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云:“虚度有十九春矣。”女子又问:“曾娶娘子否?”秀云:“尚未及婚。”女子云:“吾亦未事人,君若不嫌淫奔之名,愿以奉事君子。”秀惊答云:“已蒙赐酒,足见厚意,娘子若举此情,倘令尊大人知之,则小生罪祸怎逃?”女子云:“深闺紧密,父母必不知之,君子勿致疑惧。”秀见女子意坚,情兴亦动,遂从其言。二人同人罗帏,共谐鸳侣。有篇词如何道云:同携素手,共入兰房。当中间高点琉璃,锦帐低垂,放下一对鸳枕儿,铺下两条绫锦被。潘郎解带,神女脱衣,喜孜孜共枕同衾,笑吟吟欢娱取乐。有如宋玉遇神女,同宿翠华宫;好似云英约裴航,共眠香桂馆。珊瑚枕上喂檀口,舌送丁香;锦被窝中启朱唇,论云说雨。娇姿玉腕,紧抱着才子尖腰;郎贴酥胸,香汗湿佳人玉体。四只脚上下交加,两双手高低抱搂。抟弄得男儿气喘嘴鲁都,双睛喷火;奈何得女子郎当眼乜斜,舌唇冰冷。霎时一阵增寒盛,强如吃两瓶好酒。
  二人交欢后,云收雨散,秀即披衣起云:小于当辞去,恐家下知觉不便。”此女遂告秀云:“妾有衷曲诉君,今日幸得同欢,妾未有室,君未有姻,何若两家遣媒,结为夫妇,永为相欢,岂不美乎?”秀许之。二人遂指天为誓,彼此切莫背盟。
  秀归,日夜相思,如醉如痴,因赋诗一绝,以自况云:
  相识当初信又疑,心情还似永无违。
  谁知好事中来阻,一念翻成怨恨媒。
  潘秀因思念花羞女,情怀不已,转成憔悴。其父母再三问其故,秀不得已,遂以与刘氏女相爱之情告知于父母。父母甚怜之,即忙遣媒人去与刘长者议婚姻。刘长者与媒人道:“吾上无男子,只有花羞一女,不能遣之嫁人,愿纳潘郎君为婿则可。”媒人归告潘长者,长者思之良久:“吾亦只有此一子,如何可出外就亲?是刘家故为此说以相推托,决难成就。”遂与儿秀说:“刘家既不愿为姻,京中多有豪富,何愁无亲?吾当别议他姻以绝之。”秀默然,遂成耽阁。后竟另议赵家女为配,以此潘秀与花羞女绝念。
  及成亲之日,行装盈门,笙簧嘹亮。其日花羞在门外眺望见之,遂问小婢:“潘家今日何事,如此喧闹?”小婢答云:“潘郎君娶赵家女,今日成亲耳。”花羞闻罢,追思往事,垂泪如雨,因吟绝诗一首以自怨云:枕上言犹在,于今恩爱沦。
  轩中人不见,无语自消魂。
  是时花羞女自悔自怨,转思之深,遂气闷而死。且看如何,下回公案便见。
  第九十四回 花羞还魂累李辛
  断云:
  李辛发冢违条宪,包宰明刑决市曹。
  魂魄已随生处没,谁知女色是钢刀。
  传说花羞女死后,父母哭之甚哀,竟不知其故,遂令仆王温、李辛葬之于南门外。李辛回家,天色已晚,思量花羞女颜色之丽,心甚不忍舍,归告父母云:“今夜有事出外,不得回视。”父母允之。
  李辛至二更时候,乘月色微明,遂去掘开坟中,斫开棺木,但见花羞女美貌如存。辛思量:“可惜这娘子,与她尸骸同宿一宵,虽死亦甘心。”遂揭起衣衾,与之同卧。良久,忽见花羞微微身动,眼渐开。未几魂魄醒然,略能言,问:“谁人敢与我同睡?”李辛惊云:“吾乃尔家之仆李辛,主翁着吾葬娘子于此,我因不忍舍之,乘今夜掘开棺木,看娘子如何,不意娘子醒来,实乃天幸。”花羞已醒人事,忽忆家中前日之事,遂以其情告李辛云:“只因潘秀背盟,已致闷死,今天赐还魂,幸得有缘,遇汝掘开坟墓,再得更生。此恩无以为报,今亦不愿回家,愿与你结为夫妇,棺木中所有衣服物件尽与。”李辛甚喜,仍然掩了坟墓,遂与花羞同归。天尚未晚,到家叩门,其母开门,见李辛带一妇人同归,怪而问之。辛告其母云:“此女原在娼家,与儿相识数载,今情愿暂弃风尘,与儿为姻,今日带归见父母。”母信其言,二人遂成夫妇,情亦相爱,人不知其为花羞女矣。李辛尽以其衣物首饰散卖于他处,因而致富。
  半年余,邻家偶因冬夜遇火,烧至李辛屋舍。花羞慌忙无计,单衣惊走,与辛各散西东。行过数条街巷,栖栖无依,忽认得自家楼屋,花羞遂叩其父母之门。院子喝问:“谁叩门?”
  花羞应云:“我是花羞女,归来见爷娘一次。”院子惊怪云:“花羞已死半年,缘何来叩门,必是强魂。”院子遂与花羞道:“明月自去通报你爷娘,多将金钱衣采焚化与娘子,且小心回去。”院子竟不敢开门。花羞欲进不得,欲退不得,风冷衣单,空垂两泪,无奈投奔。忽望见潘家楼上灯光闪闪,筵席未散,又去扣潘家门。门于怪问:“是谁叩门?”花羞应声:“传语潘八官人,妾是刘家花羞女,曾记郎君昔日因戏牙球,遂得相见一面。今夜有些事,径来投奔。”门首遂告潘秀。秀思量怪异,若是对门刘家女,死已半年,想是魂魄无依。遂呼李吉点灯,将冥钱衣来焚与之,秀自持剑随身,开门果见花羞垂泪乞怜。秀告花羞云:“你父母自是大富之家,何不回去觅取些个香楮便了,何故苦苦来相缠。”言罢,烧了冥钱后,急令李吉闭了门。花羞但连声叫屈,苦不肯去。秀大怒,出门外挥剑斩之,遂闭门而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