之。又用妇人尿桶中白垢。火 一钱。
铜绿三分。麝香一分。和匀贴之。尤神。鼻中息肉。人中白瓦焙。每温汤服一钱。 口舌
生疮。溺桶 七分。枯矾三分。研匀。有涎拭去。数次即愈。
〔论〕 人溺主治之义。已悉于前矣。溺之与白 。原是一物。但溺则径达下而不留。
白性稍留。于肺所生病。可徐而致其功。故用之微有异。经曰。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
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是饮之精气。由胃而脾。由脾而肺。
以达其清阳于上。即少阳属肾。肾上连肺之义。阴中之阳致于上。则阳中之阴达于下。故能
化血归经。经所谓肺之浊气。下注于经也。血化归经。是谓营气。是乃谓之通调水道也。后
天之水。皆根气化。气固肺所主。而气化之能通调水道者。以其清阳之能化。而浊阴之化乃
行。则凡浊阴不化。如血证当首及。而更于治肺为切当也。所治上焦诸证。皆就清阳之能化
以化浊阴耳。即痘疮倒陷。非又清阳之不化以致病于浊阴者乎。若止以咸能入血而散为言。
则亦不究其本矣。
〔修治〕 岁久溺器有浓寸余者。取置瓷盘内。露高洁处。越一二载。中外皆白。绝无
臭气。乃可用。研极细。水飞数过。再研万匝。如仍有恶臭。随泡随飞。约数百遍。以无臭
为度。 淬者精粹尽失。转增火毒。不堪用。



<目录>卷三十二\人部

<篇名>秋石

内容:制炼法。秋月用人尿二三石。入锅内。桑火缓煎。勿使锅岸生 。有则竹刀掠下。或沸
泛。以竹杖频搅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