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校释》:「文之有采,亦非故为雕琢也。盖人情物象,往往深赜幽杳,必非常言能尽其妙,故赖有敷设之功,亦如治玉者必资琢磨之益,绘画者端在渲染之能,径情直言,未可谓文也;雕文伤质,亦未可谓文也,必也参酌文质之间,辨别真伪之际,权衡深浅之限,商量浓淡之分,以求其适当而不易,而后始为尽职。故文艺之事,自古有难言之妙;论文之理,从来鲜圆到之言,所重在乎救弊,而学者要能举一反三。黄氏《札记》指为矫枉过直,岂知言哉!」

夫能设模以位理〔一〕,拟地以置心〔二〕,心定而后结音〔三〕,理正而后摛藻〔四〕。使文不灭质,博不溺心〔五〕,正采耀乎朱蓝,间色屏于红紫〔六〕,乃可谓雕琢其章〔七〕,彬彬君子矣〔八〕。

〔一〕 《校证》:「『模』原作『谟』,谢云:『当作模。』徐校同。案日本刊本、《四六法海》十作『模』,今据改。」《校注》:「按何本、《别解》本作『模』;《文通》、《四六法海》同。」按崇文本亦作「模」,今从之。

      《论衡物势》篇:「今夫陶冶者,初埏埴作器,必模范为形。以土曰型,以金曰镕,以木曰模,以竹曰范,四者一物而材别也。」

      「设模以位理」,意指设定模式以安排思路。

〔二〕 范注:「地,即《定势》篇『各以本采为地』之地。」

      《斟诠》:「此二句乃作者将抽象之行文方法,作为具体之事物以说明。谓作家之写作,须能首先设定篇章模式,以安排其所欲表达之情理,其次拟计辞采之质地,以布置其所要兴发之心象。……地,……犹言质地。《论语八佾》篇:『绘事后素。』朱注:『先以粉地为质,而后施五彩。』」

      陆牟译注:「进行创作应该树立一个正确的规范来安置作品的内容,拟定一个适当的基础来表达作家的心情。」

      按「拟地以置心」意指设身处地,细心体会。

〔三〕 此句郭晋稀译为:「中心思想安排定了再来调声协律。」《
斟诠》:「结音,谓调协声律,即所谓『声文』是也。」

〔四〕 「摛藻」,铺陈辞藻。班固《答宾戏》:「摛藻为春华。」《斟诠》:「摛藻,谓舒布辞藻,即所谓『形文』是也。」

〔五〕 范注引孙蜀丞曰:「《庄子缮性》篇云:『知而不足以定天下,然后附之以文,益之以博,文灭质,博溺心。』郭注:『文、博者,心质之饰也。』」成玄英疏:「质是文之本,文华则隐灭于素质。博是心之末,博学则没溺于心灵。惟当绝学而弃文,方会无为之美也。」此处「博」指辞采的繁盛。「溺」,淹没。

〔六〕 范注:「『红紫』,疑当作青紫。上文云:正采耀乎朱蓝。」

      斯波六郎:「案朱,正采;红,间色。上文『朱』下文『红』不相妨。而青是正采,若改此『红』作『青』,违反事实。《
礼记玉藻》:『衣正色,裳间色。』正义云:『皇氏云:正谓青、赤、黄、白、黑,五方正色也。不正谓五方间色,绿、红、碧、紫、…黄是也。』」

      《校证》:「今按『红紫』不误,萧子显《南齐书文学传论》:『亦犹五色之有红紫,八音之有郑卫。』亦以『红紫』为间色。」

      《校注》:「《环济要略》:『正色有五,谓青、赤、黄、白、黑也。间色有五,谓绀、红、缥、紫、流黄也。』(《御览》八一四引)《论语乡党》:『红紫不以为亵服。』皇侃义疏:『
红紫,非正色也。……侃案:五方正色:青、赤、白、黑、黄;五方间色:绿为青之间,红为赤之间,碧为白之间,紫为黑之间,缁为黄之间也。故不用红紫,言是间色也。』《荀子正论》篇:『衣被则服五采,杂间色。』杨注:『服五采,言备五色也。间色,红碧之属。』《法言吾子》篇:『或问苍蝇红紫。』段注:『谓如今粉红、桃红。』……又按《礼记王制》:『屏之四方。』郑注:『屏,犹放去也。』」按赤白相间为红,赤青相间为紫。

〔七〕 《诗经大雅棫朴》:「追琢其章,金玉其相。」毛传:「追,雕也。金曰雕,玉曰琢。相,质也。」《说苑修文》篇引《
棫朴》此句,「追」即作「雕」。「章」,花纹。《诗经》原意是说:雕琢器物的花纹,金玉是器物的本质。此处只说「雕琢其章」,其实兼有「金玉其相」意,比喻文章的形式固然要美,但不能忽视思想内容。

〔八〕 《论语雍也》:「文质彬彬,然后君子。」集解引包咸曰:「彬彬,文质相半之貌。」

      《章表》篇:「繁约得正,华实相胜,唇吻不滞,则中律矣。」

      范注:「昭明太子《答湘东王求文集及诗苑英华书》曰:『夫文典则累野,丽亦伤浮,能丽而不浮,典而不野,文质彬彬,有君子之致。吾尝欲为之,但恨未逮耳。』」

      《注订》:「按自『夫能』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