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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唐书志传-清-熊钟谷-第96页

孙伏伽退见仁师,私议曰:“足下承王命,按青州之狱。今惟坐罪十余人,恐得免者或有为恶,则受刑之徒,未肯甘心矣。”仁师曰:“凡治狱,当以仁恕为本。岂可滥及无罪。今按之,知其冤而不为伸,是失朝廷之心矣。万一误有所放,以一身代十囚之罪,亦所愿也。”伏伽唯唯而退。及太宗复差使至青州,更讯审之,诸囚皆曰:“崔公平恕无枉,请速就死。”无一人异辞者。孙伏伽乃奏曰:“陛下之臣崔仁师,体国公恕,臣等之所不如。”因谓之曰:“卿等可效仁师,以朕心为心,何忧国不治哉。”伏伽顿首曰:“近日闻陛下好骑射,臣实不愿陛下如此。”太宗曰:“朕骑射亦安不忘危之意。卿何过虑乎?”伏伽曰:“天子居则九重,行则警跸。非欲苟自尊严,乃为社稷生民之计也。夫走马射的,乃少年诸王所为,非今日天子事业也。既非所以安养圣躬,又非所以仪刑后世矣。”上大悦,乃曰:“朕所不及处,卿等惟正言之。”伏伽复奏曰:“陛下遇视朝,神采英毅,群臣进见,皆失举措。乞圣容宽悦,则臣下得以尽言。”上深然之。
  自是,每假以辞色。尝谓公卿曰:“人要自见其形,必用明镜照之。君欲自知其过,必待忠臣规谏。苟其君自恃为贤,其臣阿谀顺旨,必致失国。君既失国,臣岂独能全?如隋炀帝、虞世基者,亦足以鉴矣。公辈宜用此为戒。事有得失,无惜尽言也。”伏伽等称谢。
唐书志传 下 金陵薛居士藏本;鳌峰熊钟谷编辑
第六十一节 李百药奏出宫女 唐太宗分任廷臣
  贞观二年三月,海内旱饥,民多卖子者。近臣奏知,太宗下诏,将御府金帛赎所卖子,以还其人。大赦天下。因谓侍臣曰:“古语有云:‘赦者小人之幸,君子之不幸。’一岁再赦,善人喑哑,无所诉,犹田之养根秀者,害嘉谷;赦有罪者,害良民。故朕即位以来,不欲数赦。正恐小人恃之,轻犯宪法故也。”群臣齐曰:“陛下再赦,无非爱民之盛德也。其如小人之所轻,诚如圣谕。”上曰:“使年丰谷熟,天下太平,犹移灾朕身,是所愿也。”史评云:太宗是时,君德清明,勤恤民隐,每有饥旱,辄书于册。去夏尝诏山东赈恤蠲租,今又特降赦令。其爱民之心,可谓切矣。静轩先生读史至此,感太宗饥人卖子将金赎之事,有诗云:饥人卖子将金赎,一点仁台恻隐生。中外黎民无失所,邦家安得不隆兴!是年夏四月,因谓侍臣曰:“朕幼在戎马之间,甚知战士之苦。遇王命出征,冒锋镝,犯矢石而死者,吾甚不忍。隋炀帝自恃国富,毒武万民,兵革连年不息,致死者枕藉道路。朕将下诏,令所在官司给衣帛与附近边民,将暴露骸骨,悉收葬之,庶体朕之念也。”魏徵等谢曰:“陛下恩及枯骨,天下无有弗悦。由是国家何患不安。”
  静轩先生有诗云:亡卒遗骸散帛收,洪恩奚用复他求。绵延国祚无为治,应是当年一念投。
  却说太宗恩赦屡下,祥瑞叠见,群臣各上表称贺。上曰:“近日尔群臣屡贺瑞祥,朕甚不悦。夫使百姓富给而无瑞,不失为尧舜;百姓愁怨而多瑞,不失为桀纣。后魏之世,吏焚连理木,煮白雉而食之,岂足为至治乎?”乃诏:“自今大瑞听表闻,其小事,止申所司而已。”时有白鹊巢于寝殿槐树上,两巢相连如腰鼓样。左右称贺,太宗曰:“我常笑隋炀帝好祥瑞,至于灭国。朕好瑞在得贤,此何足贺?”因命毁其巢。由是祯祥虽见,群臣莫敢上闻矣。是岁京师无雨,中书舍人李百药进奏曰:“往年陛下虽放出宫人,今宫中无用者尚多,阴气郁积,亦足致旱。乞再出之,必应天意也。太宗依其奏,下诏再简出之。前后凡三千余人。
  静轩先生有诗云:怨女三千放出宫,历代民主少奇逢。推将已欲同天下,唐德巍巍世已隆。
  近臣奏知:“今有交址,因与日本不和,连年动兵革,祸延藩镇,边延声势甚紧。”报入长安,太宗聚群臣商议。魏徵奏曰:“陛下仍遣大臣锁抚之,则交址之乱自息矣。”上以卢祖尚廉平公直,可充此任,乃遣之。祖尚领命而出,归至府中,复悔曰:“交址夷狄之性,其人险恶,且又地方辽远,吾何以镇守?”次日,遣人上表,以疾辞。太宗览表乃曰:“祖尚既谢恩而去,今日辄以疾辞。寡人复遣他臣,非所以示信也。”乃命杜如晦等至祖尚府中谕旨。如晦领命,至见祖尚曰:“君上有交址之命,足下何以固辞?今遣吾等谕旨回奏。公意若何?”祖尚曰:“君之命,敢有违逆!吾今昏乱有余,恐不足以当此任。望公等善为我辞焉。”如晦以祖尚之言复命。上大怒曰:“我使人不行,何以为政?”命召之斩于朝堂。不移时,金瓜武士枭了首级回报。太宗既斩了祖尚,却有悔心。只是不肯正言。他日与侍臣论齐文宣帝之为人,魏徵对曰:“文宣狂暴。然人与之争,事理屈则亦从之。曾有青州长史魏恺,为使梁国而还。文宣除之为光州长史,不肯行。文宣怒而责之,恺曰:‘臣先任大州,有功劳而无过失。今得小州,所以不行。’文宣赦之。此文宣所长也。”上曰:“向者卢祖尚虽失人臣之义,朕杀之,亦为太暴。由此言之,不如文宣矣。”因命复其官荫。
  魏徵,容貌不逾中人,而有胆略,善回人主意。每犯颜苦谏,或上怒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