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
  讯船户李德,则系黄奇昌、黎阿二公共之名。黄奇昌在府未获。据黎阿二供:在庵埠买扁谷十石,在潮邑买扁谷二十三石,达濠买扁谷三十石,沿途盗卖、碾米、换菜,共去好谷百余石。除搀下扁谷六十三石,尚缺少谷三十四石五斗。
  讯舵工汤广万,据称,船户邓文兴买卖之谷,不能深知其详,止五月初五、初六两日,在磊口有小船载扁谷两次。文兴共买二十余石搀下,沿途盗卖、碾米大约不及百石,搀下扁谷不知多少,今尚缺少谷四十五石。
  讯船户谢永兴,据称:“永兴在府未回,我乃舵工李昌桂也。永兴雇小船,在东莞县买来扁谷五十石,天字马头买扁谷三十石,庵埠买扁谷四斗,沿途盗卖、碾米、换菜,亦不过百余石。除搀下扁谷八十余石,尚缺少谷三十三石五斗。”
  讯船户陈裕兴,据称:“裕兴在郡未回,我乃舵工黄志成也。裕兴于二月十七日夜,用小船三只,驳载好谷五十石回家。
  在东莞县买来扁谷五十余石,虎头门买扁谷三十石,沿途盗卖、碾米食用大约亦百余石。除搀下扁谷八十余石,尚缺少谷五十石。”
  余曰:“噫!是矣!”登即移行达濠营,并檄招宁司官吏,将八船驾往达濠港内,严加看守。将船户黄超成等诸人羁禁通详。一面关移海洋县,提拿船户黄兆、谢永兴、陈裕兴、黄奇昌、邓文兴各正身,赴县质审。六月初十日皆至。
  复讯之,则黄兆实名林有德。据称:天字马头、虎门、九龙共买搀扁谷八十五石,及碾米、食用、盗卖,缺少之处,与林家相所供若合符节。
  谢永兴实名滕有兴,据称:省城、东莞、庵埠共买搀扁谷八十石四斗,及碾米、食用、盗卖缺少之处,与李昌桂所供若合符节。
  陈裕兴自言东莞、虎门买搀扁谷八十余石,及碾米、食用、盗卖缺少之处,与黄志成所供若合符节。
  邓文兴乃汤广万,向之汤广万乃邓文兴。所供买搀扁谷、碾米、盗卖缺少之处,亦两人如出一辙。
  黄奇昌诡名刘阿进,据称:买搀扁谷于黎阿二所供六十三石之外,尚有天字马头买搀扁谷九石,虎门买搀扁谷五石,达濠多买扁谷五石,共搀下扁谷八十二石余。供亦如一辙。
  至问其有无给与高光、马若愚等每石百钱之陋例?则八船户合口齐声,并称一钱不少,无一人有异词也。
  余掩卷叹曰:“诸船户经审数次,不用动刑,先后口供弗差铢黍,此尚何疑义哉?彼行佣贸易之细民,贪小利无足怪。
  向非押运官役养成骄纵,亦何遽至于斯?猫鼠同眠,嫖饮浪费,公然以贱买丑谷,勒抑属员之恶声,加之公忠为国之道宪。非平日深受宪恩之人所宜出此也。
  据招砂都约保邱朝、黄经等禀称:松子山、棉花村盗出谷石,招宁司马相公、弓兵董明、宪役高光等诸人皆预焉。约长王琼林、船长邱兆美、保正王朝等禀,查盗接西谷小船,钟阿信、钟阿兴、魏阿加等之外,尚有招宁司巡船私自载运。而脚夫吴阿孙自言,范巡检之子大相公,令将西谷代为挑至米铺碾米几石,人巡司衙门食用者二次矣。约保将吴阿孙解到,讯之果然。一时几不能忍,欲将范仕化、高光等问成盗首,通详参究。
  念系上台钟爱信任之人,投鼠忌器,有伤宪心,恐非自全之道。
  再四思维,是以中止。只将搀和盗卖情节,申宪究追。但思范仕化等护庇船户,竟以丑谷尽诿道宪,置身事外,是诚何心?
  今水落石出,八船船户搀下扁谷六百余石,缺少额谷四百余石,则此中情弊了然矣。
  六月二十二日,潘田、三河两巡司运到高谷,在澄海县溪东巷,遭风淹没殆半。其谷或在水中捞起,和泥晒之,咸水浸淫,外干内败。奉宪谕,各县四六匀拨,余者尽归潮阳。是以潮邑又于四六之外,多收水谷三百余石。计接受潘田司好谷一千五百七十五石,水谷一千三百八十石。三河司好谷二百七十九石,水谷二百七十八石。水谷颜色黯黑,触手成灰。经宪委招宁、三河两巡检,勘估前运西谷之暇,并取一石晒干,碾出灰米三斗六升。米户以为无用,及早设施赔补八百石可已;迟之,则归无何有之乡。全为交盘大累矣。
  统计潮阳一邑,共收海运西谷一万四千四百七十二石,或交代风扬,或碾米给饷,均应赔补三千二百石。县令为道宪属员,自分代赔二千二百石,其搀和盗卖缺额一千余石之谷,应于各船户名下追补,此大公至正之道也。
  上宪檄行海阳、潮阳二县,会审究追,将其船变卖赔补。
  而招宁司巡检范仕化,屡藉称道宪之命,请释船户。余以事经通详,案未会审,不敢私释。而范仕化背出危言,余佯为弗知。
  比闻制、抚题明西谷兑拨沉失情由,将四巡检参革发讯,仕化愈怀怨怼,每于道宪之前播弄是非。
  余适奉檄召至郡,促出仓收,面请宪示。道宪仍命审明,将船变价赔补。余思范巡检监守自盗,已经漏网,倘将船户尽释,则千石将问何人?为道宪赔补两千余石,固所甘心。为船户赔补一千余石,无此情理。范仕化言:“此等谷石何须赔补?
  即使新官交代,有道宪泰山为主,谁敢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