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8-集藏 -01-四库别集

150-寒松堂全集-清-魏象枢-第191页

,余愿足矣。
十月十一日,有薵饷三疏:一在确估价值,杜浮冒也,一在严核关课,防缺额也;一在慎用
藩司,欲简贤能有守者为之,以清钱粮也。奉有「确议具奏」之旨。
十二月,恭巡覃恩加一级。以所加品级.得封赠。祖父母、父母、俱赠通奉大夫,赠夫人。
余授为通奉大夫,妻封夫人,诰命共三轴。
丙辰。六十岁。
元旦,朝贺归寓。灯下静坐,偶拈笔为考试说,曰。「天下至公之人,莫如督学;天下至公之
事,奠如考试,天下至公之法,艾如糊名。盖此人、此事、此法。天鉴于上,人鉴于下,鬼神鉴
于四旁。无论身在局中与身在局外者,各宜抚心自问。当日做童生秀才时,愿督学者从公考试乎,
不愿督学者从公考试乎?设身处地,冷然汗下矣。昔人云;以责人之心责已.则尽道,以爱己之心
爱人,则尽仁。』其斯之谓与?至于考试糊名。虽待督学之薄,实成督学之公。乃既糊名,而豫知
其名,从何得知。知果何意,返之衾影,质之梦寐,何以对天?何以对人?何以对鬼神?L法成何法?
事为何事?人居何等?吾不敢问矣。虽然人之欲善,谁不如我,狂瞽之言,又未敢为诸君子告也。」
乙卯除日,以意告友,于丙辰元日,烧
灯书之。是夜,梦二三人同立大污泥坑边,见有五六人身陷坑中,通体皆染,面目难谶,口
不能言,惟手足动摇,有欲出状。余亟呼同立者救之,皆袖手旁观,意不甚切,余亦无计可施,
彷徨惊怖而醒。梦境殊恶,因附録焉。
五月,传闻科臣王光前有请加做练饷一疏。深虑民心惊惧,地方多事,遂具疏驳止。奉旨:
「凡条奏军需钱粮事宜,俱经会议详确,奏请施行。王光前所奏可行与否,尚未定议。魏象枢身
为户部,且与会议之列,自当于议覆时,各抒所见,公同商酌,乃将未奉旨之事,自行具疏,狂
妄沽取虚名,是何意见,着明白回奏。该部知道。二十九日,回奏。六月初三日,奉旨:「魏权枢
将未奉旨之事,市恩沽取虚名具奏。及令回奏,乃称『孤踪自守】等语,殊为不合,着严饬行。」
此二疏原系密封,不敢存稿。
然天语申饬,敢不敬存,以志悚惕。
十二月,钦点充武殿试读卷官。
丁巳,六十一岁。
是年,有科臣甘文焕疏,请清查隐漏人丁,可得银数十万两。勅下户部议覆。彼时军需浩繁,
一切议生讥节者,多蒙俞允。司稿已定,呈余昼题。余力持不可,满司诘余曰:「脱漏户口有罪,
人丁不当清查乎。」余曰;「人丁固不可遗漏,但朝廷之大典,无竭泽而渔之理。五年编审,非清
查而何。若尽行查报,势亦不能。卽如淮扬一带地方,河决为灾,田产尽行漂没,抱儿携女,日
则沿途乞食,夜则依堤露处,比辈能纳丁银乎。近贼之地,被贼蹂躏擒掳,今甫经恢复,惊魂未
定?家室荡然,比辈能纳丁银
乎。大兵屯驻地方,百姓供应粮草,运送军器。盖造营房,以及刘草喂马等役,无一非民力
是用.困苦已极,何忍再加钱粮。我辈身为户部,原为朝廷养民之官,若此令一行,贻害百姓不
小,且恐奸民逃避差徭,乌合啸聚,地方多事,皆不可定。彼时咎将谁归。」满、汉同官,皆以余
言为是。遂公议不行。奉旨:「依议。」事关民命,余不敢知而不言,然满、汉虚公之怀良可敬云。
十二月.上赐熊白一盘,有诗纪之。除夕,闽人刘瑞生为余写像,形神酷似。余分体金谢之。
刘生辞曰:「某写富贵像多矣,未写一圣贤像也。今日方酬我愿,何敢受谢,」余赠以诗,有「刘
生果是傅神手,再把心肝写一通」之句。
戊午,六十二岁。
余年来精力强处,心境清爽,日则入署办事.出则拈弄笔墨.未尝释手。每于梦中为诗文.醒
犹记忆。卽如正月十七日,夜梦作八股文,题目则祭祀典礼也。读至后股,末云「所以有道之世。
朝无茍禄之臣,则见神之受享血食,更可知也」。又梦中感怀诗,有「不分光天浑作雨,合将匝地
变为云」之句。梦中赠人诗,打一曲清流五月山,先生久住玉河间」之句。余大都类此。
二月。奉上谕「荐举博学宏词之士,以备顾问著作之选」。余荐五人:汤斌、毕振姬、冯云驰、
白梦鼐、王紫绶。
七月,上赐尝六安茶,诗以纪之。
是月二十四日,奉旨,升补都察院左都御史.
八月,卽具有申明宪纲等事一疏。一不许州县官谒见督抚,二督抚不许差内使人等往各府
州县。三不许送督抚贺仪,金屏等物,四督抚布按,不许私开便门;五不许仔抚布按将优伶游客
人等转送各府州县,六不许借公事需索陋规;七不许纵容所属学道,有卖生童;八不诈亏短行价;
九不许借补库变价名色,准算部民子女送人,十不许逼勒新官强接离任官交代。以上共十款。奉
有这所奏事情,切中时弊。该部院会同详议具奏」之旨。
又有吏治渐坏公道宜彰等事一疏。举清廉知县陆陇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