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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文选-南朝梁-萧统-第71页

本不改,尤所改仅此一处。凡宋人讳字每不画一也。
  注「盈」 袁本、茶陵本作「善曰瀛音盈」五字,在刘注之后,是也。
  注「乃礼」又注「坟」 袁本、茶陵本作「乃礼切」三字,在「维叶柅柅」下,「扶云切」三字在注末,是也。「坟」是五臣音。
  注「尔肴既将」 袁本「将」作「时」,是也。茶陵本亦误「将」。
  注「徒兮」又注「胡」 袁本、茶陵本作「鹈乃兮切鹕音胡」七字,在注末,是也。
  注「胡刚」 袁本作「胡刚切」三字,在注中「吭鸟咙」下,是也。茶陵本「刚」作「江」,非。
  注「鳣也」 案:「鳣」当作「鲔」,各本皆误。吴都赋「筌」善注「鲔也」,可借证。
  注「张衡应问曰」 案:「问」当作「闲」。各本皆讹。
  注「左氏传曰」下至「在石渠门外」 袁本此六十字作「爽垲已见上文承明已见西都赋」,是也。茶陵本复出,非。
  注「阳城蜀门名也」 袁本「城」作「成」,茶陵本亦作「城」。案:「门名」不俟更言「城」,必「成」字也。以此订之,正文亦当作「成」。今各本皆有误。
  注「徒兰」 袁本、茶陵本作「坛徒兰切」四字,在注末,是也。
  注「县」又注「直例」又注「光」又注「郎」 袁本作「袨音县墆音直例切桄音光榔音郎」十四字,在注末,是也。茶陵本无「袨音县」,非。
  注「莫江」又注「公达」 袁本、茶陵本作「莫江切」三字,在注中「则其言哤」下,「公达切」三字在「讙语也」下,是也。
  注「白日也」 案:「白」字不当有,各本皆衍。
  注「黄润纤美宜制裈」 茶陵本「裈」作「襌」,袁本亦作「裈」。案:似「襌」字是也。
  藏镪巨万 案:「镪」当作「襁」,注同。汉书食货志作「襁」,刘引之可证。广韵云「襁」俗作「镪」。太冲时未必有此俗字也。
  注「九两」又注「浦觅」 袁本、茶陵本作「镪九两切普觅切」在注末,是也。茶陵本无,非。
  注「殖货志曰」 何校「殖」改「食」,陈同。袁本亦误「殖」。茶陵本作「货殖」,更非。
  注「以持禄养」 案:「养」下当有「交」字。各本皆脱。此所引臣道篇文也。
  扼腕抵掌 案:「抵」当作「扺」,注同。袁本善注末有「扺音纸」三字,最是。茶陵本割裂「纸」字入正文下,非。尤又改「纸」为「●」,益非。广韵四纸:扺,扺掌。说文云:侧手击声也。与十一荠之「抵」,迥然有别。甚明。西征赋、为萧扬州作荐士表、广绝交论用「扺掌」者,放此。今皆作「抵」,盖误由五臣而各本乱之。集韵,「扺」下重文有「抵」,云或作「抵」,可见其不分别久矣。其羣书此字之误,不悉数。
  注「桓谭七说曰」 案:「谭」当作「麟」。各本皆误。后汉书本传章怀注:案挚虞文章志,麟文见在者七说一首云云,后七命注、祭屈原文注皆引桓麟七说,可证。
  注「吉日兮良辰」 陈云「良辰」当乙,是也。各本皆倒。
  注「犹卫之雅质」 案:「雅」当作「稚」。各本皆讹。
  注「楚徙宅西河长公思故处」 案:「楚」当作「整」,「长公」二字不当有。各本皆误。此音初文。今本作「殷整甲徙居西河犹思故处」,此引多节也。
  注「观者万堤」 案:「万」当作「方」。各本皆误。
  朔别期晦 茶陵本「期晦」作「晦期」,袁本与此同。案:注「故曰朔别晦期也」,所复举如此,知正文作「晦期」为是。
  注「匹各」 袁本、茶陵本作「善曰泊匹各切」六字,在刘注之后,是也。
  注「善曰越人衣文蛇」 案:「善曰」下当有脱文。各本皆同,无以补之。
  注「彭门鸿屼」 案:「屼」当作「●」。各本皆讹。
  注「魏完南中志所记也」 袁本、茶陵本「完」作「宏」,是也。
  注「文立蜀都赋虎豹之人」 袁本、茶陵本无「立」至「人」八字。茶陵本「文」作「又」,袁本亦作「文」,皆与下「铩翮」相接连。尤分节不当有「又」,盖幷衍也。晋有文立,刘并时人,决非所引,尤添甚误。
  注「说文曰拍拊也」 袁本、茶陵本「说」上有「皛当为拍」四字,「也」下有「皛胡了切拍普格切貙丑于切」十二字。案:此善注之断不容割裂者,尤误甚矣。
  注「葽盛貌」 袁本、茶陵本此下有「于尧切」三字,是也。
  相与第如滇池 袁本「第」作「弟」,茶陵本亦作「第」。案:袁五臣注中作「弟」,刘注中作「第」,仍不着校语。「第」卽「弟」俗字,似刘亦作「弟」,但传写作「第」耳。袁所见五臣本不误,茶陵所见亦改为「第」矣。
  注「音蚁」 袁本、茶陵本作「善曰舣音蚁」五字,在刘注之后,是也。
  注「俗谓正船回济处为舣」 案:「回」当作「向」。各本皆误。
  注「户」 袁本、茶陵本作「音户」二字,在注末,是也。
  漫乎数百里间 袁本、茶陵本「间」上有「之」字。案: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