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地一两。胎发一枚烧灰。分六帖。每帖水一
煎七分。入发灰服之。
〔论〕茜根味甘而微酸咸。色赤气温。专于行血活血。本经治寒湿风痹。固以其温而行
之矣





金匮
可从
则难
惟闭
得以
畅而
而伤
必以
茜根汤治吐咯呕血。(四物加童便浸香附钱半。茜草根二钱半。水煎服。)乃阳虚而阴不
能化
气上
化醇。第有足三阴(肝脾肾)手三阴(心肺心包)之殊。即有阴血阳血之宜审
先导。第有足三阳(胆胃膀胱)手三阳(大肠小肠三焦)之别。即有阴气阳气之宜
天地。分于身半之上下。可遂滚同而无精微之分辨乎哉。故审必于血之化原。或属
(肝脾肾)或属在天之阴。(心肺心胞)然后明于气之驭血。或属在地之阳。(胆胃
或属在天之阳。(大肠小肠三焦)。盖血于在地之阴资始。而于在天之阴资生。气于在地之阳
资生。而于在天之阳资化也。夫阳本先阴而动。血乃于在地之阴。资始者。因血之质属阴也。
阴未舒时。不能驭阳以为气。惟值阳正位。而阴乃合于阳以有生
阳本先阴而升。气乃于在地
惟及阳司令。而液乃合于气
阴资生者。则宜究在天之气
者以为治。此分天地而审阴阳之大义。虽然病有标本。若血上逆。则又急宜治标。故
资始者。亦必从在天之资化者以疗之。而后治其资始之本。缘在天之资化者。不能化
其急在标。不能舍在天之资化而迂图其资始也。(在天之资化者不能化阴数句。是治血
要领。乃阳中阴虚也。至于阳虚不能化阴以致血瘀上逆者。是症不多见。正宜于茜根之
盖前治责其本在阴。后治责其本在阳也。)若病由在天之资生。更不必言矣。
缪氏。虽见血证。若加泄泻饮食不进者。勿服。
〔修治〕铜刀锉。勿犯铁铅器。入药焙用。



<目录>卷十一\蔓草部

<篇名>防己

内容:黔产不及汉中者良。故称汉防己。其茎如葛蔓延。茎根甚嫩。折一头吹之。气从中贯
采其根用。剖开须作车辐解。而木强者不取也。汉防己。是根破之纹。作车辐解。黄实馨
木防己。是苗上有丁足子。青白虚软。(嘉谟)
气味大苦辛寒。性燥而不淳。善走下行。阴也。泄也。入足太阳经。防己阳中之阴药也。




凶突
热壅塞
气已亏
分湿热
致二阴不通者。
如肺痿咯血之类
防己于下部湿热药
乃无瞑眩之患。
主之。防己黄
风水恶风汗出。
甘草半两。锉散
痛加芍药。风湿
卫。防术胜食。
一钱。极验。
〔论〕防己为除下焦湿热要剂。何以能通十二经。以其为足太阳本经药。经固曰巨阳者。



亦可治
之为病
其义
之。
气郁
足肿一证。概以为湿热下溜耳。即是湿热概以为血分病耳。又不过曰气郁化湿。湿郁化
热耳
下输
后天
也。血海之上。乃有丹田。气充于血也。血生于气。则胃气之虚与胃阳之亢者。便
气海。使肺气下降入心而生血矣。不能生血。则
以冲任之气。不得胃气以行血海之化而达于足也
血困于湿。其热者阴气微也。湿热虽属血分之病。
乃先哲又谓胃气下陷者。盖天气下为雨。则地气上
升焉。(其举阴以上升者。乃阴中之阳。正谓元气
上升。(不能举阴以升。由冲任不得阳以化也。)
化以荣于周身。乃举身半以下为肿或痛矣。是其
必裕肾肝之阴以举阳。或益阳。或清其并阳之热
或升而举之。岂漫从事于祛除湿热。更加防己辈
阳以升。然后阳中含阴以降。此篇论病。乃先从
是病机之本也。其有肝肾阳微。阴不得化。而湿热只因于下者。又当从肝肾为本。第不能舍
后天生化之胃耳。
缪氏。防己性悍气猛。走窜决防。大苦大寒。能伤胃。凡胃虚阴虚肾虚小水不利。及胎
前产
〔辨治〕凡使。勿用木条色黄而腥皮皱上有丁足子。惟要心有花纹黄色者。去皮锉。酒
洗。



<目录>卷十一\蔓草部

<篇名>通草

内容:即木通(古方通草。即今之木通。俗所谓通草。乃通脱木。)泽潞汉中江淮湖南州郡皆
有之。绕树蔓藤。大者径三五寸。每节三二枝。枝即通草。通理细孔。含取一头吹之。气出
彼头。色黄白者良。黑褐色者。用之无力。(此商人因其质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