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是比较责任最轻的,因为他是个承上启下的官儿,比不得首县,是直接亲民之吏,所以地方有事,首府可以往首县身上推。首县的官阶,已是到了最下层,却推无可推的了。至于说到保甲局的总办,虽然是位道台,体制更较尊崇,但他不仅比不上知府,更且比不上知县,所提的干系,尤其是责无旁贷。因为保甲局的性质,就好比后来的警务处,或是公安局一般,缉盗安民,那是他的专责,考成所关,非同儿戏。所以那时洪琴西观察,比较首府首县,还要督饬所属,格外当心。幸而沈公莅任后的几个月中,居然安稳无事,并不曾发生什么凶杀的案件,这也不知是他们的官运亨通,也不知是他们的手下能够认真纠察。总而言之,地方上的治安,总算是大有进步,无奈官场上,有一种照例的毛病,无论什么雷厉风行的事情,只要日子一多,便会不知不觉的,在无形中松懈下来。当初沈公认真交派的时候,所谓保甲局,以及首府首县,自然是有一番振作;及至事隔数日,高枕无虞,难免便渐渐的忘怀起来。上边既不肯多费精神,下边也乐得省些气力。谁知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圣人说的话,是再也不会错的,你以为无事,事情便来了;你以为没有凶杀,凶杀便见了。
  当沈公莅任后,第二年的元旦夜里,花牌楼地方,便出了一个无名凶杀的案件。那个死者,年纪约在四十来岁,身躯健壮,体格魁梧,看那形景,当他在生的时候,一定是个孔武有力的人。穿着一身青绉绸的棉袄和棉裤,紧紧地缚在身上,所衬的棉絮,薄极了,而且外面也没有穿长大衣服。上边是发辫高挽,也不曾戴帽子。下边是足蹬一双山透土搬尖薄底大撤鞋。据他这种穿装打扮,就不像是个安分守己之人。他死在花牌楼大石狮子的旁边,脊背朝天,以面亲土。他受的是刀伤,在脖子的左边,一刀深入,头顶几乎分离了一半,这一刀,是由外手向里手砍的,用力沉着非常,大约便是制命伤。其余后心上,肋条上,还戳了几刀,像是死者倒下以后,凶犯还觉得气不出,便又在他身上找补了几刀,以为泄忿之用。这件血案,是在正月初二日早晨发现的,不用问,自然是在元旦夜里杀的了。首县得了这个消息,不亚如平空里起了一个霹雳,口中说不出话来,心里是连珠箭的叫苦。因为发生了这不幸的案件,便不禁旧事重提,想起制军严厉的交派来了。当时哪敢怠慢,立刻带了仵作人役等,前往相验。等到尸格填好以后,便招尸亲认领。谁知这件暗杀案虽是满城风雨,一时轰动了南京,前往观看的,不啻人山人海,但竟没有一个人挺身而出,自认是死者的亲族;并且不但如此,然而要寻一个人,晓得这死者是姓什么叫什么的,也都没有。像这样毫无线索,真乃是一件疑难之案,只好由官中姑且殡殓浮厝,俟后慢慢查访。再说当日的那个仵作,名唤申贵,自从二三十岁上,便继承他父亲的职业,当着这份差使,现在已是五十多岁的人了,所以对于验尸一事,称得起是资格老练,经验丰富,常常能有独到之见。当这一次检验之后,他也曾对相识之人,发表他的意见,说这次凶案的动机,是出于仇杀,而且杀人的人,一定是用左手。人家便问他,这事何以见得?他说,杀人是要偿命的,谁也明白这个道理,所以甘于犯罪的缘故,大约不外两种:一种是谋财;一种是报仇。据我看那个死者,不但是个没钱的人,并且还像是个地痞土棍之类。说到谋财二字,实属去题太远。既然不是这一种,自然就是那一种了,可不是仇杀是什么。人家便又问他,何以见得凶手是用左手?他便又加以解释道:你要明白这个道理,先须晓得死者的尸身,何以趴伏在地。据我的观察,这是因为死者,正当毫无防备地向前走着,却被那凶犯出其不意,从他的后面,猛可里砍了一刀,并且下手的时候,是用了一种特殊的力量,所以便成了制命伤,死者就立时往前倒下去了。但是要明白,这一刀,何以是在脖子的左边,此层关系重要,绝不能忽略看过。若把此层勘透,那便是我所说,凶犯用左手一个老大的证据。因为要从背后砍,用右手的,一定是砍在脖子的右边。惟独用左手的,方会砍在脖子的左边。这种顺序,并没有什么难懂,只为从外手里,向里手里砍,方才用得上力量;要是反过来,那是用不上力量的。
  你们不信时,不妨把我所说的,比画试一试,那就可以证明出来了。人家听了以后,不由得点头称是,便又问他,这种见解,于访案缉凶上,很有帮助,曾否已向官中报告呢?申贵摇头道:人命关天,何等重大,这可真是一言兴邦,一言丧邦的,我一个当下役的人,哪里敢多这个嘴。再说,把伤验明白了,我的责任已尽,要去节外生枝,多说乱道,那可不是费力不讨好么!听者至此,便嗟叹而散。



  第二章 一怒而捕僧人

  上述所说的暗杀案,既轰动一时,所以总督衙门里,没有等着呈报上来,已自知道。沈公因为有言在先,不禁异常震怒,便把保甲局总办、首府首县等,立时传见,严厉的责备了一番。最后交代的,是限期缉凶,否则撤参。就中对于那位洪琴西观察,尤其申斥得厉害,说他总办保甲,所司何事,竟会使地方上藏垢纳污,出此凶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