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是 知贪欲不灭,苦亦不灭,贪欲灭,苦亦灭。圣人言近而指远,不可不思,不可不惧。善摄生 者,不劳神,不苦形,神形既安,祸患何由而致也。
夫人之生以气血为本,人之病未有不先伤其气血者,世有童男室女,积想在心,思虑过 当,多致劳损。男则视色先散,女则月水先闭。何以致然?盖愁忧思虑则伤心,心伤血逆竭。
则 血逆竭,故神色先散而月水先闭也。火既受病,不能荣养其子,故不嗜食。脾既虚,则金气 亏,故发嗽,嗽既作,水气绝,故四肢干。木气不充,故多怒。鬓发焦,筋痿。俟五脏传遍 ,故卒不能死,然终死矣。此一种于诸劳中最为难治,盖病起于五脏之中,无有已期,药力 不可及也。若或自能改易心志,用药扶接,如此则可得九死一生。举此为例,其余诸劳,可 按脉与证而治之。
夫治病有八要。八要不审,病不能去。非病不去,无可去之术也。故须审辨八要,庶不 违误 。其一曰虚,五虚是也。(脉细、皮寒、气少、泄痢前后、瞀食不入,此为五虚。)二曰实,
五实是也。(脉盛、皮热、腹胀、前后不通、闷瞀、此五实也。)三曰冷,脏腑受其积冷是也 。四曰热,脏腑受其积热是也。五曰邪,非脏腑正病也。六曰正,非外邪所中也。七曰内,
病不在外也。八曰外,病不在内也。既先审此八要,参知六脉,审度所起之源,继以望闻问 切加诸病者,未有不可治之疾也。夫不可治者有六失∶失于不审,失于不信,失于过时,失 于不择医,失于不识病,失于不知药。六失之中,有一于此,即为难治。非只医家之罪,亦 病家之罪也。矧又医不慈仁,病者猜鄙,二理交驰,于病何益?由是言之,医者不可不慈仁 ,不慈仁则招祸。病者不可猜鄙,猜鄙则招祸。惟贤者洞达物情,各就安药,亦治病之一说 耳。
合药分剂料理法则中言,凡方云用桂一尺者,削去皮毕,重半两为正。既言广而不言狭,
如何便以半两为正。且桂即皮也,若言削去皮毕,即是 全无桂也。今定长一尺,阔一寸,削去皮上粗虚无味者,约为半两,然终不见当日用桂一尺 之本意,亦前人之失也。
序例,药有酸、咸、甘、苦、辛五味,寒、热、温、凉四气。今详之∶凡称气者,即是 香臭之气;其寒、热、温、凉,则是药之性。且如鹅条中云∶白鹅脂性冷,不可言其气冷也,
况 自有药性。论其四气,则是香、臭、臊、腥,故不可以寒、热、温、凉配之。如蒜、阿魏、
鲍鱼、汗袜,则其气臭;鸡、鱼、鸭、蛇,则其气腥;肾、狐狸、白马茎、 近隐处、人中 白,则其气臊;沉、檀、龙、麝,则其气香。如此则方可以气言之。其序例中气字,恐后世 误书,当改为性字,则于义方允。
今人用巴豆,皆去油讫生用。兹必为《本经》言生温、熟寒,故欲避寒而即温也。不知 寒不足避,当避其大毒。矧《本经》全无去油之说。故陶隐居云∶熬令黄黑,然亦太过矣。
日华 子云∶炒不如去心膜,煮五度,换水,各煮一沸为佳。其杏仁、桃仁、葶苈、胡麻,亦不须 熬至黑。但慢火炒令赤黄色,斯可矣。
凡服药多少,虽有所说,一物一毒,服一丸如细麻之例,今更合别论。缘人气有虚实,
年有老少,病有新久,药有多毒少毒,更在逐事斟量,不可举此为例。但古人凡设例者,皆 是假 令,岂可执以为定法。
《本草》第一序例言犀角、羚羊角、鹿角,一概末如粉,临服内汤中。然今昔药法中,
有生 磨者,煎取汁者。且如丸药中用蜡,取其能固护药之气味,势力全备,以过关膈而作效也。
今若投之蜜相和,虽易为丸剂,然下咽亦易散化,如何得到脏中?若其间更有毒药,则便与 人作病,岂徒无益而又害之,全非用蜡之本意。至如桂心,于得更有上虚软甲错处可削之 也?凡此之类,亦更加详究。
今人用麻黄,皆合捣诸药中。张仲景方中,皆言去上沫。序例中言先别煮三两沸,掠去 其沫,更益水如本数,乃纳余药,不尔,令人发烦。甚得用麻黄之意,医家可持此说。然云∶ 折 去节,令通理,寸锉之,不若碎锉如豆大为佳,药味易出,而无遗力也。
陶隐居云∶药有宣、通、补、泄、轻、重、涩、滑、燥、湿。此十种今详之,惟寒、热 二种何独见遗?如寒可去热,大黄、朴硝之属是也。如热可去寒,附子、桂之属是也。今特 补此 二种,以尽厥旨。
<目录>卷二<篇名>序例中内容:人之生,实阴阳之气所聚耳,若不能调和阴阳之气,则害其生。故《宝命全角篇》论曰∶ 人以天地之气生。又曰∶天地合气,命之曰人,是以阳化气、阴成形也。夫游魂为变者,阳 化 气也。精气为物者,阴成形也。阴阳气合,神在其中矣。故《阴阳应象大论》曰∶天地之动 静,神明为之纲纪,即知神明不可以阴阳摄也。《易》所以言阴阳不测之谓神,盖为此矣。
故曰,神不可大用,大用即竭;形不可大劳,大劳则毙。是知精、气、神,人之大本,不可 不谨养。智者养其神,惜其气,以固其本。世有不谨卫生之经者,动皆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