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途次亦不必过于攒程,惟当按顿行走,于八月万寿节前赴热河瞻觐,亦不为迟也。
再福康安奏到讯取庄大田等供词内,据庄大田供称有田二十余亩,在北路台斗坑托表弟黄天养代管,如今不知逃往那里去了。又称有堂兄弟名叫庄树,年三十七、八岁,现在平和县广坑庄生理等供。黄天养、庄树二犯现在尚未拏获,着福康安、李侍尧即于内外各处严缉,务获归案审办,毋任漏网。又据称林爽文曾差陈天送到南路纠约伙党,有庄大田族弟庄大韭听从入伙等供。现讯之林爽文,据供并不知有陈天送其人,但所供恐不足信,着福康安即查明陈天送下落,务将该犯拏获,毋任兔脱。
将此由六百里谕令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一○二、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一日上谕
大学士公阿、大学士伯和字寄钦差协办大学士总督将军公福、闽浙总督李: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一日奉上谕:此次剿捕台湾逆匪,军书筹划,宵旰焦劳,一切紧要机宜,朕思虑所及,随时指示,福康安等禀承方略,擘画周妥,仰赖上苍眷佑,三月之间,生擒二逆首,全郡贼氛扫荡无遗。现届大功告蒇,所有办理此事颠末,曾亲制纪事语二篇,及平定台湾功臣像赞序一篇,备述用兵机要,及赏功罚罪诸大端,而一本于敬天勤民、孜孜不怠之心,宜勒之贞珉,以昭彰瘅着。
将御制文三篇,用清汉字书写发交福康安、李侍尧于台湾府城及厦门二处各建碑碣三座,照依尺丈,慎选石工,妥为镌刻。俾岩疆海徼,咸喻朕勤政爱民、明慎用兵之意。将此于报便谕令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一○三、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二日上谕
大学士公阿、大学士伯和字寄钦差协办大学士尚书总督将军公福: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二日奉上谕:此次剿捕台湾逆匪,泉州、粤东各庄义民随同官军打仗杀贼,甚为出力,业经降旨赏给「褒忠」、「旌义」里名匾额。其漳州民人有帮同杀贼者,亦经赏给「思义村」名,以示劝励矣。因思该处熟番协同官军搜剿贼匪,俱属急公奋勉。而生番等自逆首穷蹙逃窜之后,经福康安明白晓谕,各社生番咸知顺逆,帮同官兵、义民分路堵截,贼匪林爽文、庄大田无处逃匿。
现在二逆首俱已先后就擒,所有打仗出力之熟番等,着赏给「效顺」匾额,交福康安仿照各村庄义民之例,于所居番社,一体颁赏,以示旌奖。至生番等虽与内地语言不通,亦不能辨识文字。但伊等素性好利,如内地布疋、盐、茶等物,皆所嗜好,着福康安查明帮同搜拏逸贼之生番等,就其所好内地物件,酌量从优赏给,俾伊等益加感激,蒸蒸向化,以副朕一视同仁之意。将此由报便谕令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一○四、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四日上谕
大学士公阿、大学士伯和字寄钦差协办大学士总督将军公福、闽浙总督李、福建巡抚徐: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四日奉上谕:前因台湾剿捕贼匪官兵节次打仗,据该提镇等奏报不知存亡者甚多,屡经降旨交福康安等严查此项兵丁作何下落,尚未据查明具奏。兵丁等奉派出征,如果临阵捐躯,或为贼所戕,事后查明,不特应行赏恤,并当将其子孙等挑捕兵缺,俾资养赡。
如遇敌溃散,除投回军营、仍复随同官军打仗者免其查究外,若定后始行逃回,查无从贼情节,尚可贷其一死,倘竟甘心从贼,甚至助贼打仗,今见贼匪平定,私行逃回,或被拏获,即当立行正法,虽其子孙等将来亦不准挑补兵缺,以示惩儆。从来用兵之道,贵在赏罚严明。现在大功虽已告蒇,但兵可百年不用,不可一日无备。此事如福康安业已查明,即遵照前旨,分别严办,若因人数众多,福康安回京以前,不及查奏,即着交与李侍尧、徐嗣曾各在内外逐一严查办理,毋得稍事姑息。
将此各传谕知之。钦此。遵旨寄信前来。
一○五、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六日上谕
大学士公阿、大学士伯和字寄钦差协办大学士总督将军公福、闽浙总督李:乾隆五十三年三月十六日奉上谕:据福康安委员解到从贼匪犯内肃悟天供:上年五月内,被贼目水沙连监军林旧拏去入伙等语。林旧为林爽文招集匪徒,党恶助逆,该犯亦系紧要贼目,未据拏获具奏。着传谕福康安,即将该犯迅速查拏务获,毋任漏网稽诛。至各犯家属均例应缘坐。现据赖应供称:伊父赖笺、母张氏、妻林氏、子赖际会,俱在平和县内地居住,着李侍尧严饬该地方官查拏办理。
其林顺、石南、林良、胡真各犯家属,虽据供称在台湾地方被兵冲散,究难凭信。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