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中以导气乎。
犹恐其不开。或借巴豆气以和苦寒而彻阳矣。至东垣谓其入小肠。且先之入心。何也。人身
之火。原出水中。水为火之元。心为火之主。楝实本木火之气以致于寒水。故下之阴虚而阳
厥者。用火之主。以归之。如热厥心痛是。盖阳归于阴。则阴自为阳守也。下之阴翳而阳陷
者。用火之主以彻之。如寒郁热为疝是。盖阳彻于阴。则阴自不痼阳矣。其功皆奏于下。而
所以归之彻之者。乃在上。故首言入心。 又按。本木火以致苦寒。则木火入手。不与温补
之味相逆。渐入而致苦寒。则与虚寒之气骤得温补者。因有同气之先导。而温补乃可以奏功。
如治阳虚于下而遗泄者。用以佐补阳虚。正是此义。知此则阴虚阳虚病于他证者。可以类推
而治矣。
脾胃虚寒者。不宜。(仲淳)
〔修事〕 酒浸蒸软。去皮核。取净肉晒干。 或酒煮。或盐煮。或麸炒。或巴豆炒。
或单炒。或不制。随证所宜。
\x苦楝皮根及木皮\x
味苦。气微寒。有小毒。 主治游风热毒。风疹恶疮疥癞。小儿壮热(并煎汤浸洗) 消
渴有虫。苦楝根取新白皮(日华子言。雄者根赤。有毒。吐泻杀人。)一握。切焙。入麝香
少许。水二碗。煎至一碗。空心饮之。虽困顿。不妨。自后下虫三四条。类 而色红。其渴
顿止。乃知消渴一证。有虫耗其津液。
〔辨治〕 雄者根赤。不可用。雌者色白。入药。 每一两。可入糯米五十粒。同煎杀
毒。若泻者。以冷粥止之。不泻者。以热葱粥发之。



<目录>卷二十三\乔木部

<篇名>槐

内容:处处有之。四五月开赭黄花。六七月结黑褐实。作荚如连珠。奇数者为贵。
\x实\x(俗呼槐角)
槐实当分为二。实本出荚中。若捣荚作煎者。当言荚。荚中子大如豆。坚而紫色者。为
实。其用要皆疏导风热而已。(衍义)
苦酸咸寒。气薄味浓。纯阴也。入足厥阴气分。兼入手足阳明经。 主治润肝燥。疏导
风热。久服益气明目。除热泪。头脑心胸间热风烦闷。风眩欲倒。心头吐涎如醉。漾漾如车
船上者。并治口齿风。凉大肠。治五痔疮 。 苦寒纯阴。为凉血要品。 折嫩房角。作汤
代茗。主头风明目补脑。 以子入冬月牛胆中渍之。阴干百日。每食后吞一枚。久之明目通
神。白发返黑。有痔及下血者。尤宜服之。
\x花\x
味苦。色黄。气凉。手足阳明足厥阴血分药。 主凉大肠。治肠风泻血。五痔便血血痢
。并崩中漏下。又治胃脘卒痛。杀腹脏蛔虫。 大肠下血。槐花荆芥穗等分。为末。酒服一
钱匕。 又方。柏叶三钱。槐花六钱。煎汤。日服。 又方。槐花枳壳等分。炒存性。为末
。新汲水服二钱。 血崩不止。槐花三两。黄芩二两。为末。每服五钱。酒一碗。铜秤锤一
枚。桑柴火烧红。浸入酒内。调服。忌口。 下血血崩。槐花一两。棕灰五钱。盐一钱。水
三钟。煎减半服。
〔论〕 疏风之剂多燥血。凉血之味未必能疏风。何以凉血疏风。槐花实兼擅其用。盖
因气寒味苦。复有酸咸。苦咸应入血分。况导之以酸。而更合于寒。固是入肝凉血之剂。而
好古乃以为肝经气分药。其义大可参也。周礼四时取火。冬取槐檀。淮南子云。老槐生火。
天元主物簿云。老槐生丹。然则花与实皆曰纯阴者。固纯乎阴之为用。以成其阳之能化也。
所以凉血热。即以疏导风热。风木出地。原乘阴以出而达乎阳者也。不然。槐实之用。何以
上至极顶。而能补脑去头风明目乎。(别录所言益气良不谬)第此乃足厥阴正剂。何以凉大
肠。曰。乙与庚合。是足厥阴之所首及者。试取凉血诸味相较。则此味不独乙庚相合。盖先
有金木相媾之义焉。何则。诸阴不至于首。唯厥阴与督脉会于巅。以其阴中有阳也。督为阳
气之元。肺为阳气之主。风淫为邪。乃阳之戾气也。如血凉而风静。是阴中真阳与天气合和。
所以补脑去头风明目也。既由木而上媾于金矣。肺大肠固为表里。其乙庚相合之用。不更为
亲切乎。 (有因风郁于胃以为大肠病者。以风升属乙木。其气郁于胃而不得达。则应归于
大肠以为病。盖乙庚原相合。而足阳明胃与大肠更相上下也。风病则血病。风之郁者其本。
至血燥以为病者其标。此不宜纯用寒剂。以风升之气。即元气故耳。)夫肝血热甚则风生。
迸入肠胃。以此药对待之。可见其益统归阳明。而于乙庚之合尤切。盖阳明燥金也。燥者阴
欲达而不即达也。风归肠胃。则益其燥。在大肠之主津者尤病。(凡风木不得上达。则其不
能媾于金者。定反而刑土。以其无所归也。风病则血燥。血燥则随风而入肠胃以为病矣。在
血热而化风者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