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石痴读之,其视梦霞为何如也?
石痴东渡在二月上旬,非四月上旬也。石痴以《玉梨魂》事略寄余,误二月为四月。余初读梦霞诗,至“沽酒无忘今日醉,梅花未落柳初黄”二句,亦讶其与物候不符,故易为“沽酒莫忘今日醉,杨花飞尽鬓无霜”,盖欲以牵合于四月,非敢点金成铁也。然末首云:“君去我来春正好,蓉湖风月总难闲。”
“春正好”三字,亦岂可用之于四月?而余顾忽之,此不待阅者之讶,余亦无以自解矣。
小学教师,为最苦之生活,却最易受人轻视。为乡校教师,其苦尤甚,而受人之轻视亦尤甚。社会之心理如是,此教育普及之所以难言也。八至十一四节,说得淋漓尽致,实为普通之乡校同写一照。读之为乡校教师一哭,为教育前途一哭!
《玉梨魂》详于崔氏一方面,于校中情形,未着一笔。石痴桑梓情深,容有所讳,故书中略焉。黑幕既揭,乃如罗刹鬼国。若前无石痴之嘱托,后无梨影之缠绵,梦霞早作飞鸿之冥冥矣,乌能居此是乡,至一年有半之久哉!
乡间贫民,暴棺不葬者,往往而是,野田草露之间,时有此等纪念品出现,无足奇也。然或庇以茅,或覆以瓦,虽不掩埋,可蔽风雨,从未有骸骨委弃于外,如梦霞之所见者。孟子曰:“盖上世尝有不葬其亲者,其亲死则举而委之于壑。”梦霞所制,殆所谓太古之民欤!
坟墓革命,近来研究社会学者始创此说。不料数百年前,已有人实行,是亦一异闻也。
该乡北岸,并无人家。《玉梨魂》第六章云“两岸均有人家者”,误也。
鹿苹为人,颇饶豪气,虽职业稍卑,要亦吾道中人也。梦霞于无聊中与之为友,虽曰慰情聊胜于无,然弹铗曳裾,同是穷途潦倒。卖浆屠狗,非无志士沉沦,但得志同道合,何求学侔才均。落拓如鹿苹,正梦霞之良友。况相遇于客中,无怪其如鱼得水,如胶投漆也。此人亦为《玉梨魂》所略,不知后来于梦霞情史上,煞有关系,亦不可少之脚色也。
鬼之有无,殊难确断。十八、十九两节,虽持辟鬼之论,实亦说鬼之谈也。鬼而能说,说亦可害,只恐说得不像,为鬼所笑耳。梦霞不信鬼,鬼故示之以信。梦霞既说之,而复辟之,鬼又奈此梦霞何哉!
二十节以下,方入正文。梦霞由此航入情海,其为《泪史》之过渡时代乎?
梦霞若无杞生为其眼中钉,未必遽允崔翁之请。不寓崔氏,即无由与梨娘通情,演出一段情史。小人行事,往往转为人福。
后日春光漏泄,杞生蓄谋破坏,其结果卒使两人爱情上得完全美满之信用,亦犹是也。
“不知我者谓我轻薄,知我者谓我狂痴。”此二语可以代表一部《玉梨魂》,亦可以代表一部《雪鸿泪史》。梦、梨两人之心事,同是光明磊落,可质鬼神!其相感之情,至高尚,至纯洁,绝不参以一毫之物欲者也。
《玉梨魂》中之书僮,《泪史》中并无其人。梨娘以爱婢遣侍梦霞,方足以见其待先生之诚。且梦霞因此得于秋儿口中悉梨娘历史,说来毫不费力。秋儿解人,得此已足,不必多增一马矣稚无知之书僮也。
第三章
看梅四绝,《玉梨魂》未载。有此一段,于石痴方面,方不冷落。
“惜花生怕花轻放,珍重韶光恰二分。”早发不如晚达,岂惟花为然,人事亦如斯矣。
梦、梨两情之结合,以兰为之媒。折花寄意,不待闻声相思也。《玉梨魂》中赠兰一节,已为第二次。彼时之兰,乃惠兰也。馨香远赠二律,即步前诗原韵。惟第一首第三联,则前后互易耳。二诗意甚轻薄,似可不录。
然此时相感伊始,即梦霞亦未必消除妄念。其后卒能自持,故不可及。若不到悬崖,便尔勒马,此惟漠然无情者能之。试问梦霞岂无情者乎?故存此二诗,所以见梦霞之真。
鸿山踏青一节,虽不关紧要,而于其地之人情风土,亦可略见一斑,非无谓之闲文也。
虞仲山与让皇山,遥遥相对,相距不过六七十里,山脉互通,应有山灵来往,惟二山所占之地位,截然不同。虞山秀色可餐,夭矫天际,四周胜迹独多,雉堞参差。由山脚碗蜒上达,若常山蛇然。所谓“十里青山半入城”者是也。春秋佳日,时有游人登山眺玩。
余家于虞,亦曾蹑屐相从,领略林峦风味,非如鸿山之荒凉寂寞,无可流连也。世传虞山十八景,与西湖媲美,若以比鸿山十八景,相去殆不可以道里计。一样千秋,兄不如其弟矣。
梦霞身世,虽云不幸,然少年作客,尚非人生至苦之事,且乡居风味,亦殊不恶,何惯作牢骚语,郁郁至此耶!盖此时一缕情丝,已怦怦欲动,其胸中别有难言之隐,故不觉思之苦而语之哀矣。
静庵为梦霞至友,其后两情缱绻,梦霞悉以语静庵,未尝或讳。静庵亦尝尽言劝慰,冀悟其痴。盖渠亦情场失意人,与梦霞相怜同病,而能攀登恨海、跳出愁城者也。
葬花、哭花,为全书大关键。两人由此生出美感,事既非虚,情尤独绝,读之令人意消。
律诗二首,下首方咏葬花,上首仅咏落花而已。《玉梨魂》佚去第二首,便与题目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