曰:周公居礼之变,而处圣人之不幸也。
【管仲论】
尝读《周官》、《司马法》,得军旅什伍之数。其后读管夷吾书,又得《管子》所以变周之制。盖王者之兵,出于不得已,而非以求胜敌也。故其为法,要以不可败而已。至于桓文,非决胜无以定霸,故其法在必胜。繁而曲者,所以为不可败也;简而直者,所以为必胜也。周之制,万二千五百人而为军。万之有二千,二千之有五百,其数奇而不齐,唯其奇而不齐,是以知其所以为繁且曲也。
今夫天度三百六十,均之十二辰,辰得三十者,此其正也。五日四分之一者,此其奇也。使天度而无奇,则千载之日,虽妇人孺子,皆可以坐而计。唯其奇而不齐,是故巧历有所不能尽也。圣人知其然,故为之章、会、统、元以尽其数,以极其变。《司马法》曰:“五人为伍,五伍为两,万二千五百人而为队,二百五十,十取三焉而为奇,其余七以为正,四奇四正,而八阵生焉。”夫以万二千五百人而均之八阵之中,宜其有奇而不齐者,是以多为之曲折,以尽其数,以极其变。钩联蟠踞,各有条理。故三代之兴,治其兵农军赋,皆数十百年而后得志于天下。自周之亡,秦、汉阵法不复三代。其后诸葛孔明,独识其遗制,以为可用以取天下,然相持数岁,魏人不敢决战,而孔明亦卒无尺寸之功。岂八阵者,先王所以为不可败,而非以逐利争胜者耶!
若夫管仲之制其兵,可谓截然而易晓矣。三分其国,以为三军。五人为轨,轨有长。十轨为里,里有司。四里为连,连有长。十连为乡,乡有乡良人。三乡一帅,万人而为一军。公将其一,高子、国子将其二。三军三万人。如贯绳,如画棋局,疏畅洞达,虽有智者无所施其巧。故其法令简一,而民有余力以致其死。
昔者尝读《左氏春秋》,以为丘明最好兵法。盖三代之制,至于列国犹有存者,以区区之郑,而鱼丽鹅鹳之阵,见于其书。及至管仲相桓公,南伐楚,北伐孤竹,九合诸侯,威震天下,而其军垒阵法,不少概见者,何哉?盖管仲欲以岁月服天下,故变古司马法而为是简略速胜之兵,是以莫得而见其法也。其后吴、晋争长于黄池,王孙雒教夫差以三万人压晋垒而阵,百人为行,百行为阵,阵皆彻行,无有隐蔽,援桴而鼓之,勇怯尽应,三军皆哗,晋师大骇,卒以得志。
由此观之,不简而直,不可以决胜。深惟后世不达繁简之宜,以取败亡。而三代什伍之数,与管子所以治齐之兵者,虽不可尽用;而其近于繁而曲者,以之固守,近于简而直者,以之决战,则庶乎其不可败,而有所必胜矣。
【士燮论】
料敌势强弱,而知师之胜负,此将帅之能也。不求一时之功,爱君以德,而全其宗嗣,此社稷之臣也。鄢陵之役,楚晨压晋师而陈。诸将请从之,范文子独不欲战,晋卒败楚,楚子伤目,子反殒命。范文子疑若懦而无谋者矣。然不及一年,三诛,厉公弑,胥童死,栾书、中行偃几不免于祸,晋国大乱。鄢陵之功,实使之然也。
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功。非常之功,圣人所甚惧也。夜光之珠,明月之璧,无因而至前,匹夫犹或按剑,而况非常之功乎!故圣人必自反曰:此天之所以厚于我乎,抑天之祸余也?故虽有大功,而不忘戒惧。中常之主,锐于立事,忽于天戒,日寻干戈而残民以逞,天欲全之,则必折其萌芽,挫其锋芒,使其知所悔。天欲亡之,以美利诱之以得志,使之有功以骄士,玩于寇雠,而侮其民人,至于亡国杀身而不悟者,天绝之也。呜呼,小民之家,一朝而获千金,非有大福,必有大咎。何则?彼之所获者,终日勤劳,不过数金耳。所得者微,故所用者狭。无故而得千金,岂不骄其志而丧其所守哉。由是言之,有天下者,得之艰难,则失之不易。得之既易,则失之亦然。汉高皇帝之得天下,亲冒矢石与秦、楚争,转战五年,未尝得志。既定天下,复有平城之围。故终其身不事远略,民亦不劳。继之文、景不言兵。唐太宗举晋阳之师,破窦建德,虏王世充,所过者下,易于破竹。然天下始定,外攘四夷,伐高昌,破突厥,终其身师旅不解,几至于乱者,以其亲见取天下之易也。
故兵之胜负,不足以为国之强弱,而足以为治乱之兆。盖有战胜而亡,有败而兴者矣。会稽之栖,而勾践以霸。黄池之会,而夫差以亡。有以使之也夫。昔虢公败戎于桑田,晋卜偃知其必亡,曰:“是天夺之鉴而益其疾也。”晋果灭虢。此范文子所以不得不谏。谏而不纳,而又有功,敢逃其死哉!使其不死,则厉公逞志,必先图于范氏,赵盾之事可见矣。赵盾虽免于死,而不免于恶名,则范文子之智,过于赵宣子也远矣。
【孙武论上】
古之善言兵者,无出于孙子矣。利害之相权,奇正之相生,战守攻围之法,盖以百数,虽欲加之而不知所以加之矣。然其所短者,智有余而未知其所以有智,此岂非其所大阙欤?
夫兵无常形,而逆为之形,胜无常处,而多为之地。是以其说屡变而不同,纵横委曲,期于避害而就利,杂然举之,而听用者之自择也。是故不难于用,而难于择。择之为难者,何也?锐于西而忘于东,见其利而不见其所穷,得其一说,而不知其又有一说也。此岂非用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