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之邵武等营支给八、九月折色而本色仅止三、四月者清形大有不同,自未便一律准其改支本色,致滋辗转运碾,徒多纷扰,而车工、船脚,空糜运费,均属未协。应将该督所请长福等营加添本色之处毋庸议。至台湾存剩供粟,仍令该督转加谨收贮,俟有动用之处,再行报部查核可也等因。乾隆三十五年九月二十九日奏,本日奉旨:依议,钦此。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九本八四○~八四一页。
五七、户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杨魁奏」移会
户部为移会事:福建司案呈,内闽抄出署福抚杨奏台湾运内地谷石一折,于本月初九日抄出到部,除行文外,相应抄录移会可也。须至移会者。计粘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署福建巡抚臣杨魁谨奏为酌筹台湾应运应补谷石、请旨留办限买、以实仓储事:窃照仓贮谷石,遇有拨运动支,理应随时归补,难容借欠悬宕。而台湾远隔重洋,尤宜加意清厘。臣到任以来,留心查察,闽省向有眷谷一项,因各营轮拨过台兵丁,眷口仍留内地,每年每名赏给眷米一石二斗,岁需谷二万余石。又添补福州、兴化、厦门、南澳各府厅暨闽县、侯官等十四县兵米计谷五万九千余石。兵眷二项,共谷八万一百七石零,向于台湾府属四县额征供粟动支,搭配贸易商船,给以水脚,运至内地交仓支放。
历系年清年额。今自乾隆四十四年至四十六年未运兵眷谷积至十四万八千一百三十四石有零。虽乾隆四十三年,前督臣杨景素以浙省、杭、嘉等属米价较昂,奏准将闽省边海各县仓谷,先行招商买运赴浙粜卖,一面于台湾府仓拨谷八万五千九百石,运交归补,照运兵眷谷之例搭配商船载运,现在亦尚欠运谷一万二千六百石。统计三年之内,添运不过七万余石,而积压倍之。内地各府厅县不敷支给,不得不借动常平接济。皆由督运之府丞怠忽从事所致。若再因循,沿积日久,借支内地仓储,转成悬宕。
臣查台湾府知府万绵前、台防同知刘亨基,原系经手督运之员,现皆俸满,未便令其即回内地,脱然事外。且接运之员,又有应运年额谷石,加以积压,更难办理。相应请旨,将万锦前、刘亨基暂留台地,予限一年,将前项积压未运谷一十六万七百三十四石零,令其督运全完,方准内渡。如限满不能运竣,即行奏参示儆。其浙商买谷案内府仓应补谷八万五千九百石,缘本年台属尚有乾隆四十二、四十四等年平粜谷及淡防同知粜变余剩供粟共四万四千五百余石,应行买补。
同时并买,恐昂谷价,请于岁内先买四万三千石,余俟来岁早稻收成后全数买补,庶于仓储、民食,两有裨益。是否有当,臣谨会同闽浙总督臣陈辉祖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训示遵行。谨奏。
乾隆四十六年十一月初六日奉朱批:自当如此。知道了。钦此。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九本八四一~八四二页。
五八、兵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雅奏」移会
兵部为移会事:职方司案呈,内阁抄出福建巡抚雅奏前事一折,除行文完结外,相应抄单移会贵房查照销案可也。须至移会者。计粘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乾隆四十八年十一月日。
乾隆四十八年十一月十一日,内阁抄出福抚雅跪奏为究明折运兵票缘由,审明具奏。窃照船户谢元兴折运台湾府属彰化县兵票一案,臣上年奏调,钦奉谕旨、饬臣据实查办。臣查台湾拨运兵谷,原因内地产谷不敷,藉资接济,例应本色交仓。彰化县若非违例折征侵渔,抑因何折给船户花银,转赴内地采办?且查每年额运米石,为数甚多,其余各厅县不无同此情弊,均需彻底根究。并通查内地各属历年运到米石,又系如何折收。四面推求,以期水落石出。
当即恭折覆奏,一面通饬确查。臣复恭译前督臣陈辉祖原奏内奉到谕旨,并查核卷内,查有续准粤省来咨,船户林各泰遭风漂广,搭载运交处防厅兵票八十石,亦讯系折给花银九十五圆,应同谢元兴之案一并究审。臣即督令司府大员,严切鞫讯。嗣缘人证未齐,案情未确,且恐台湾道府查未切实,适值漳泉匪徒在台械斗滋事,经臣饬委前任藩司杨廷桦亲赴查办,并奏明于事竣之后即令该司将折运谷石一案,台属各厅县是否同此弊混,逐一悉心稽察,据实具报。
并以谢元兴、林吉泰折运两船,俱遭风漂粤,致时败露,其余未经遭风之船,概无折运情事,复饬严讯,究出同时折运实有二十二船,共谷一千七百六十石,俱系彰化县书办吴谦禀明该县焦长发折办。至内地受拨各属,有无私收折色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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