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评诗》:「韩文公云:『六字常语一字难。』(按见《昌黎集》卷七《记梦》诗)《文心雕龙》谓:『善为文者,富于万篇,贫于一字。』」

      《随园诗话》卷二第十五条:「改诗难于作诗,何也?作诗,兴会所至,容易成篇;改诗,则兴已过,大局已定,有一二字于心不安,千力万气,求易不得,竟有隔一两月,于无意中得之者。刘彦和所谓『富于万篇,窘于一字』,真甘苦之言。」

      朱星《文心雕龙的修辞论》:「他明说这是诗赋的戒律,不是文的,因此『善为文者』这『文』指『文笔』之『文』。『虽文不必有』,『施于常文』的『文』是指一般的文,『半字同文者也』的『文』是指字。『肥字积文』的『文』又指篇。当加区别。前三条都是禁例,第四条实在也是禁在一句中用纯单或纯复字。这四条既都是消极的,而且都是属于字形的事。」

〔五〕 《斟诠》:「彦和所谓『权重出』,欲人避免重出,但非反对重出,遇有不得不重出则重出之,良以『一字非少,相避为难』耳。……宋俞文豹《吹剑录》云:『《大江东去》词,三「江」、三「
入」、二「国」、二「生」、二「故」、二「如」、二「千」字,以东坡则可,他人固不可。然语意到处,他字不可代,虽重无害也。今人看人文字,未论其大体如何,先且指点重字。』」

单复者,字形肥瘠者也〔一〕。瘠字累句,则纤疏而行劣〔二〕;肥字积文,则黯黕而篇闇〔三〕;善酌字者,参伍单复,磊落如珠矣。〔四〕凡此四条〔五〕,虽文不必有,而体例不无〔六〕。若值而莫悟,则非精解〔七〕。

〔一〕 「单复」是说字形有肥有瘦。

〔二〕 「纤疏」,稀疏。郭注:「『纤疏而行劣』,谓字字简单,则全行不美观。『黯黕而篇闇』,谓字字繁复,则篇章暗淡。」

〔三〕 《校证》:「『黕』,原作『默』,梅据朱改。」《注订》:「嘉靖本作『黯默』,误。范注从朱改作『黕』,亦非。黄本作『
黮』,是,宜从。刘向《九叹》:『望旧邦之黯黮兮。』注:『黯黮,暗也。』」

      《考异》:「从『黯』是。参《注订》。又按『黮』与『黕』,皆音胆,义同,字可互通。」《斟诠》:「言黑气黕黕,而篇闇淡无光矣。」

〔四〕 《斟诠》:「言单体瘠字与复体肥字错杂组句,则如珠之有大小,磊磊落落调配有致也。参伍,犹错杂也。……《易系辞》:『参伍以变,错综其数。』……《后汉书蔡邕传》:『连衡者六印磊落。』」「磊落」,谓多而错杂。《杂文》篇:「磊磊自转,可称珠耳。」「磊落如珠」,喻字行疏密有致,相互连贯。

      黄春贵:「一轻一重,虚盈太过,皆无可观。善用字者,则能参伍错综,使单体之瘠字,与复体之肥字,调协和谐,交互为用,如珠之有大有小,磊磊落落,贯串有致也。」

〔五〕 曹景元《完善的艺术形式与艺术形式美》:「《练字》篇,这里讲的四条都是不关字的意义而只关系文字的形体的。刘勰很懂得艺术意识(「心」或「情」)的物质体现手段(「言」、「字」)的外在形式自身的审美意义,他为它寻找规律。就文字说,避免『字体瑰怪』,少用『半字同文』,权衡『同字相犯』,调剂『字形肥瘠』,其目的显然是为了文字自身的视觉形象的美。如果用通常称为『形式法则』的用语来说,这无非是追求一篇文字的形体的整齐、均衡而又富有变化而已。……古典文学讲究的『练字』,不只是说要选择锤炼出最能充分表达内容的词句来,而且包括寻求文字本身形式美的意义在内。」(《光明日报》一九六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六〕 范注:「『而体例不无』,似当作『而体非不无』。」《注订》:「『不无』者言可存其一例也,范注非。」

      王更生《文心雕龙范注驳正》:「按『例』字不误,……所谓『体例不无』者,即综言上列四条,缀字属篇,必须练择之意。若改作『非』,则下承之『若值而莫悟,则非精解』,便失去根据,故知范校不可从。」

      《考异》:「范意以『非』字偶上『不』字,而不知上句『必有』,而下句『不有』,『有』字犯重,而音节不劲。上言『
不有』,下对『不无』,句法协律。范注殊非。」

〔七〕 《校证》:「《玉海》四五,『莫』作『不』。」

      《斟诠》:「言属文时若遇上列四忌,而不悟改正,则非真知练字之道者也。」「值」,遇也。《校释》:「至此篇所举『
四忌』,虽似无关大体,然在诗家亦为要务。特其所论乃在形体之间,初无关于意义,当合《章句》、《丽辞》、《指瑕》、《物色》等篇观之,而后文家字句之精蕴始得也。」

      以上为第三段,叙述有关练字法的心得,提出四条应注意的事项。

至于经典隐暧,方册纷纶〔一〕,简蠹帛裂,三写易字〔二〕,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