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汉书作「蠝」,史记作「●」,单行本索隐仍作「蠝」。考集韵五旨,「●」下重文有六,而不载「蠝」,可证其非。袁本正文作「●」,注皆作「蠝」,以南都赋互证,疑五臣本之误,而又相乱也。
注「飞●鼠也」 案「鼠」上当有「飞」字。案汉书注、史记集解、索隐有。陈云别本有,各本皆脱。南都赋注引「蠝,飞鼠也」,脱上「飞」字,当互订。
注「在树暴戏姿态也」 陈云「暴」当作「共」。案:汉书注、史记正义引作「共」。各本皆误。
注「说文曰杪末也」 袁本、茶陵本无此六字。
娱游往来 案:「娱」当作「娭」。各本皆讹。注引说文「娭,许其切」,非「娱」甚明。史记作「嬉」,「娭」、「嬉」同字也。今本汉书及注误与此同。又见羽猎赋。
注「有似虬」 何校引徐七来惇复曰:「似」下脱「玉」字,据汉书注校,是也。各本皆脱。
注「龙也无角」 何校引徐曰「子」误「也」,据汉书注校。袁本「无」作「有」,茶陵本亦作「无」。案:汉书注作「有」。說文「虯,龍子有角者」,稚讓所本,故其廣雅亦云「有角曰●龍,●卽虯,上者,角也」,此注決不當自爲兩解。唯王逸注离骚「有角曰龙,无角曰虬」。善彼注仍之,所以各存异说,或不知者用彼以改此也。
注「李善曰孙叔者」 袁本、茶陵本「李善」作「郑玄」。案:「玄」当作「氏」,汉书注作「氏」,最是。「郑氏」,见颜师古叙例臣瓒云「郑德」者也。
注「言击严鼓簿卤之中也」 袁本、茶陵本「簿卤」作「卤簿」,是也。陈云别本二字乙。
河江为阹 茶陵本作「江河」,云善作「河江」。袁本作「江河」,无校语。史记、汉书皆作「江河」。
注「生谓生取之也」 袁本、茶陵本「谓生取」三字作「抗」字。案:尤所添改,在今汉书颜注,亦未是。「抗」当作「执」,「生执之也」四字一句读。五臣向注「生,生执」,卽袭韦,可借为证。
注「绔谓绊络之也」 袁本、茶陵本无「谓绊之」三字。案:史记集解引有此三字。尤延之盖依彼添。
注「司马彪汉书曰」 何校「汉」上添「续」字,陈同。各本皆脱。
椎蜚廉 案:「椎」史记、汉书皆作「推」。颜注云「推,亦谓弄之也」,其字从「手」。今流俗读作「椎击之椎」,失其义矣。考五臣铣注「椎谓击杀」,其本作「椎」之明文。善既不注此字,袁、茶陵二本又俱无校语,未审何作也。凡偏傍「才」「木」每相混。
注「以白羽为箭」 袁本、茶陵本「为」作「羽」。案:重「羽」最是。上「羽」言体,下「羽」言用。汉书注、史记正义引皆可证。
注「郭璞老子经注曰」 陈云此七字衍。张氏乃曹魏时人,不当引郭语。老子又无郭注。其说是矣。各本皆衍。
注「与元通灵」 陈云「元」当作「天」,汉书注可据。今案:汉书注讹也。史记正义正作「元」。郑礼记注引孝经说曰「上通元莫」,卽此「元」字之义。
注「乐汁图」 案:「图」下当有「征」字。史记索隐引有。各本皆脱。
注「率径驰去也」 袁本、茶陵本「径」作「然」。案:考汉书颜注曰「率然直去意」,或尤改「驰」为「径」而误去「然」字。
蹷石阙 袁本、茶陵本「阙」作「关」,而不着校语。案:依此善与五臣同作「关」也。汉书作「关」,史记作「阙」,善引张揖汉书注则作「关」,未为非。恐此是尤延之依史记改。前卷及汉书杨雄传俱作「关」字。
注「一曰载民」 案:「民」当作「氏」。各本皆讹,下有明文。汉书注误与此同。
淮南干遮 何云「干」史、汉作「于」。案:善及小司马皆引张揖汉书注,不当有异文,盖今各本作「于」并讹耳。
注「皆刚勇」 袁本、茶陵本无此三字。案:史记索隐引无,集解有,尤盖依彼添。
注「冲激急风也」 袁本、茶陵本「冲」上有「激」字,单行本索隐有,舞赋及七发注有,七命注「冲激」作「激冲」,脱下「激」字,当互订。
注「结风亦急风也」 案:单行本索隐「结风」下有「回风」二字,舞赋、七发、七命注皆有,依文义,有者是也。各本此注脱。
注「皆是靡曼美色也下或云」 袁本、茶陵本「美色也」三字作「也色」二字。案:「也」句绝,「色」属下,尤添改失之。
柔桡嫚嫚 案:「嫚嫚」当作「●●」,汉书作「●」,可证也。善注「于圆切」,正为「●」字作音,或五臣误为「嫚」,而各本乱之耳。史记作「嬛」,亦「●」字之讹。徐广曰「音娟」。「●」卽「娟」字,古人每以同字为音也。小司马引广雅「●●,容也」。今索隐尽作「嬛」,大误。
注「香气盛也沤一候切又曰」 袁本、茶陵本无此十字。
注「嫮以姱」 袁本、茶陵本「嫮」作「奼」。案:此尤校改也。
注「更以十二月为正」 何校引徐曰「二」当作「三」。案:所校是也。汉书武纪「太初元年以正月为岁首」。师古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