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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姚际恒文集-清-姚际恒-第538页

,咸有一德。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至、志同。吉、告字之讹。
 为上可望而知,开诚布公,故臣不惑于其君。为下可述而志,言行皆可述而志之,不敢有所欺蔽,故君不疑于其臣。(卷九二,页八)
子曰:「上人疑则百姓惑,下难知则君长劳。故君民者,章好以示民俗,慎恶以御民之淫,则民不惑矣。臣仪行,不重辞,不援其所不及,不烦其所不知,则君不劳矣。诗云:『上帝板板,下民卒●。』小雅曰:『匪其止共,惟王之?。』
 郑氏曰:「引君所不及,谓必使其君所行如尧舜也。烦所不知,谓必使其知虑如圣人也。凡告喻人当随其才以诱之。」按:当时荀、韩一派原有此种议论,郑依文以解之,是也。胡邦衡举孟子「我非尧舜之道,不敢以陈于王前」折郑为误,盖孔、孟之言不可以律子书耳。(卷九二,页九)
子曰:「政之不行也,教之不成也,爵禄不足劝也,刑罚不足耻也,故上不可以亵刑而轻爵。得诰曰『敬明乃罚』。甫刑曰『播刑之不迪』。」
 疏引皇氏曰:「言在上政令所以不行,教化所以不成者,祇由君上爵禄加于小人,不足劝人为善也。由刑罚加于无罪之人,不足耻其为恶也。」此解是。马彦醇及陈用之谓:政教者,爵刑之本,无政教,而徒加爵刑,故不足劝善耻恶。人君不可亵刑轻爵,当以教化先之。此解殊失语气,且下引书皆言刑事,则其重爵刑、非重政教可知。(卷九二,页一一)
子曰:「大臣不亲,百姓不宁,则忠敬不足,而富贵已过也,大臣不治而迩臣比矣。故大臣不可不敬也,是民之表也;迩臣不可不慎也,是民之道也。君毋以小谋大,毋以远言近,毋以内图外,则大臣不怨,迩臣不疾,而远臣不蔽矣。叶公之顾命曰:毋以小谋败似大作,毋以嬖御人疾庄后,毋以嬖御士疾庄士、大夫卿士。」
 忠敬皆属君言,孔氏以忠属臣言,非是。(卷九二,页一二)
子曰:「小人溺于水,君子溺于口,大人溺于民,皆在其所亵也。夫水近于人而溺人,德易狎而难亲也,易以溺人;口费而烦,易出难悔,易以溺人。夫民闭于人,而有鄙心,可敬不可慢,易于溺人,故君子不可以不慎也。大甲曰:『毋越厥命以自覆也』,『若虞机张,往省括于度则释。』兑命曰:『惟口起羞,惟甲冑起兵,惟衣裳在笥,惟干戈省厥躬。』大甲曰:『天作孽,可违也,自作孽,不可以逭。』尹吉曰:『惟尹躬先,见于西邑夏,自周有终,相亦惟终。』」
 此节之义,解者从来瞶瞶。荀子曰:「君,舟也;民,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此本其意,故以「溺」字为说。解见下节。先言小人溺于水,此是譬意;解者皆以溺水、溺口、溺民三者并言,其言溺水意,似戒人勿戏水弄潮,恐致溺身者,全不分主客可笑。再言君子溺于口,亦是陪意;大人溺于民,乃是正意也。盖谓水之易狎而易以溺人,与口之易出而易以溺人,民之易慢而易溺人一也。「故君子不可不慎」,谓君子慎于口而谨言,大人慎于民而敬民也。君子统大人言「溺水」是譬意,故结局不言小人不可不慎,「溺口」亦是陪意,故下独言「溺民」之义。(卷九二,页一六)
子曰:「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心庄则体舒,心肃则容敬。心好之,身必安之;君好之,民必欲之。心以体全,亦以体伤;君以民存,亦以民亡。诗云:『昔吾有先正,其言明且清,国家以宁,都邑以成,庶民以生。谁能秉国成,不自为正,卒劳百姓。』君雅曰:『夏日暑雨,小民惟曰怨;资冬祁寒,小民亦惟曰怨。』」雅作「牙」,资书作「咨」,祈,书作「祁」,末「怨」字之下,按:书阙一「咨」字。
 君以民存亦以民亡,即荀子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之义。则上节「溺」字是本荀子为说,而「溺水」是譬意,「溺口」亦是陪意,甚彰明矣。(卷九二,页一八)
子曰:「下之事上也,身不正,言不信,则义不壹,行无类也。」
 身不正,故义不壹。言不信,故行无类也。无类谓不类其信,下章多言言行,故分属之。(卷九二,页一九)
子曰:「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则不可夺志,死则不可夺名。故君子多闻,质而守之;多志,质而亲之;精知,略而行之。君陈曰:『出入自尔师虞,庶言同。』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一也。』」
 「多闻」一段仿论语「盖有不知而作之者」章为说。「多闻,质而守之」,多闻择其善者而从之也。「多志,质而亲之」,多见而识之也。「精知,略而行之」,则非不知而作之者矣。(卷九二,页一九)
子曰:「唯君子能好其正,小人毒其正。故君子之朋友有乡,其恶有方。是故迩者不惑,而远者不疑也。诗云『君子好仇』。」
 此言君子择交之道。(卷九二,页二一)
子曰:「轻绝贫贱,而重绝富贵,则好贤不坚,而恶恶不着也。人虽曰不利,吾不信也。诗云:『朋友攸摄,摄以威仪。』」
 此言君子择交之道。(卷九二,页二一)
子曰:「私惠不归德,君子不自皋焉。诗云:『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私惠不归德,谓但以私惠及贤,而不归诚于其德,是徒悦贤而不能举,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