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第十则 闽广洋盗


  洋盗,故惠、潮土产也,其为之若儿戏然。三五成群,片言投合,夺取小舟,驾出易大,习为固然也久矣。
  余以丁未秋莅普,特严弭盗。甫两月,境绝穿窬,山溪清廓。时尚未越俎代潮也。
  冬十月,有南澳镇差员高聪、纪寿、林耀等赍投公檄,移提行劫樟林港大盗林阿相、李阿来。余以绥靖地方,无分彼此,亦不暇辨阿相等之是否真贼,即依来文唤出移解。
  既而思之,海洋行劫,贼徒必多,散党还家,岂仅寥寥一二辈。若不多方搜缉,使其根株净尽,潜藏乡村,为害匪浅。
  不可谓普邑无海疆责任,遂漠然置之也。
  因遣役密访,有李阿才、李阿皆、李阿缯三人踪迹可疑。
  随差陈拱、陈勇摄讯,则李阿缯乃从前窃豕经余拘责者。忆其月日,似不宜有出海之事。屏左右密讯之,阿缯果未同行。且言林阿相、李阿来皆昔年旧案扳累,非此次在洋行劫之人,惟李阿才、李阿皆出海为匪是实。余释阿缯去。
  细鞠阿才、阿皆,皆不自掩讳,直供系黄吕璜、耳聋京、林老货招邀出海。九月十一晚,在老货家对面南径山会齐。山多林木,众喜其密茂,遂止宿焉。老货遣弟林阿凤以饭至山饷众。次夜,抵桑田之凤豆山,藏石洞内一日。又次夜,夺取海船二只,共驾出海。
  十四日,在花屿洋面,劫夺郑财源、郑广利缯子船二只,将原海船弃去。
  十五日,在福建将军澳海面,夺坐一红头船载咸鱼者。
  十七日,在井尾洋面,夺得吴德隆盐船。众人利其宽大,将盐尽弃下水,群趋坐之。其红头船、缯于船三者皆释回;惟留缯船中水手杜阿利在盐船相助驾驶。
  九月二十四日,在潮属广澳洋面,劫夺林有利等杉木船,亦卸其杉木下水,林老货等二十二人分而坐之。阿才、阿皆与黄吕璜等二十一人仍坐盐船。是夜风涛大作,两船不能相顾,遂各飘散。
  黄吕璜船上风篷破损,米粮又竭,饥寒迫身,不能久处海面。于十月初四日,在惠来县所属之香员澳沉械入水,弃舟登岸,散党潜归。黄吕璜倾跌坑沟,僵冻而死。余皆空手乞丐还家。林老货等一船,尚不知其踪迹去向也。
  问同党几人,曰:“四十三人。”问谁为首,曰:“赤须大哥、耳聋京、林老货、黄吕璜皆为首者。黄吕璜系同县人,乡居不远,是以知其名姓。余皆混名绰号相呼,必见面乃能识之。”
  余意同党许多,岂有概不识名之理,必系代为隐讳,命刑之。李阿才叩首曰:“实不知也。平日所相呼者,有陈二泼、肚猴顺、偷食油鼠、上海容、文莱薯、芬筒公、单鞭、皂隶、侯大汉、阿肥、二十三仔、老二猴、萧大肚、权师,皆不知其姓名。即赤须大哥、耳聋京,亦不知何姓;林老货,亦不知何名。惟亿老货家在潮阳县之陇头乡,有弟林阿凤。虽无下海,然往来要约,招伙集械,留阿凤奔走效劳。若拘获一林阿凤,则诸人名姓可识矣。”
  正在设谋访缉间,复据马快陈勇禀称,揭阳县属之棉湖寨,有黄阿凤一名,系出海行劫之贼。余意此必林阿凤诡姓也,飞差陈拱、陈勇、余进,赍檄往谕湖口司巡检方大忠,立擒黄阿凤以来。质之,李阿才曰:“陈二泼也。”问获者实何姓名,据称实名黄阿凤,诡号陈二泼,家居棉湖。系黄吕璜招邀入伙,与阿才等同坐一船,在香员澳岸散党者。
  时南澳镇差员高聪、陈申、纪寿、林耀等,闻县令获贼,皆来问姓名,乞将三贼赏与差员报功,可得把总之职。余曰:“噫!此亦善。但贼徒尚多,欲一一缉获,必须有人质对,然后无枉无纵,不累善良。且迟数日,待我获有多贼,则赏汝矣。”
  高聪等不能待,将李阿才三人姓名星夜飞报镇帅。镇帅以为莫大奇功,星夜飞报闽、广两省总督、提督,内有“差员获贼李阿才、李阿皆、黄阿凤三名,被普宁县借去”之语。余笑曰:“借衣可穿,借银可用,借贼何为乎?”余初不知武弁获贼,如许勋劳,以为犹夫文员,分内寻常之事,是以未与之耳。
  彼遂强冒为己功,一至此耶。
  幕友不能平,劝申文与之辩,谓:“花屿、广澳地方,皆镇帅辕辖之下,何独吝一枪一刀,让大功而不建,反以渔舟、商艘尽借与贼?今欲向县狱之中分捕快缚来之匪党,以为封建大臣铭钟勒鼎之殊勋,不亦羞弁韬而贻盗贼之笑乎?”余曰:“如此,非文武和衷之谊,不如让之。我等焦心劳思,无非绥靖地方起见。若以此为名为功,则三尺童儿齿冷矣。”
  其李阿才所供知贼之林阿凤,时即乘夜飞差往缉。一面移知潮阳县差役协擒。次日回报,陇头乡并无其人。
  余未以为信也。密令李阿才乘妇人舆,壮役陈拱随其后,潜听阿才指挥,舁入陇头乡,直至林老货门前。陈拱见其家有妇人,遽问日:“汝老货在否?”妇人曰:“乞丐死矣。”陈拱复问:“小叔阿凤在否?”妇人曰:“久不来也。”于是陈拱唤乡长、保正协拘,而妇人忽改口,言不识老货、阿凤为何人。
  拥之入县,庭讯之。妇人坚称不识老货,亦无林阿凤。问乡长,乡长亦言:“村中并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