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嫂而死也。
十三日。余病卧大暑中,乃不觉气候之炎蒸。余素畏热,今则厚拥重衾,犹嫌其冷。手抚胸头,仅有一丝微热,已成伏茧之僵蚕矣。医复来,诊视毕,面有难色,踌躇良久,始成一方,窃嘱婢媪,不知作何语,然可决其非吉利语也。是日老父乃守余不去,含泪谓余曰:“儿失形矣,何病至是?”余无语,余泪自枕畔曲曲流出,湿老父之衣襟。痛哉!余心实不能掬以示父也。
十四日。余病甚,滴水不能入口,手足麻木,渐失知觉。喉头干燥,不能作声。痰涌气塞,作吴牛之喘,若有人扼余吭者,其苦乃无其伦。老父已为余致书梦霞,余深盼梦霞来,而梦霞迟迟不来。余今不及待矣。
余至死乃不能见余夫一面,余死何能瞑目!余死之后,余夫必来,余之日记,必能入余夫之目,幸自珍重,勿痛余也。余书至此,已不能成字,此后将永无握管之期。
梨影之死,余不遽殉者,以有筠倩在也。今筠倩复殉梨影而死,则余更多一可殉之人。梨影之死余致之,筠倩之死亦余致之。余不殉梨影,亦当殉筠倩,以一身而殉两人,此死宁复不值?余意已决,则援笔书筠倩日记之后曰:此余妻之病中日记也。余妻年十八,殁于庚戌年之六月十七日。此日记绝笔于十四,盖其后三日,正病剧之时,不复能作书也。余闻病耗稍迟,比至,已不及与余妻为最后之诀别。
闻余妻病中,日望余至,死时尚呼余名,此日记则留以贻余者。余负余妻,余妻乃能曲谅余心,至死不作怨语。余生无以对之,死亦何以慰之耶?无才薄命不祥身,直遣凶灾到玉人。一之为甚,其可再乎?
余妻之死,余死之也。生前担个虚名,死后沦为孤鬼。一场惨剧,遽尔告终。余不能即死以谢余妻,余又安能不死以谢余妻?行矣,行矣!会有此日,死而有知。离恨天中,为余虚一席可也。
余归后如醉如痴,不言不笑。余母见状,深滋危惧,则禁余出门。而余之迷惘乃愈甚。余兄知余意所在,从而劝余曰:“弟欲觅死,何虑无就死之地?时局如此,正志士以身报国之秋,死一也,殉情而死,与殉国而死,轻重之相去,何可以道里计。且梨影遗书,不愿弟享庸福,筠倩亦以自处勖弟。弟今轻于一殉,实非死者之志。吾为弟计,弟其东乎?”
余闻言顿悟,则亦允之。静庵时来视余,亦赞成是议,与余兄为余筹措东游之费。适石痴返国,悯余所遭,遗书相慰。
余即与之相约同行。
今距行期只二日矣,忽效乘风宗悫,空为万里之游,不作矢死乔生,觅到九泉之下。挟余长恨,飞渡扶桑,此后寸心,更难自信。梨影耶!筠倩耶!魂兮有知,应化作旋风,随余所适,而视负心人之终归何所也。
跋一
余友汪居玉如,深情人也,每读《石头记》,必有泪痕,意颇笑之。殊不知余之笑汪君者,正余之不及汪君也。前读《玉梨魂》,拊几而叹曰:“惜哉汪君!不及见此也,否则又不知偿几许眼泪矣!”独是《玉梨魂》之后,何必又有《泪史》?
岂天下人之伤心泪,非一书所能使之尽出,故复动之以此书耶?
抑泪之为物也,以尽出为快,愈尽愈快,不尽则不快耶?
汪君为鬼,近二十年矣。《玉梨魂》未曾见也,《泪史》亦未曾见也。嗟乎!此等文字,而不能使吾友见之,则郁郁寸心,所未能释然者也。他日白苹黄叶,一棹江南,挟此巨篇,于云山之麓,墓门之前,招其魂而读之。读已付之于火,纷然作蝴蝶飞,想汪君生而聪明,死而英灵,对此一书,定挥其生前未尽之泪也。
天下之多泪人,即天下之多情人,亦天下之多才人也。是则“才”之一字,即为情字之根;而“情”之一字,又为“泪”字之根。仆之老泪无多者,由于无才也,由于无情也。无才尚可,无情乌乎可?昔人云:“无情何必生斯世。”仆于天地间,盖赘物矣。
虽然,落花如雨,幽鸟时啼,对此一篇,即不必怆然涕下,固已千愁万绪,齐上心来。为梦霞而感欤?为梨影而感欤?为枕亚而感欤?问诸落花,落花无语;问诸啼鸟,啼鸟不闻。
凉雨三更,一灯如豆。光沉暗绿,淡不能然。若有人兮掩泣,又恍惚兮叹息。几疑名士倩女之魂,即在此字里行间矣。
意为之动,忽尔风度竹窗,灯焰一扬,倾耳听之,盖童子睡声也。
梦霞痴人也,梨影痴人也,枕亚亦痴人也。虽然,余亦何尝不疾?知其痴而不能自已者痴也,笑人痴而欲力制其痴者亦痴也。平情而论,余之欲制其痴,转不如人之直行其痴之为愈也。吾故云,枕亚以其痴鸣,盖梦霞、梨影之痴,皆其一人之痴也。
梦霞何人欤?恐即作者之化身也。梨影何人欤?恐即作者之心血也。洛妃何曾解,神女未必行云。我佛云,河山大地,皆心所造。一卷文字,当作如是观。
才人著书,和血泪于墨,而写之者也。不如是,不能成佳文字,嚼之则无味焉,嗅之则刺鼻焉。虽典丽堂皇,用为歌功颂德,献媚以取功名则可,若云独写性灵,则性灵将见之而逃矣。
茫茫大地,何处知音,惟有秃笔一枝,尚能甘苦共喻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