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无亲疏之异。
其孤宗旦等以某年某月某日,葬公于真州扬子县甘露乡之某原。其所与游庐陵欧阳修志于其墓曰:
呜呼!为天下者,固常养材于无事之时,盖必有事,然后材臣出。自宝元、庆历以来,兵动一方,奔走从事于其间者,皆号称天下豪杰,其智者出谋,材者献力,讫不得少如其志。而公遭此时,用其所长,且久于其官,故得卒就其业而成此名,此其可以书矣。乃为之铭曰:
材难矣,有蕴而不得其时;时逢矣,有用而不尽其施。功难成而易毁,虽明哲或不能以自知。公材之敏兮,用适其宜。志方甚壮兮,力则先衰。行著于家,而劳施于国。永幽其兮,铭以哀之。
【零陵县令赠尚书都官员外郎吴君墓碣铭〈嘉三年〉】
君讳举,字太冲,姓吴氏,兴国军永兴人也。曾祖讳瑗,祖讳章,父讳思迥。五代之际,自江以南为南唐,吴氏亦微不显。
君当李煜时,以明经为彭泽主簿。太祖皇帝召煜来朝,煜不奉诏,遣曹彬讨之,前锋兵破池阳,遣使招降郡县。使者到彭泽,其令欲以城降,君以大义责之,且曰:“吾能为李氏死尔。”乃共杀使者,为煜守。煜已降,君为游兵执送军中,主将责以杀使者,君曰:“固当如是尔。”主将义而释之。当是时,尝仕煜者皆随煜至京师,得复补吏,君独弃去不顾。太平兴国二年,诏求李氏时故吏,所在敦遣,君始至京师,以为郓州平阴主簿,历益州成都令,陕州录事参军,襄州之宜城、洋州之真符、福州之连江、楚州之盐城、耀州之同官,最后为零陵令。以祥符九年八月二十六日,道卒于扬州,享年七十有六。
夫人伏氏,能读书史,有贤行,后君十有四年以卒,享年八十有二。子男二人:长曰见,早卒;次曰中复,今为起居舍人。以景三年十有一月甲子,合葬君、夫人于南康军都昌县之长城。
君学《春秋》,通三《传》。其临大节,知所守。当五代时,僭窃分裂,丧君亡国不胜数,士之不得守其节与不能守者,世皆习而不怪。君于此时,独区区志不忘李氏,其义有足动人,然而亦无为君道者。考君之出处,自重不妄,宜其世莫之知。而潜德晦善,显于后世,克有贤子,为时名臣。君以子恩,累赠尚书都官员外郎,考于令品,又得碣于其墓,以昭令德而示子孙。于是史官庐陵欧阳修曰:“此余职也。”乃为之辞曰:
世逢屯兮,廉耻道缺。中国五礻兮,九州分裂。朝存夕亡兮,士莫守节。昧者习安兮,懦夫志夺。伟哉吴君兮,凛矣其烈。世莫我知兮,不妄自伐。有韫必昭兮,后世而发。呜呼吴君兮,寓铭斯碣。
【赠尚书度支员外郎张君墓志铭〈嘉四年〉】
君讳思,字希圣,青州人也。曾祖讳庭实,不仕。祖讳昂,赠尚书职方郎中。父讳从化,尚书驾部员外郎,赠秘书少监。母河南县太君朱氏。
君天禧四年举进士及第,为潍州司理参军、青州益都县主簿、开封府仓曹参军,改秘书省著作佐郎、知益都县,再迁秘书丞、太常博士、通判阆州、权知兴元府。景四年九月十七日,以疾卒于官,享年六十有四。
君世以明经仕宦,至君,始为辞章举进士。官虽卑,事亲能尽其养,不知其禄之薄也。退与妻子恶衣蔬食,无难色。居亲丧,尽哀,葬其家三十余丧,乡里称其孝。为吏所至有能名。京东岁大饥,所在盗贼起,独君所治益都无盗,而赈恤饥人,比他县尤多。安抚使以为言,诏书褒美。在阆州,治嘉陵江石堤,民至今赖之。
君为博士时,其弟愈犹为布衣。君尝叹曰:“吾年四十有七,始以进士及第,今且老,吾志其衰矣。”顾其三子曰:“是必大吾门。”因独念其弟愈,先君之所爱也,乃欲致其仕,以冀一子恩得以命其弟;顾贫,未能去禄仕,每以为恨。已而其子唐卿举进士第一,君闻之喜且泣曰:“吾志其就矣。”乃上书求致仕,且欲官其弟愈,未及而卒。
君娶王氏,冯翊县君,后君二十二年以卒。子男三人:唐卿,将作监丞,通判陕州;唐辅,孟州济源县尉,皆早卒。唐民,今为秘书丞。女二人,长适屯田员外郎任沆,次早卒。孙男二人,曰危行、果行;孙女二人,皆尚幼。君以子恩赠尚书度支员外郎,夫人王氏亦以子恩封长寿县太君。以嘉四年十月十二日,葬君、夫人于青州益都县仁德乡之南原。铭曰:
张有世序,是为青人。君治益都,有政于民。仕也四方,昌其子孙。终必返本,斯之谓仁。乡人之思,封树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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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三十三·居士集卷三十三
◎墓志五首
【尚书户部侍郎参知政事赠右仆射文安王公墓志铭〈嘉四年〉】
公姓王氏,其先太原祁人。其六世祖某,为唐辉州刺史,遭世乱,因留家砀山。砀山近宋,其后又徙宋州之虞城,今为应天虞城人也。
公讳尧臣,字伯庸。天圣五年,举进士第一,为将作监丞、通判湖州。召试,以著作佐郎、直集贤院知光州。岁大饥,群贼发民仓廪,吏法当死。公曰:“此饥民求食尔,荒政之所恤也。”乃请以减死论。其后遂以著令,至今用之。
丁父忧,服除,为三司度支判官,再迁右司谏。郭皇后废,居瑶华宫,有疾,上颇哀怜之。方后废时,宦者阎文应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