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尽去,苟且敷衍,决不能够挽救危局,只得忍痛令资政院讨论宪法草案。资政院各议员趁这千载一时机会,仰首舒眉,精心讨论。不多几天,早拟出十九信条,奏请宣誓太庙,布告生民。其文是:一,大清帝国之皇统,万世不易;二,皇帝神圣不可侵犯;三,皇帝之权,以宪法规定者为限;四,皇帝继承之顺序,于宪法规定之;五,宪法由资政院起草议决,皇帝颁布之;六,宪法改正提案之权,属于国会;七,上院议员,由国民于法定特别资格中公选之;八,总理大臣由国会公选,皇帝任命之。其他国务大臣,由国务总理大臣推举,皇帝任命之。皇族不得为总理及其他国务大臣并各省行政官;九,总理大臣受国会之弹劾时,非解散国会,即为总理大臣辞职。但一次内阁,不得为两次国会之解散;十,皇帝直接统率海陆军。但对内使用时,须依国会议决之待别条件;十一,不得以命令代法律。但除紧急命令外,以执行法律及法律所委任者为限;十二,国际条约,非经国会之议决,不得缔结。但宣战讲和,不在国会开会期内,得由国会追认之;十三,官制官规,以法律定之;十四,本年度之预算,未经国会议决,不得适用前年度预算。又预算案内规定之岁出预算所无者,不得为非常财政之处分;十五,皇室经费之制定及增减,依国会之议决;十六,皇帝大典,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十七,国务院裁判机关,由两院组织之;十八,国会之议决事项,皇帝宣布之;十九,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二、第十三、第十四、第十五、第十六各条,国会未开以前,资政院适用之。
朝廷立即批准,降旨道:“资政院议决宪法十九条,朕详细披阅全文,实属重要。应择日宣誓太庙,颁布信条,昭示天下。将来议定宪法,即以此为标准。”
时势紧急,一日万变。
监国急于收拾人心,择定十月初六日,祭告宗庙,举行宣誓大典。到了这日,监国率领亲贵文武各大臣到太庙中,焚香点烛,叩头设誓道:维宣统三年十月六日,监国摄政王载沣,摄行祀事,谨告于诸先帝之灵曰:惟我太祖高皇帝以来,列祖列宗,贻谋宏远,迄今垂三百年矣。溥仪继承大统,用人行政,诸所未宜。以致上下睽违,民情难达。旬日之间,寰区纷扰,深恐颠覆我累世相传之统绪。兹经资政院会议,广采列邦最良宪法,依亲贵不与政事之规制,先裁决重大信条十九条,其余紧急事项,一律记入宪法,迅速编纂,且速开国会,以确定立宪政体。敢誓于我列祖列宗之前。
欲知宣誓告庙而后,果然能否挽回危局,且听下回分解。
第一四○回 降懿旨清帝卸政 定优待权归民国
话说监国宣誓告庙,颁布十九信条,总算沥胆披肝,与民更始。无奈人心已去,天命难知,各省宣告独立,接踵而起。
偏偏袁世凯、岑春煊又都不肯就职,上表力辞。监国只得重降谕旨,授袁世凯为钦差大臣,节制各军。以冯国璋总统第一军,段棋端统第二军,随召荫昌回京。奕劻、载泽、邹嘉来等,知道此番乱事不易收拾,都覰便在监国前,自请罢斥。监国允准之后,即命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偏还称宿疾未瘳,请缓赴任。
这时光民军气焰,已经如火燎原,蔓延全国。清政府急得要死,连电催促,袁世凯才提出四条意见书:一,要国会成立之期,缩短一年;二,要确定责任内阁;三,处置此次附从革命之人,务取宽大;四,解除结社集会的禁令。还请预筹兵费若干。监国尽都允许,袁世凯才由彰德南下。行抵滠口,即拍电北京政府,请停止进兵,为永久和平计划,与民军开始谈判,如果谈判不成,当亲赴武昌,直接交涉。监国屡以急电召袁,叫他迅速来京,组织内阁,以冀挽回大局。袁世凯于是率兵两大队,威仪堂堂,登车就道。
到了北京,进谒隆裕皇太后及摄政王,仍以“菲才不克胜任”为辞,温旨不许,始入觐谢恩。动手组织新内阁,以梁敦彦为外务大臣,赵秉钧为民政大臣,严修为度支大臣,唐景祟为学务大臣,王士珍为陆军大臣,萨镇冰为海军大臣,沈家本为司法大臣,张謇为农工商大臣,杨士琦为邮传大臣,达寿为理藩大臣,并以胡维德等为副大臣。袁世凯就任之后,即通电各省道:“贵州既经宣布独立,将来对于中央政府,是否遵奉命令?”
此时除直隶、河南、东三省外,都各宜言独立,不受北京政府节制。不过武汉与南京,是以兵戎相见的,山东是由巡抚孙宝琦奏请独立的。其余都用平和手段,组织军政府,推举都督。现在袁世凯的电报打到,各省都一笑置之,并不答复。
袁世凯也缩手无策,举朝大惊。于是监国自请退位归藩,隆裕太后准如所请。特降懿旨道:据监国摄政王面奏,摄政以来,于兹三载。用人行政,多悖舆情。立宪徒托空言,弊窦依然层积。人心瓦解,国势土崩。
以一人措置失当之故,致全国生灵,碱罹惨祸,追悔无及!若复拥获大权,不思退避,则既失国民之信用,虽摄行国政,将来必难收效,政治无望改良。泣请辞退监国摄政王之位,不再干预政治等情。予深处宫闱,未亲大政。惟自武汉事起,各省回应,兵连祸结,友邦商业,亦受影响。急宜察内外之情形,定安国之至计。监国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