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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小毒,主鼠 。
原蚕雄蛾∶味咸、温、有小毒。主益精气,强男子阳道,交接不倦,甚治泄精。不用相连者。
鱼∶味甘、无毒。主百病。
鳗鲡鱼∶味甘、大温、有毒。主五痔 ,杀诸虫。
鱼肉∶味甘、大温。黑者无毒。主补中养血,治沈唇。五月五日取。头骨∶平,无毒。烧 服,止久利。
鱼∶平、无毒。主少气吸吸,足不能立地。黄帝云∶“四月勿食蛇肉、 肉,损神害气。”
乌贼鱼骨∶味咸、微温、无毒。主女子漏下赤白经汁,
血闭,阴蚀肿痛,寒热 瘕,无子;惊气入腹,腹痛环脐,丈夫阴中痛而肿,令人有子。肉∶味酸、
平、无毒。益气强志。
鲤鱼肉∶味甘、平、无毒。主咳逆上气;瘅黄;止渴。黄帝云∶“食桂竟,食鲤鱼肉害人;腹中宿 症病者,食鲤鱼肉害人”。
鲫鱼∶味甘、平、无毒。主一切疮,烧作灰,和酱汁傅之,日二;又去肠痈。
黄帝云∶“鱼白目不可食之;鱼有角,食之发心惊害人∶鱼无肠、胆、食之三年,丈夫阴痿不 起,妇人绝孕;鱼身有黑点不可食;鱼目赤,作 食,成瘕病,作 食之害人。一切鱼共菜食之 作蛔虫、蛲虫;一切鱼尾,食之不益人,多有勾骨,着人咽害人;鱼有角,白背,不可食。凡鱼 赤鳞不可食;鱼无腮不可食;鱼无全腮,食之发痈疽; 鱼不益人,其尾有毒,治齿痛。 鱼 有毒,不可食之。二月庚寅日勿食鱼,大恶;五月五日勿以鲤鱼子共猪肝食,必不消化,成恶病;
下利者食一切鱼,必加剧致困难治;秽饭、 肉、臭鱼不可合食之害人。三月勿食鲛龙肉及一 切鱼肉,令人饮食不化,发宿病,伤人神气,失气,恍惚。”
鳖肉∶味甘、平、无毒。主伤中益气,补不足,疗脚 气。黄帝云∶“五月五日以鳖子共鲍鱼子食之,作瘅黄;鳖腹下成五字,不可食;鳖肉、兔肉和芥子酱 食之损人;鳖三足,食之害人;鳖肉共苋、蕨菜食之,作鳖瘕害人。”
蟹壳∶味酸、寒、有毒。主胸中邪热,宿结痛, 僻,面肿,散漆,烧之致鼠。其黄∶解结 散血、愈漆疮,养筋益气。黄帝云∶“蟹目相向足斑者,食之害人。十二月勿食蟹、鳖,损人神气”。
又云∶“黾、鳖肉共猪肉食之害人。秋果菜共黾肉食之,令人短气;饮酒食黾肉,并菰白菜,令人 生寒热。六甲日勿食龟、鳖之肉,害人心神。螺、蚌共菜食之,令人心痛,三日一发。虾 共猪肉食 之,令人常恶心多唾,损精色。虾无须,腹下通乌色者食之害人,大忌!勿轻!十一月,十二月,
勿食虾、蚌着甲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