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夫四分其日而赞得二焉,故赞者可以为偶,而不可以为奇,其势然也。雄之所欲加者四分之三,而所加者四,是其为数不足考也。

  君子之为书,犹工人之作器也,见其形以知其用。有鼎而加柄焉,是无问其工之材不材,与其金之良苦,而其不可以为鼎者,固已明矣。况乎加《》与《赢》而不合乎二十八宿之度;是柄而不任操,吾无取也巳。

  【太玄论中】

  四分日之一,或曰一百分日之二十五,在四以为一,在百以为二十五,唯其所在而加之,岂有常数哉?六日七分者,以八十言者也。苟有以适于用,吾斯从而加之矣。《坎》、《离》、《震》、《兑》各守其方,而六十卦之爻分散于三百六十日。圣人不以五日四分日之一者害其为《易》,而以七分者加焉,此非有所法乎?日月星辰之度,天地五行之数也,以其上之不可以八,而下之不可以六,故以七分者加之,使夫《易》者亦不为无用于历而已矣。夫八十分与夫七分者,皆非其所以为《易》也。上、下而为卦,九、六而为爻,此其所以为《易》也。圣人不于其所以为《易》者加之,故加焉而不害其为《易》。若夫四位而为首,九行而为赞,此正其所以为《太玄》者也。而雄于此加焉,故吾不知其为《太玄》也。始于《中》之一,而讫于《养》之九,阙焉而未见者,四分日之三而已矣。以一百八分而为日,以一分而加之,一首之外尽八十一首,而四分日之三者可以见矣。观《周》之一,知昼夜之不在乎奇偶,而在其所承;观《中》之九,知休咎之不在乎昼夜,而在其所处。故积其分至于《养》之九,而可以无患。盖《易》之本六日以为卦,《太玄》之初四日有半以为首,而皆以四百八十七分,求合乎二十八宿之度,加分而其数定,去《》、《赢》而其道胜,吾无憾焉耳。

  【太玄论下】

  《太玄》之策三十有六,虚三而三十有三用焉。曰其说出于《易》。《易》曰:“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是雄之所以为虚三之说也。夫大衍之数,是数之宗,而万物之所取用也。今夫蓍,亦用者之一而已矣。或用其千万,或用其一二,唯其所用而蓍也,用其四十有九焉。五者生之终也,十者成之极也。生之终,成之极,则天下又何以过之?故曰五十。五十者,五十有五云也,非四十有九而益一云也。天下之数于是宗焉,则《玄》无乃亦将取之。且夫四十有九者,岂有他哉?极其所当用之数而取之于大衍者,衍其所当用之策数,而举其大略焉耳。吾将以老阳之九而明之,则夫七八六者,可以从而见焉。今夫一爻而三变,一变而挂一,是三用也。四四揲之,归奇于扌力,是十用也。既扌力而数其余,是三十有六用也。三与十、与三十六,而四十九之数成焉。增之则赢,损之则亏。四十有九足以成爻,而未始有虚一之道,吾不知先儒何从而得之也。圣人之所为,当然而然耳。区区于天地五行之数而牵合于其间者,亦见其劳而无取矣。圣人观乎三才之体而取诸其象,故八卦皆以三画,及其欲推之于六十四也,则从而六之,吾又不知先儒之何以配乎六也。圣人之意,直曰非六无以变。非六无以变是非四十九无以揲也。《太玄》之算极于三,以三而计之,挂其一,再扌力其五,而数其余之二十七,是亦三十三之数,不可以有加也。今其说曰三六,又曰二九,又曰倍天之数,又曰地虚三以扮天三,皆求《易》之过矣。夫卜筮者,圣人所以探吉凶之自然,故为是不可逆知之数,而寓诸其无心之物,故虽折草毁瓦,而皆有以前祸福之兆。圣人惧无以自神其心,而交于冥莫恍惚之间也,故择时日,登龟取蓍而庙藏焉。圣人之视蓍龟也,若或依之以自神其心,而非蓍龟之能灵也。况乎区区牵合于天地五行之数,其说固已迂矣。卜筮者,为不可逆知者也。旦筮用三经皆奇,夕筮用三纬,日中夜中用二经一纬,皆奇偶杂。则是吉凶之纯驳不在其逢,而在其时。使夫旦筮者不为大休,则为大咎,而日中夜中与夫夕筮者,大休大咎终不可得而遇也。《中》之九曰颠,灵气形反,当昼而凶,盖有之矣。占从其词,不从其数,其谁曰不可?吾欲去其《》与其《赢》,加其首之一分,损其蓍之三策,不从其数之可以逆知,而从其词之不可以前定,庶乎其无罪也。

  【太玄总例引】

  吾既作《太玄论》,或者读扬子之书未知其详,而以意诘吾说,病辞之不给也,为作此例。凡雄之法与夫先儒之论,其可取者皆在。有未尽传之己意,曰姑观是焉。盖雄者好奇而务深,故辞多夸大,而可观者鲜。始之以十八策,中之以三十六,终之以七十二,积之以二万六千二百四十四,张而不已,谁不能然。盖总例之外无观焉。

  ○四位

  《玄》首之数,在乎方、州、部、家。〈推《玄》算备矣。〉初揲而得之为家,逆而次之极于方。凡所以谓之方、州、部、家者,义不在乎其数也,取天下有别之名而加之耳。夫天下之大,所以略别之者谓之方,方之中分之稍详者谓之州,举一类而为之所者谓之部,举一人而为之别者谓之家。盖方者别之大,而家者其小别者也。故《玄》,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