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大夫」。「以居徂向」,本是「徂向以居」,取协韵也;然弥觉其古。古人作文,讨便宜处正在此。
[七章]此言被谗也。
[八章]「民莫不逸」,「我友自逸」,皆指七子辈也。
【十月之交八章,章八句。】
雨无正
浩浩昊天,不骏其德。降丧饥馑,斩伐四国。本韵。昊天疾威,弗虑弗图。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若此无罪,沦胥以铺。本韵。○赋也。下同。
周宗既灭,靡所止戾。正大夫离居,莫知我勚;本韵。三事大夫,莫肯夙夜;邦君、诸侯,莫肯朝夕。庶曰式臧,覆出为恶。本韵。
如何昊天,辟言不信?如彼行迈,则靡所臻。凡百君子,各敬尔身。胡不相畏,不畏于天!本韵。
戎成不退,饥成不遂。曾我?御,憯憯日瘁。凡百君子,莫肯用讯。听言则答,谮言则退。本韵。
哀。哉。不。能。言。!匪、舌、是、出。维、躬、是、瘁。本韵。哿。矣。能。言。!巧、言、如、流。俾、躬、处、休。本韵。[评]两对。
维曰于仕,孔棘且殆。云不可使,得罪于天子;亦云可使,怨及朋友。本韵。
谓「尔迁于王都」,曰「予未有室家」。本韵。「鼠思泣血,无言不疾!昔、尔、出、居。谁、从、作、尔、室、?」本韵。
小序谓「大夫刺幽王」;云「大夫刺」,非也。诗中云「正大夫离居」及「三事大夫,莫肯夙夜」,岂己身为大夫而若是言乎!集传谓「正大夫离居之后, 御之臣所作」,是也。
[一章]「昊天疾威」以下,别言刑罚不中之事。集传根上「饥馑」,谓「有罪无罪皆以饥死」,谬。诗之所谓有罪者皆在位为恶之人,何由以饥死乎?「舍彼有罪,既伏其辜」者,亦倒句,犹云「有罪伏辜者反舍之」也。
[二章]「正大夫」,上大夫也,即卿。「三事」,书立政篇为「常伯、常任、准人」,亦大夫之职也。集传以前篇「择三有事」为三卿,此「三事」为三公,既不一,且皆谬。又以大夫为六卿中下大夫亦谬。且「三事大夫」连言,谓三事之大夫也;今分之,并谬。详古今文尚书立政、周官篇。「正大夫离居」,犹前篇皇父出而「作都于向」之类。
[三章]「凡百君子」,总上章「正大夫」、「三事大夫」、「邦君、诸侯」言之。
[五章]此承上「谮言」而言,作两对文字。指忠者曰:「哀哉此不能言之人也!」不能为巧言,故曰「匪舌是出」,谓朴拙不从口舌上见也。如此,则适以瘁其躬而已。指佞者曰:「可矣此能言之人也!」全以口舌为事,故曰「巧言如流」。如此,则使其身处于安乐矣。
[六章]「云不可使」四句,谓云不能为谀佞便辟,则得罪于天子;亦将云谀佞便辟,则见怨于责善之朋友。「朋友」,犹后世云「清议」也。集传欠明。
[七章]离居者,不居于王都也,故谓之宜仍归于王都。彼云:「王都已无室家矣!」于是复自嗟曰:「我忧思而至于泣血,无一言不见疾于人如此!」既而思之,复恨之曰:「尔昔之出居于外,谁为尔作室乎?奈何以无室为辞也!」「昔」,前日也。此当犬戎攻幽王之时而王都庐室亦被毁乎?不然,何以有「予未有室家」之答也?其人尚思安复旧都,不愿迁徙,所以至于鼠思而泣血也。
【雨无正七章:二章章十句;二章章八句;三章章六句。】此篇名雨无正,不可考;或误:不必强论。
小旻
旻天疾威,敷于下土。谋犹回遹,何日斯沮?本韵。谋臧不从;不臧覆用。我视谋犹,亦孔之邛!本韵。○赋也。下同。
潝潝訿訿,亦孔之哀。谋之其臧,则具是违;谋之不臧,则具是依。我视谋犹,伊于胡底!本韵。
我龟既厌,不我告犹。谋夫孔多,是用不集。发、言、盈、庭。谁、敢、执、其、咎、?如、匪、行、迈、谋。是、用、不、得、于、道。本韵。
哀哉为犹,匪先民是程,匪大犹是经;维迩言是听,维迩言是争!如、彼、筑、室、于、道、谋。是、用、不、溃、于、成。本韵。[评]对上。
国虽靡止,或圣,或否。民虽靡膴,或哲,或谋,本韵。或肃,或艾。如彼泉流,无沦胥以败!本韵。[评]为此「谋」字,故借洪范五德言之。凡八「谋」字。
不、敢、暴、虎。不、敢、冯、河。人、知、其、一。莫、知、其、他。本韵。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本韵。[评]末章别作寓言感叹,真有呻吟不尽之意。
小序谓「大夫刺幽王」,集传谓「以王惑于邪谋,不能断以从善」,皆是。
[一章]「谋臧不从」四句,指王言。
[二章]「谋之其臧」四句,指臣言。小人群然和之如此。
[三章]「我龟既厌」二句,起下「谋夫孔多」二句,意只类兴,莫认作实事。
[四章]「迩言」,便辟习近之言。
[五章]此篇本主谋说,故引用洪范五事之「谋」,而以「圣、哲、肃、艾」连言陪之。读古人书,须觑破其意旨所在,以分主、客,毋徒忽略混过也。
[六章]「他」字押得妙,包括无限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