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册)此谓在细微末节上太下功夫,必然忽略了整个的体系。

〔三〕 梅注:「诎音屈,信读作申。」黄注:「《文子》:老子曰,屈寸而伸尺,小枉而大直,圣人为之。」斯波六郎:「《淮南子泛论》:『诎寸而伸尺,圣人为之,小枉而大直,君子行之。』」

      《校注》:「『信』读为伸。《尸子》:『孔子曰:诎寸而信尺,小枉而大直,吾为之也。』(《御览》八百三十引)《淮南子泛论》篇:『●寸而伸尺,圣人为之;小枉而大直,君子行之。』高注:『寸,小;尺,大。枉,曲也。』《孟子滕文公下》:『且《志》曰:「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按此语朱熹《集注》云:「枉,屈也;直,伸也。八尺曰寻。枉尺直寻,……所屈者小,所伸者大也。」下文孟子又说:「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

〔四〕 此处「具」同「俱」。「具美」,整体完美。

〔五〕 《斟诠》:「《左传》昭七年:『天子经略。』杜注:『经营天下,略有四海,故曰经略。』此处作『经营要略』解。」

      黄春贵《文心雕龙之创作论》:「盖画工之写人像,但谨毛发之细节,每轻容貌之大体;射手之瞄鹄的,祇重毫厘之微准,而失堵墙之轮廓。为文谋篇,有类于此。若徒聚精会神以钻研字句之纤巧,必然疏忽全篇文章之体统。职是之故,即宜遗小就大,取长舍短,抛弃一偏小善之技巧,熟习整体完美之佳绩。学者为文,不可不三复斯言也。」

      以上为第一段,解释附会的意义并说明附会在写作中的重要性及其基本原则。

夫文变无方〔一〕,意见浮杂〔二〕,约则义孤,博则辞叛〔三〕,率故多尤〔四〕,需为事贼〔五〕。

〔一〕 《校证》:「『无』原作『多』,冯本、汪本、畲本、两京本、何允中本、日本活字本、王惟俭本、锺本、梁本、日本刊本、王谟本、崇文本作『无』,《御览》亦作『无』,今据改。《明诗》篇云:『属辞无方。』《谐讔》篇云:『欢谑之言无方。』《书记》篇云:『兵谋无方。』《通变》篇云:『变文之数无方。』文与此正同。」

      《校注》:「『多』,黄注云:『汪作无。』按《御览》引作『无』;元本、弘治本……崇文本同。《通变》篇『变文之数无方』,与此意同,当以作『无』为是。」《考异》:「『无方』与『多方』旨同,从『多』从『无』皆通。」

〔二〕 《斟诠》:「『文变无方,意见浮杂』,此二句乃偶语,相对成文:前者对附辞言,后者对会义言。其造句语法,与《神思》篇『情数诡杂,体变迁贸』、《体性》篇『才性异区,文体繁诡』、《
通变》篇『设文之体有常,变文之术无方』等语句,固始终一贯。……此『意见』一词与上句『文变』相对,谓意思见解也。浮杂,犹言过杂,《书泰誓中》:『惟受罪浮于桀。』传:『浮,过也。』『
浮』与『无』对,乃副词,不作浮泛解。」

〔三〕 《校注》「『叛』,弘治本、汪本、畲本作『判』。徐校『判』为『叛』。按《易系辞下》:『将叛者,其辞惭。』此『辞叛』二字所本。作『判』误。」按元刻本作「叛」,不误。

      郭注:「谓用事太简约,则义不显,用事太多则辞相矛盾也。《文赋》:『或仰偪于先条,或俯侵于后章,或辞害而理比,或言顺而义妨。』亦『博则辞叛』之事也。」

      《文心雕龙创作论》:「照刘勰看来,作家如果只注意单一性,就会形成『约则义孤』的缺陷;如果只注意杂多性,又会产生『博则辞叛』的弊病。」

〔四〕 《校注》:「『率』,《御览》引作『变』。按《文赋》:『或率意而寡尤。』舍人反其意而用之,与下『需为事贼』句各明一义。作『变』非是。」

〔五〕 《校证》:「《御览》『需』误『而』,『贼』误『贱』。」范注:「《左传》哀公十四年:『需,事之贼。』《释文》:『需,疑也。』谓率尔操觚,事不经思,固多尤悔;若意见浮杂,迟疑失断,亦文之贼也。」《注订》:「此指『文变多方,意见浮杂』而言,况过约则近陋,故曰义孤;过博则近浮,故云辞叛。斟酌不协,取舍未当,故多尤而为事之贼也。此附会至艰之境耳。」

且才分不同,思绪各异,或制首以通尾〔一〕,或尺接以寸附〔二〕,然通制者盖寡,接附者甚众〔三〕。若统绪失宗,辞味必乱,义脉不流,则偏枯文体〔四〕。

〔一〕 「制」,制作,「制首以通尾」,从篇前到篇尾作通盘打算。

〔二〕 《校证》:「『尺』,旧本作『片』,黄注本改『尺』。案《御览》正作『尺』。」范注:「尺接寸附,由于体统之疏,苟能总挈纲领,颠末合序,则无此累矣。《章句》篇云:『搜句忌于颠倒,裁章贵于顺序。』亦此义也。」

〔三〕 「通制」即「制首以通尾」,「接附」即「尺接以寸附」。这是说在章节的安排上也有个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