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中美食倾出。《易经鼎卦》:“九四:鼎足折,覆公餗。”

  义》曰:“餗,糁也,八珍之膳,鼎(中)之实也。”《后汉书》卷五十七《谢弼传》:“……今之四公,唯司空刘宠断断守善,余皆素餐致寇之人,必有折足、覆餗之凶。可因灾异,并加罢除。”注:“折足、覆餗,言不胜其任。”按:明朝后期,皇帝安居深宫,不理政事,不见大臣,纵情声色,恣意挥霍,所谓“拱默”云云,乃讳言其事。至熹宗天启年间,大权被以宦官魏忠贤为首的阉党集团所把持,政惟己出,黜戮贤良。内阁中如首辅

  (首相)顾秉谦、阁臣魏广微等,皆卖身投靠之,“曲奉忠贤,若奴使然”(《明史顾秉谦传》)。阁臣中其他不附阉党者,亦碌碌而无所作为,政治之腐败,无以复加,“覆餗”二字,可谓一针见血。

  ④“早期公留身”以下六句,指练国事主张刷新朝政,“疏请分别阁臣去留”一事,参见本诗笺注。‘《金镜录》”,书名,五卷,唐张九龄撰。

  《旧唐书》卷九十九《张九龄传》:“张九龄,字子寿,一名博物。……九龄为中书令时,天长节(按:又名千秋节,阴历八月初五日,唐玄宗生日)百僚上寿,多献珍异,唯九龄进《金镜录》五卷,言前古兴废之道,上赏异之。”范仲淹《范文正公集》卷一《四民士》:“黜陟金鉴下,昭昭媸与妍。”“金鉴’,即金镜。慝与淑”,奸邪与善良。“中贵”,宦官。“博丛慎借木”,

  《战国策秦策》三:“应侯谓昭王曰:‘亦闻恒思有神丛欤?恒思有悍少年,请与丛博曰:“吾胜丛,丛借神我三日;不胜丛,丛困我。”乃左手为神投,右手自为投。胜丛,丛藉其神。三日,丛往求之,遂弗归。五日而丛枯,七日而丛死。今国者,王之丛;势者,王之神。借人以此,得无危乎按:于树木修茂处立祠,神所凭依,谓之“神丛”。

  ⑤“又为青宫案”以下二句,“青宫案”,即张差闯入太子宫中以梃击人之案,又称“梃击案”;太子居东宫,东方色为青,故云“青宫”。明神宗皇后无子,王恭妃生子常洛(后即位为光宗)为长,郑贵妃生子常洵(即福王)为幼,本应立常洛为太子;神宗宠郑妃,欲立其子常洵,然又于理不顺,故迟迟不立太子。在东林党人多年而又激烈的反对之下,神宗不得已而立了常洛,是为“国本之争”。太子立后,忽有一男子张差,手持枣木梃闯入太子宫中,见人即打。郑妃一方审讯后说张差乃“疯癫”,是个偶然事件;东林党人(王之等)审讯,张差招认指使者乃郑妃内侍,且说“打得小爷(太子),吃有,著(穿)有”。此案在神宗调和下不了了之。太子即位,郑妃一方又欲挟制之,东林党人迫使其人移出帝宫,是为“移宫案”。光宗立不久而病,郑妃一方又有人进献红丸药,服后而死,是为“红丸案”。练国事欲通过“青宫”即“梃击”一案,弄清真象,铲除奸党,以正朝纲,故云“欲穷魑魅族”。

  “薰烧忌城社”以下二句,《晏子春秋内篇问上第三九》:“夫社,束木而涂之,鼠因往托焉。熏之则恐烧其木,灌之则恐败其涂,此鼠所以不可得杀者,以社故也。夫国亦有社鼠,人主左右是也。内则蔽善恶于君上,外则卖权重于百姓。不诛之则为乱,诛之则为人主所案据而腹有之,此亦国之社鼠也。”《晋书》卷四十九《谢鲲传》:“及(王)敦将为逆,谓鲲曰:‘刘隗奸邪,将危社稷,吾欲除君侧之恶,匡主济时,何如?’对曰:

  ‘隗诚始祸,然城狐社鼠也。,宋洪迈《容斋四笔城狐社鼠》:“城狐不灌,社鼠不熏,谓其所栖者得所凭依,此古语也。故议论者率指人君左右近习为城狐社鼠。”

  “乃与司徒公”以下二句,方域父恂与国事皆因被魏阉指为东林并先后于天启五六年间被罢官削籍。《明史练国事传》:“给事中赵兴邦,忠贤私人也,以国事为赵南星党,劾之,削籍。”吴应箕《启祯两朝剥复录》载:天启五年十二月,御史练国事削夺。天启六年八月,山西道御史侯恂削夺。

  “戊辰”,崇祯元年。熹宗天启七年八月崩,思宗朱由检即位,以明年为崇祯元年。思宗天启七年八月即位,十一月即放阉党首领魏忠贤于凤阳,道中缢死;十二月,阉党重要成员“魏良卿、客氏子侯国兴俱伏诛”。崇祯元年正月,“戮魏忠贤及其党崔呈秀尸”。三月,“赠恤冤陷诸臣”(《明史》卷二十三《庄烈帝纪》),故曰:“帝星明”。“妖党”,奸邪之阉党。

  “其时”,指天启年间,阉党专政时。“乌程相”,指宰相温体仁。体仁,乌程(今浙江吴兴)人。

  “意趣本缩朒”,按其意趣观之,原本是一个没有充分暴露的奸臣阉党。“缩朒”,侧匿之转语。《说文》:“朔而月见东方谓之缩朒。”《玉篇》:

  “朒,缩朒,不宽舒之貌。”不宽舒,即未伸展。《汉书》卷二十七《五行志》七下之下:“仄(侧)匿者不进之意……当春秋时,侯王率多缩朒不任事”。服虔曰:“朒,音忸怩之忸。”按:“缩朒”,今豫中方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