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念旧臣,出平乐之宫,实思贤傅。”《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宋文》卷四十七收有鲍照《凌烟楼铭》。唐太宗,代宗皆曾绘功臣像于凌烟阁,见《旧唐书太宗纪》下、《代宗纪》。

  “金台彦”“金台”,黄金台。燕昭王曾筑黄金台以纳贤。“彦”,美士,才德杰出之人。《书经太甲》上:“旁求俊彦,启迪后人。”传:“美士

  曰彦”。《诗经郑风羔裘》:“彼其之子,邦之彦兮”。

  “爱出司徒门”以下二句,“司徒”侯方域父侯恂崇祯中官司徒(户部尚书),故云。见本诗笺注。“管鲍”,春秋时代齐国的管仲与鲍叔牙,二人相知最深。《列子力命》:“管仲尝叹曰:‘……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也。’此世称管、鲍善交者。”

  “文终转汉遭”,“文终”,汉文终侯萧何也。《史记》卷五十三《萧相国世家》:“汉王引兵东定三秦,(萧)何以丞相留守巴蜀,填抚谕告,使给军食。”汉王“与楚相守荥阳数年,军无见(现)粮,萧何转漕关中,给食不乏。”此指史可法。《明史史可法传》:“(崇祯)十二年夏,丁外艰去。服阕,起户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代朱大典总督漕运,巡抚凤阳、淮安、扬州,劾罢督粮道三人,增设漕储道一人,大浚南河,漕政大釐

  “殷富感神雀”,“神雀”,祥瑞之鸟。班固《两都赋序》:“神雀、五凤、甘露、黄龙之瑞,以为纪年。”《汉书》作“神爵”。汉宣帝元康四年,三月诏曰:“乃者,神爵五彩以万数集于长乐、未央、北宫、高寝、甘泉、泰畤殿中及上林苑”神爵元年,诏曰:“……乃元康四年,嘉谷玄稷,降于郡国,神爵仍(频)集……幸万岁宫,神爵翔集。朕之不德,惧不能任。其以五年为神爵元年”(见《汉书》卷八《宣帝纪。又《汉书》卷六十四下

  《王褒传》:“神爵、五凤之间,天下殷富,数有嘉应。”

  “南顾凤阳宫”,明太祖朱元璋,凤阳人。《明史》卷四十《地理志:凤阳府,“洪武二年九月建中都,置留守司于此。”“又西南,有皇陵城,洪武二年置卫”。

  “卜历实旧洛”,古代王朝新建,有“相宅(卜都)”、“卜历”之事。“相宅”,即选择都城。《书经洛诰》:“我乃卜涧水东,瀍水西,惟洛食。”相传周公卜洛阳,吉,而建为东都。“卜历”,即占卜其历数之长短。《左传》宣公三年:“成王定鼎郏鄏,卜世三十,卜年七百。”《晋书》卷三十五

  《裴楷传》:“(晋)武帝初登柞,探策以卜世数多少。”按:凤阳为明朝初兴卜历之地。此言令史可法经营凤阳中都也。罗振常辑《史可法别传》:“(崇祯)十四年九月,服阕。冬,起户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总督漕运,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理海防。”

  “帝曰汝法贤”以下二句,《史可法别传》:“公感知遇,辄自奋励,开屯田,招流亡,缮城郭,访贤才,咨以军政,江淮南北,屹然成一重镇。帝嘉其能,奏辄报可。”“锁钥”,锁与钥匙,引申为军事防守重镇。《全唐文》卷七百四十刘宽夫《邠州节度使院新建食堂记》:“锁钥郊圻,将帅得人,则虏马不敢东向而牧。”宋王君玉《国老谈苑》卷二:“寇准镇大名府,北使路由之,谓公曰:‘相公望重,何以不在中书?’准曰:‘主上以朝廷无事,北门锁钥,非准不可。’

  “二陵”,指明朝之凤阳皇陵和泗州皇陵。《明史史可法传》:“奉命祭告凤、泗二陵”。

  “丹雘”,红色油漆涂料。《书经梓材》:“惟其涂丹雘”。疏:“雘是彩色之名,有青色者,有朱色者。”

  “镐京重枢密”,“镐京”,周之旧京,此指明之旧都南京。《史可法别传》:“(崇祯)十六年七月,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时南都武备废弛,公奏行更新八事,京营之有籍无兵者,悉按去之,营中惮其威名,不敢抗”。

  “福邸承大统”以下四句,《明史》卷二百七十四《史可法传》:

  “(崇祯)十七年四月朔,闻贼犯阙,誓师勤王,渡江抵浦口,闻北都既陷,缟衣发丧。会南都议立君,张慎言、吕大器、姜曰广等曰:‘福王由崧,神宗孙也,伦序当立,而有七不可:贪淫、酗酒、不孝、虐下、不读书、干预有司也。潞王常淓,神宗侄也,贤明当立’。移牒可法,可法亦以为然。凤阳总督马士英潜与阮大铖计议,主立福王。咨可法,可法以七不可告之。而士英已与黄得功、刘良佐、刘泽清、高杰,发兵送福王至仪真,于是可法等迎王。”

  “坐失纶扉权”以下四句,“纶扉”,指内阁宰相也。“淮扬”,淮河中下游及扬州地区。《明史史可法传》:“越二日,拜可法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指入阁为相),与士英、弘图并命。可法仍掌兵部事,士英仍督师凤阳。……当是时,士英旦夕冀入相。及命下,大怒,以可法七不可书奏之王。而拥兵入观,拜表即行。可法遂请督师(江北),出镇淮、扬。”大权尽落马士英手中,进退举止,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