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者。 京朝官乞假者。 善卜易者。 赘婿。
 赤县侯封。(一二红二十一点) 送宰官及令君子弟。 幕友。 秋风客。 与勋戚往还者。 有职衔者。 广置田宅者。 善堪舆者。
 二十分春。(一二红二十点) 送爱花草者。 恣意饕餮者。 常谈客者。 究心房术者。 觉席上有醉态者。 姬侍多者。 恋内者。
 丹还十九。(一二红十九点) 送羽客。 谈炉鼎者。 善岐黄者。 吝啬者。 抱微病者。 贪杯者。 屡扰人而不还席者。
  学士登灜。(一二三红十八点) 送金马客。 膺荐举者。 博学者。 善书者。 侍经筵者。 喜藏否人物者。 与十八人同姓氏者。
  八索九邱。(一二三红十七点) 送富典籍者。 馆师。 谈锋盛者。 咬文嚼字者。 小试辄利者。 善子平风鉴者。 有绝技者。
  二八秦楼。(一二三红十六点) 送华堂张绮幕者。 为他人作嫁衣者。 喜营建者。 出入喜乘肩舆者。 有外遇者。 将置妾媵者。 居有楼阁者。
  胡姬十五。(一二三红十五点) 送新纳姬人者。 与美人联坐及居邻美艳者。 好少者。 席上无须最青年者。 将嫁女者。 曾为月老者。 精求肴撰者。
  蟾蜍几望。(一二三红十四点) 送爱月者。 喜露坐者。 近视客好外者。 内权重者。 面麻者。 有癖好者。
  七贤六逸。(一二三红十三点) 送高年者。 退居林下者。 美容仪者。 叔侄同席者,阿咸饮。 隐士。 诗人。 与竹林竹溪同姓氏者。 及名氏带竹林溪字样并数目者。
  绣阁金钗。(一二三红十二点) 送新造楼阁者。 初移居者。 新弄瓦者。 欲买宅者。 有内宠者。 僚婿联席者,分饮。 翁婿同席者,婿饮。
 巫山一片云。(一二三四红十一点) 送妻妾互妒者。 为人居间者。 谈词讼者。 戴眼镜者。 期期客。 好议论人闺阃者。 席下盹睡者。
 十洲仙岛。(一二三红十点) 送楼居者。 不修边幅者。 学仙者。 齐梁客。 有方术者。 谒选者。 与饮中八仙同姓氏者。
 九品莲台。(一二三四红九点)送杂职官。 坐不安席者。 禅客。 喜与僧尼往还者。 佞佛持斋者。 鳏夫。 寓居近寺庙者。
  八月星搓。(一二三四红八点) 送出使者。 远客在座者。 好游者。 谈星命者。 画船载妓泛赏者。 有小舟者。 与博望同姓氏者。
 七宝香车。(一二三四红七点) 送车骑者。 熏香者。 将娶妇者。 偕内归宁者。 新婚者。 姻娅同席者,女家饮。 所居巷陌有数目颜色字者。
  六桥花柳。.(二三四红六点) 送爱看人家花木者。 簪花及佩香器者。 与坐妓有旧者。 髯公。 吴越客。 内外宠兼者。 陆姓及行六者。
  五云多处。(二三四红五点) 送入觐者。 自夸量好者。 燕赵客。 故作醉状及多言者。 富户。 任京职者。 家有豪奴者。
 落日双鬼。(三红四点) 送爱鱼鸟者。 至迟而又以事辞归者。 不速客。 曾作县者。 新续弦者。 妓齿长者。 蹑朱履者。
 三峡流泉。(四红三点) 送琴客。 将归客。 有洁癖者。 作清态者。 喜茗饮者。 艺低而自称好手者。 有幽怨者
 五红浑采五色。(凡得五红太宰自掷者,照前例饮,若行别令者免跪)
 日过红杏。(五红一么)太宰自掷饮千叶莲杯,余人掷得者,行九转还丹令。其法除得采者依次右旋,各积十掷。以六为汞,得几六,各第筹,或舒指记之。掷毕,各较其六之多寡,以九六为胜。或得七得八相等者,则令其只得七六以下者,各饮一四照莲杯。以其汞少不许烧炼。然后计六之相等者,依次各再积十掷,计其么若干,得九么者丹成。丹不成者,各饮四照莲杯。若么有相等者,则相等者,再炼。有一人么多者即止,总令少者饮。
 花房蚊蝶。(五红一二)宫娥自掷,饮千叶莲杯。余人掷得者,行误人天台令。其法除得采者与西施二人,余人依次各一掷。内有三与四谓之流水桃花,若但有三或仅有四,皆各饮四照莲杯,有流水桃花者再一掷。有么谓之胡麻仙饭,无么者即饮四照莲杯。倘坐客各有流水桃花,则视胡麻饭之多寡定之。得胡麻饭者,再一掷盆内有红无五,谓之仙犬无声,方准再行。如有五者,谓之花间犬吠,即饮四照莲杯。无五者,再一掷。有二,谓之花间人出,则入天台遇仙子矣。若无二者,仍饮四照莲杯。其有花间人出者,送盆与西施掷之。有六谓之玉杯醽i醁,当入天台者,饮四照莲杯;若无六,谓之晓风露灯,则西施饮之。凡积五掷,在座除得采者,及西施饮遍即止,不必定人天台也。
 花港游鱼。(五红一三)揖长自掷,饮千叶莲杯。余人掷得者,行鱼雁传书令。除得采者,坐客依次各一掷。以三为鱼,六为雁,若无鱼雁,或只有鱼及只有雁者,皆饮四照莲杯。其鱼雁全者,再一掷。有么者谓之书,无么者饮四照莲杯。有么者再一掷,以么三六全者,谓之鱼雁传书,如不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