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盖此辈与我同为父母所生。可怜他命不好,我吃他还未吃,我厚衣他还薄衣,我睡他迟,我起他早,俱是命苦可怜也。常常要照顾他,但又不可过于爱护。凡事,先有堂上之仆婢,而后有己身之仆婢。毋使人云“与公姑分尔我,先私己之婢仆,而后公众也”。要令己之婢仆尊称公姑之婢仆。公婢之长曰“阿奶”,少者曰“阿姆”;公仆之已冠者曰“阿伯”、“阿叔”,稚者曰“阿兄”。其事之之理,亦如卑幼之于尊长。

  二
  已身婢仆,童稚居多,如有小过,但当正言教诲之。不改,再骂詈之,许之以责。必不改而过差大,然后用小界尺与三下五下,亦不可多。第一要教他敬老家主,老主母。第一要教他做公众之用,而室中次之。

  三
  凡婢仆有三大罪:一淫佚,二偷窃,三说谎搬斗是非,此须防之于渐,慎之于微。防淫佚之法以庄,防偷窃之法以介,防搬斗之法以默,此治家之大略也。至于僮仆布素充体,亦宜浣濯缝补,早晚栉沐。亦须眉目清朗,使有天机自得之状,则瑕易露而教易入也。有等人家,此辈蓬首垢面,涕泪愁苦,身多血渍,面有爪痕,非如卑田院乞儿,则同地狱中饿鬼。余常叹悼,以为主妇之不慈不贤,入门即得之耳。

  四
  本房仆婢虽宜慈爱,然或触公姑之怒,及得罪宾客邻里,皆宜重惩。不则俗所云“护短”也。又立言须平和,训饬之不可过于愤激,此即俗所云“夹气孔”。反开罪于公姑耳。

  偷盗
  一家之中,惟盗情最难测度。或有形迹甚似而实非者,或有平常行止不好而此事偏不涉者,俱难以臆断也。若以臆断,令含冤之人最难辩白,伤德实多。故举家有偷盗事,虽极小者,新妇不可关一语,本房婢仆,尤不可置喙其间也(谓自己奴婢不许说人偷窃)。若公、姑、丈夫疑及己身奴婢,则当细心详察。如果真实,当告公姑丈夫痛责之。勿行护短,误其终身。本房奴婢,与堂上奴婢争闹,不论是非,只说本房奴婢不是,痛责之。

  孝母
  有等新妇,不能孝姑而偏欲孝母,此正是不能孝母也。事姑未孝,必贻所生以恶名,可谓孝母乎?盖女子在家,以母为重,出嫁以姑为重也。譬如读书出仕,劳于王事,不遑将母。死于王事,不遑奉母,盖忠孝难两全。全忠不能尽孝,犹事姑不能事母也。今若新妇必欲尽孝于父母,亦有方略,先须从孝公姑、敬丈夫做起。公姑既喜,孝妇必归功于妇之父母,必致喜于妇之父母。丈夫既喜贤妻,必云“彼敬吾父母,吾安得不敬彼父母?”于是曲尽子婿之情,欢然有恩以相接。举家大小敢不敬爱?而新妇之父母,于是乎荣矣。夫家贫贱,还只是情意好,夫家富贵,还有无限好处及母家矣,此女之善孝其亲也。反是者,公姑致怨于亲家,丈夫归狱于泰山,父母兄弟不好上门,情意索莫,燕会稀少矣。女虽欲孝其亲,何道之从乎?

  母家奴婢
  母家奴婢往来,自然稠密,然留饭留宿,俱不宜出自己意。若阿姑云“须留饭留宿”,必先固辞谢,不得巳而后仰承万一。母家人微有放肆处,必严谕之云:“汝来此,尤不比在家,须分外小心,汝若不敬,罪归于我。”婢来,或在房中有低语,亦不必多,多则恐姑见疑,以为以家事相告也。若仆,则有何密语?万不可近身分付,声音亦须朗朗,使众闻之。


  新妇谱补 清 东海陈确干初 撰

  绝尼人
  三姑六婆,必不可使入门,尤当痛绝尼人,虽有真修者,亦概绝之。盖容一真尼而诸伪尼随之而入,不可却矣。此肃闺门第一要义也。虽或素尝与姑往还,不无异同之嫌。然新妇苟贤孝素着,事事恭顺,惟此一事过执,亦不见怪。且或以严见惮,使此辈踪迹渐疏,家风清楚,亦是新妇入门一节好事也。

  不看剧
  新妇切不可入庙游山,及街上一切走马、走索、赛会等戏,俱不可出看。即家有喜宴,偶举优觞(在主家者,自须豫绝此等),内外仅隔一帘,新妇礼不当预席,或辞以疾,或以中馈无暇为辞,期必获命而后已。确有女既嫁,一日归宁,笑谓父曰:“吾年近三十,终不知世所谓戏文。”确曰:“而父素不能教女,唯此一节,差足免俗,复何用求知之?”女笑而退,敢以劝凡为妇女者。

  听言(二条)
  一
  婢女传言,往往失真,切不可听。若言某人说新妇不好,便当反求而速改之,勿加忿怒。若言他人不好,毋论真假,置若罔闻。若自己身边妇女言之,便当痛戒,勿令妄言,以启搬斗之渐。古人云:“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且不忍闻,况口可显言乎?至言及人家闺阃事,尤须塞耳。虽姊妹、姑嫂、娣姒间相聚闲论,传说流言,如言及人不好,及闺门事,亦不得助顺一语,默受而已。俟其人说完,须徐徐云:“恐传闻未真。”此厚道也。虽姑及诸尊长言,亦如之。

  二
  婢仆相诉,切不可偏听遽加呵怒,须徐察其实而谕解之。若小事,虽有曲直须云“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