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地一两。胎发一枚烧灰。分六帖。每帖水一
煎七分。入发灰服之。
〔论〕茜根味甘而微酸咸。色赤气温。专于行血活血。本经治寒湿风痹。固以其温而行
之矣
通
或
则
不
徒
金匮
可从
则难
惟闭
得以
畅而
而伤
必以
茜根汤治吐咯呕血。(四物加童便浸香附钱半。茜草根二钱半。水煎服。)乃阳虚而阴不
能化
气上
化醇。第有足三阴(肝脾肾)手三阴(心肺心包)之殊。即有阴血阳血之宜审
先导。第有足三阳(胆胃膀胱)手三阳(大肠小肠三焦)之别。即有阴气阳气之宜
天地。分于身半之上下。可遂滚同而无精微之分辨乎哉。故审必于血之化原。或属
(肝脾肾)或属在天之阴。(心肺心胞)然后明于气之驭血。或属在地之阳。(胆胃
或属在天之阳。(大肠小肠三焦)。盖血于在地之阴资始。而于在天之阴资生。气于在地之阳
资生。而于在天之阳资化也。夫阳本先阴而动。血乃于在地之阴。资始者。因血之质属阴也。
阴未舒时。不能驭阳以为气。惟值阳正位。而阴乃合于阳以有生
阳本先阴而升。气乃于在地
惟及阳司令。而液乃合于气
阴资生者。则宜究在天之气
者以为治。此分天地而审阴阳之大义。虽然病有标本。若血上逆。则又急宜治标。故
资始者。亦必从在天之资化者以疗之。而后治其资始之本。缘在天之资化者。不能化
其急在标。不能舍在天之资化而迂图其资始也。(在天之资化者不能化阴数句。是治血
要领。乃阳中阴虚也。至于阳虚不能化阴以致血瘀上逆者。是症不多见。正宜于茜根之
盖前治责其本在阴。后治责其本在阳也。)若病由在天之资生。更不必言矣。
缪氏。虽见血证。若加泄泻饮食不进者。勿服。
〔修治〕铜刀锉。勿犯铁铅器。入药焙用。
<目录>卷十一\蔓草部
<篇名>防己
内容:黔产不及汉中者良。故称汉防己。其茎如葛蔓延。茎根甚嫩。折一头吹之。气从中贯
采其根用。剖开须作车辐解。而木强者不取也。汉防己。是根破之纹。作车辐解。黄实馨
木防己。是苗上有丁足子。青白虚软。(嘉谟)
气味大苦辛寒。性燥而不淳。善走下行。阴也。泄也。入足太阳经。防己阳中之阴药也。
(
脚
拘
己
凶突
热壅塞
气已亏
分湿热
致二阴不通者。
如肺痿咯血之类
防己于下部湿热药
乃无瞑眩之患。
主之。防己黄
风水恶风汗出。
甘草半两。锉散
痛加芍药。风湿
卫。防术胜食。
一钱。极验。
〔论〕防己为除下焦湿热要剂。何以能通十二经。以其为足太阳本经药。经固曰巨阳者。
诸
盖
病
亦可治
之为病
其义
之。
气郁
足肿一证。概以为湿热下溜耳。即是湿热概以为血分病耳。又不过曰气郁化湿。湿郁化
热耳
下输
后天
也。血海之上。乃有丹田。气充于血也。血生于气。则胃气之虚与胃阳之亢者。便
气海。使肺气下降入心而生血矣。不能生血。则
以冲任之气。不得胃气以行血海之化而达于足也
血困于湿。其热者阴气微也。湿热虽属血分之病。
乃先哲又谓胃气下陷者。盖天气下为雨。则地气上
升焉。(其举阴以上升者。乃阴中之阳。正谓元气
上升。(不能举阴以升。由冲任不得阳以化也。)
化以荣于周身。乃举身半以下为肿或痛矣。是其
必裕肾肝之阴以举阳。或益阳。或清其并阳之热
或升而举之。岂漫从事于祛除湿热。更加防己辈
阳以升。然后阳中含阴以降。此篇论病。乃先从
是病机之本也。其有肝肾阳微。阴不得化。而湿热只因于下者。又当从肝肾为本。第不能舍
后天生化之胃耳。
缪氏。防己性悍气猛。走窜决防。大苦大寒。能伤胃。凡胃虚阴虚肾虚小水不利。及胎
前产
〔辨治〕凡使。勿用木条色黄而腥皮皱上有丁足子。惟要心有花纹黄色者。去皮锉。酒
洗。
<目录>卷十一\蔓草部
<篇名>通草
内容:即木通(古方通草。即今之木通。俗所谓通草。乃通脱木。)泽潞汉中江淮湖南州郡皆
有之。绕树蔓藤。大者径三五寸。每节三二枝。枝即通草。通理细孔。含取一头吹之。气出
彼头。色黄白者良。黑褐色者。用之无力。(此商人因其质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