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与文明 -05-古籍收藏 - -05-史藏 -09-诏令奏议

16-台案汇录乙集--*导航地图-第67页|进入论坛留言



正在加载语音引擎...

又嘉庆元年分丁耗初参未完不及一分,停其升转、罚俸一年,戴罪征收,详请咨明照离任官议结;又林题被不知姓名人戳伤身死,凶犯脱逃,初参开报迟延,罚俸一年;又陈发被人戳伤身死,初参缉凶不力住俸,又二参承缉不力,现任内罚俸一年;又张元和在方泰店内买物被窃番银,计赃逾贯,承缉不力,罚俸一年;又开报迟延,再罚俸三个月;又二参承缉不力,罚俸一年;又乾隆六十年盈余额课银两接征商欠未完二分以上,降职一级。
查前项商欠盐课银两,业已奏准八年带征,现在虽未全完,但茅琳系署事官,在任接征不及一年,续经卸事,详请咨明照离任官例议结在案。又三年分地丁钱粮未完一分以上于现任内罚俸一年,顺昌县、仁寿县丞任内二年分地丁钱粮未完不及一分,停其升转、罚俸一年,本员下原参分数业经全完详题开复在案。又三年分粮米未完一分以上罚俸六个月,本员下原参分数业经全完详题开复在案。又元年分奏销未完丁耗银两限满未完二分以上降职二级戴罪征收,本员下原参分数业经全完详题开复在案。
以上十八案,降罚住俸各银两俱经完解清楚,详咨照例按季入册造报。又一件禀明事,署霞浦县任内游良秀砍伤游自朝因风身死一案,承审迟延,罚俸一年;又通详迟延,罚俸一年;一件禀报事,盗犯黄添弗等听从逸犯吴阿水行劫宁德县民林添赐船上银钱衣服一案,承审迟延,罚俸一年;一件钦奉等事,三年分接递军机处火票迟延一次,罚俸一年;一件钦奉等事,各县驿三年分接递军机处火票迟延二次,罚俸一年。合并陈明。为此具本谨题请旨。嘉庆七年十一月二十日,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福建浙江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盐课臣玉德。
  旨:该部议奏。
  --录自明清史料己编第九本八七九~八八○页。
  一○二、户部「为内阁抄出兼署闽浙总督福建巡抚李奏」移会
  户部为移会事:福建司案呈,内阁抄出福建巡抚李奏前事一折,相应抄单移会可也。须至移会者。计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嘉庆八年十一月日。
兼署闽浙总督福建巡抚臣李跪奏为海外要缺同知需员、恭恳圣恩、俯准升署,以裨地方事:窃台湾府淡水同知李明心,钦奉上谕,升授汀州府知府,所遗员缺,例应在外拣选调补。查该同知驻札台湾北路地方,民番杂处,政务殷繁,必得精明干练、熟悉该处情形之员,方足以资治理。臣与藩、臬两司,于内地同知、通判、知县内逐加遴选,非现居要缺,即人地未宜,一时实无合例胜任之员堪以升调。惟查有彰化县知县胡应魁,年五十一岁,江苏进士,乾隆六十年铨选德化县知县,嘉庆元年调补今职。
五年大计案内,保举送部引见,奉旨胡应魁着准其卓异加一级,仍注册回任候升,钦此。该员守洁才优,办事勤练,任内无展参违碍处分,罚俸亦在十案以内,且久任彰化县,于台湾地方情形甚为熟悉。该员本系卓异应升之员,以之升署淡水同知,实堪胜任。合无仰恳皇上天恩,俯念员缺繁要,准以胡应魁升署淡水同知,俾海外要缺,得人经理,实于地方有裨。如蒙俞允,仍令试看期满,另请实授。该员卓异引见未满三年,无庸再行送部。所遗彰化县知县,亦系调缺,另容拣员请调。
臣为海外要缺需人起见,不揣冒昧,谨恭折奏恳,伏祈皇上睿鉴。再福建巡抚系臣本任,毋庸会衔,合并陈明。谨奏。嘉庆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奉朱批:吏部议覆,钦此。
李殿图片:再台湾各营领运本年兵饷船只遭风击碎,除捞获外,计共沉失饷银五万六千十七两零,当即遵旨筹款补给,业经臣会同督臣玉德恭折覆奏在案。兹据署布政使裘行简详称:前项补发银两,正在起程间,接据漳浦县禀报,现又捞获一千两,解交厦防厅库收贮,已于现给银内扣除,并添委署淡水同知胡应魁协同原领饷员领运至厦,汇同漳浦县先后捞获寄存厦防厅库四万一千两,一并配运赴台,以资支放等由前来。
臣覆查无异,除移行沿途文武派拨兵役哨船,小心护送,毋稍疏虞,并饬失事地方将未获饷鞘等项,再行打捞务获禀办外,谨将续行捞获饷银一千两,附片奏闻。谨奏。
  嘉庆八年十一月十六日奉朱批:览,钦此。于本月十八日抄出到部。
  --录自明清史料己编第九本八八一页。
  一○三、闽浙总督玉德题本
  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福建浙江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盐课臣□□□题为恭谢天恩事:窃臣接准吏部咨开:议得闽浙总督玉德等奏称:彰化县知县胡应魁升署淡水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