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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苏轼集-宋-苏轼-第211页

变,则流徙涣散相弃以自存。嗟夫!秦、汉以下,天下何其多故而难治也!此无他,民不爱其身,则轻犯法。轻犯法,则王政不行。欲民之爱其身,则莫若使其父子亲、兄弟和、妻子相好。夫民仰以事父母,旁以睦兄弟,而俯以恤妻子。则其所赖于生者重,而不忍以其身轻犯法。三代之政,莫尚于此矣。
今欲教民和亲,则其道必始于宗族。臣欲复古之小宗,以收天下不相亲属之心。古者有大宗、有小宗。故《礼》曰:“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祢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百世不迁者,别子之后也。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古者诸侯之子弟,异姓之卿大夫,始有家者,不敢祢其父,而自使其嫡子后之,则为大宗。族人宗之,虽百世而宗子死,则为之服齐衰九月。故曰:“宗其继别子之所自出者,百世不迁者也。”别子之庶子,又不得祢别子,而自使其嫡子为后,则为小宗。小宗五世之外则无服。其继祢者,亲兄弟为之服。其继祖者,从兄弟为之服。其继曾祖者,再从兄弟为之服。其高祖者,三从兄弟为之服。其服大功九月。而高祖以外亲尽则易宗。故曰:“宗其继高祖者,五世则迁者也。”小宗四,有继高祖者,有继曾祖者,有继祖者,有继祢者,与大宗为五,此所谓五宗也。古者立宗之道,嫡子既为宗,则其庶子之嫡子又各为其庶子之宗。其法止于四,而其实无穷。自秦、汉以来,天下无世卿。大宗之法,不可以复立。而其可以收合天下之亲者,有小宗之法存,而莫之行,此甚可惜也。
今夫天下所以不重族者,有族而无宗也。有族而无宗,则族不可合。族不可合,则虽欲亲之而无由也。族人而不相亲,则忘其祖矣。今世之公卿大臣贤人君子之后,所以不能世其家如古之久远者,其族散而忘其祖也。故莫若复小宗,使族人相率而尊其宗子。宗子死,则为之加服,犯之则以其服坐。贫贱不敢轻,而富贵不敢以加之。冠婚必告,丧葬必赴。此非有所难行也。今夫良民之家,士大夫之族,亦未必无孝弟相亲之心,而族无宗子,莫为之纠率,其势不得相亲。是以世之人,有亲未尽而不相往来,冠婚不相告,死不相赴,而无知之民,遂至于父子异居,而兄弟相讼,然则王道何从而兴乎!
呜呼!世人之患,在于不务远见。古之圣人合族之法,近于迂阔,而行之期月,则望其有益。故夫小宗之法,非行之难,而在乎久而不怠也。天下之民,欲其忠厚和柔而易治,其必曰自小宗始矣。
【策别九】
其三曰均户口。夫中国之地,足以食中国之民有馀也,而民常病于不足,何哉?地无变迁,而民有聚散。聚则争于不足之中,而散则弃于有馀之外。是故天下常有遗利,而民用不足。
昔者三代之制,度地以居民,民各以其夫家之众寡而受田于官,一夫而百亩,民不可以多得尺寸之地,而地亦不可以多得一介之民,故其民均而地有馀。当周之时,四海之内,地方千里者九,而京师居其一,有田百同,而为九百万夫之地,山陵林麓,川泽沟渎,城郭宫室涂巷,三分去一,为六百万夫之地。又以上中下田三等而通之,以再易为率,则王畿之内,足以食三百万之众。以九州言之,则是二千七百万夫之地也,而计之以下农夫一夫之地而食五人,则是万有三千五百万人可以仰给于其中。当成、康刑措之后,其民极盛之时,九州之籍,不过千三万四千有馀夫。地以十倍,而民居其一,故谷常有馀,而地力不耗。何者?均之有术也。
自井田废,而天下之民转徙无常,惟其所乐,则聚以成市,侧肩蹑踵,以争寻常,挈妻负子,以分升合。虽有丰年,而民无馀蓄,一遇水旱,则弱者转于沟壑,而强者聚为盗贼。地非不足,而民非加多也,盖亦不得均民之术而已。
夫民之不均,其弊有二。上之人贱农而贵末,忽故而重新,则民不均。夫民之为农者,莫不重迁,其坟墓庐舍,桑麻果蔬,牛羊耒耜,皆为子孙百年之计。惟其百工技艺,无事种艺,游手浮食之民,然后可以怀轻资而极其所往。是故上之人贱农而贵末,则农人释其耒耜而游于四方,择其所乐而居之,其弊一也。
凡人之情,怠于久安,而谨于新集。水旱之后,盗贼之馀,则莫不轻刑罚,薄税敛,省力役,以怀逋逃之民。而其久安而无变者,则不肯无故而加恤。是故上之人忽故而重新,则其民稍稍引去,聚于其所重之地,以至于众多而不能容,其弊二也。
臣欲去其二弊,而开其二利,以均斯民。昔者圣人之兴作也,必因人之情,故易为功。必因时之势,故易为力。今欲无故而迁徙安居之民,分多而益寡,则怨谤之门,盗贼之端,必起于此,未享其利,而先被其害。臣愚以为民之情,莫不怀土而重去。惟士大夫出身而仕者,狃于迁徙之乐,而忘其乡。昔汉之制,吏二千石皆徙诸陵。为今之计,可使天下之吏仕至某者,皆徙荆、襄、唐、邓、许、汝、陈、蔡之间,今士大夫无不乐居于此者,顾恐独往而不能济,彼见其侪类等夷之人莫不在焉,则其去惟恐后耳。此所谓因人之情。
夫天下不能岁岁而丰也,则必有饥馑流亡之所,民方其困急时,父子且不能相顾,又安知去乡之为戚哉?当此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