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其祁孔有。儦、儦、俟、俟。或、群、或、友。悉率左右,以燕天子。本韵。
既张我弓,既挟我矢。发、彼、小、豝。殪、此、大、兕。[评]互文。以御宾客,且以酌醴。本韵。
此宣王猎于西都之诗。旧传岐阳石鼓为宣王猎碣,或即此时也。诗中「漆、沮」正近岐阳。
【吉日四章,章六句。】
诗经通论卷十
新安首源姚际恒着
小雅
鸿雁
鸿雁于飞,肃肃其羽。之子于征,劬劳于野。寡。?爰及矜人,哀此本韵。○比而赋也。下同。
鸿雁于飞,集于中泽。之子于垣,百堵皆作。虽则劬劳,其究安宅。本韵。
鸿雁于飞,哀鸣嗷嗷。维此哲人,谓我劬劳。维彼愚人,谓我宣骄。本韵。
小序谓「美宣王」。谓宣王,亦近是,然美之者何人乎?集传因以为「流民喜而作此诗」,非也。「哀此寡」,此者,上之人指民而言,未有自以为「此」者也。「之子」明指他人;今以「之子?」为流民自相谓,亦不类。严氏谓「流民美使臣之诗」,然以首章「劬劳」指使臣,下二章「劬劳」自相谓,亦非。陈道掌曰:「鹿鸣至此二十余篇。皆朝廷制作;不应忽采民谣一篇杂入其中。」其说是也。
此诗为宣王命使臣安集流民而作;「之子」,指使臣也。篇中三「劬劳」皆属使臣言;末章「谓我劬劳」,亦代使臣「我」也。「宣骄」,即「可与图终,难与虑始」之意。
「鸿、雁」,皆比意。集传以上二章为兴,下一章为比,不可解。
【鸿雁三章,章六句。】
庭燎
夜。如。何。其。?[评]问夜自妙。夜未央。庭、燎、之、光。君子至止,鸾声将将。本韵。○赋也。下同。
夜如何其?夜未艾。庭燎晰晰。君子至止,鸾声哕哕。本韵。
夜如何其?夜乡晨。庭、燎、有、辉。君子至止,言。观。其。旗。。本韵。[评]妙旨。
小序谓「美宣王,因之箴之」,作两义说。其「箴之」之意未明言;诗中亦无见也。朱郁仪因谓「此姜后脱簪、珥之时所?」,季明德因谓「刺不早朝」,皆规?小序「箴之」之说取义,并非。程伊川、严坦叔因谓「规宣王过勤」,又足哂矣。
【庭燎三章,章五句。】
沔水
沔彼流水,朝宗于海。鴥彼飞隼,载飞载止。嗟我兄弟,邦人诸友,莫肯念乱,谁无父母!本韵。○兴也。下同。
沔彼流水,其流汤汤。鴥彼飞隼,载飞载扬。念彼不迹,载起载行。心之忧矣,不可弭忘。本韵。
鴥彼飞隼,率彼中陵。民之讹言,宁莫之惩。我友敬矣,谗言其兴!本韵。
小序谓「规宣王」;集传谓「忧乱之」。谓规宣王者,以诗中「谗言其兴」也;谓忧乱者,诗中「莫肯念乱」也。不知作何归着。其余诸解纷纷,悉属猜摹,更不能悉详也。
【沔水三章:二章章八句,一章六句。】集传云「疑当作三章,章八句;卒章脱前两句耳」,是。
鹤鸣
鹤、鸣、于、九、皋。声、闻、于、野。[评]通篇皆比意,章法绝奇。一比。鱼、潜、在、渊。或、在、于、渚。本韵。[评]二比。乐、彼、之、园。爰、有、树、檀。本韵。其、下、维、萚。[评]三比。他、山、之、石。可、以、为、错。本韵。[评]四比。○比也。下同。
鹤、鸣、于、九、皋。声、闻、于、天。鱼、在、于、渚。或、潜、在、渊。本韵。乐、彼、之、园。爰、有、树、檀。见上。其、下、维、谷。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韵。[评]即为错。
小序谓「诲宣王」,「诲」字意似近。陆农师曰「记曰『能博喻,然后能为师』。鹤鸣二章,皆比而不赋也,则以诲诱故也」。此解「诲」字意也。郑氏谓「教宣王求贤人之未仕者」。求贤之者,通篇亦差可通。「鹤鸣」二句,言贤者自有闻也。「鱼潜」二句,言贤者进退不常也。「乐彼」,三句,言用舍位置宜审也。「他山」二句,言必藉贤以成君德也。至于谓宣王之诗,未有以见其必然。序于大雅云汉、韩奕、崧高、烝民皆谓「美宣王」,于小雅诸篇,或以为「规」,或以为「诲」,何不伦乎!
解此篇最纰缪者,莫过集传。以「鹤鸣」二句言「诚之不可揜」;「鱼潜」二句言「理之无定在」;「乐彼」三句言「爱当知其恶」;「他山」二句言「憎当知其善」,又曰「一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理其庶几乎?」后二比虽言用人,亦蒙混。且此言用人而上言「诚」言「理」,迥不类。盖其意以第一比合中庸「鬼神之为德」章;第二比合论语「仰之弥高」章;后二比合大学「修身、齐家」章。以诗为言理之书,切合大、中、论语,立论腐气不堪;此说诗之魔也。又其小者,曰「鹤身白,颈、尾黑」。按鹤两翼末端黑,非尾黑也。彼第见立鹤,未见飞鹤,立者常敛其两翼,翼末黑毛垂于后,有似乎尾,故误以为尾黑耳。格物者固如是乎?陈晦叔经典稽疑已驳之。
【鹤鸣二章,章九句。】
祈父
祈、父。予王之爪牙!胡转予于恤,靡所止居?本韵。○赋也。下同。
祈、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