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加恩全行豁免。其内地各属自嘉庆三年起至二十二年止共未完粮米十八万五千七百七十四石零,又嘉庆元年起至二十二年止共未完米耗银三万六千五百八两零,又嘉庆元年起至二十二年止共未完租谷一万七千六百九十八石零,台湾府属嘉庆十年起至二十年止共未完供粟六万八千三百八十一石零,除粮米项下多开米二百五十石零外,其余俱着加恩一体豁免。所有应需兵粮,准其动项买补供支。台湾府属二十一、二两年应免钱粮,着该督等速饬查明确数具奏,再降谕旨,用副朕行庆施惠、普洽寰瀛至意。
钦此。
同日又奉上谕:董教增等奏请免闽省积欠钱粮折内,不应将各属垫完民欠银九万二千五百余两一并列入,着该督等即将何州县借垫何款详晰查明,照数勒追。并将历任暨失察各上司,一并查参。至单内所开存留各款共银十二万三千八百余两,系每年列入奏销开除项下征存在官之款,该督等一并作为民欠请免,尤属牵混,着传旨申饬,并将该督抚藩司交部分别议处。钦此。
嘉庆二十四年三月日,大学士管理户部事务臣托津、尚书臣景安、尚书臣卢荫溥、左侍郎臣宗室禧恩、左侍郎臣黄钺、右侍郎臣那彦宝、右侍郎臣姚文田。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十本九一六~九一八页。
一九、户部「为内阁抄出护理福建巡抚徐炘奏」移会
户部为移会事:福建司案呈,内阁抄出护理福建巡抚布政使徐奏前事一折,相应抄单移会可也。须至移会者。计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道光二年五月二十七日,主政刘。
护理福建巡抚布政使臣徐炘跪奏为提解台湾府属嘉庆二十二年上下忙钱粮银数、恭折具奏、伏祈圣鉴事:窃照州县征收钱粮,经户部奏明,自嘉庆二十一年为始,除例准留支及实欠在民外,所有征存银两,例应尽数提解。上忙限五月底,下忙限十二月底,截清解司,银数造册送部,并专折具奏。所有福建省内地九府二州属提解银数,均经依限奏咨,声明台湾远隔重洋,俟催造到日核办在案。兹催据各厅县先后造送,由署藩司吴箎核明具详请奏前来。臣查台湾府属钱粮,向系就近解交府库,详司划兑兵饷。
该府属淡水、澎湖二厅、台湾、凤山、嘉义、彰化四县,嘉庆二十二年分额征人丁饷税钱粮内,额编留支银一万六百三两零,应解府银三千四百四十五两零。据报上忙征完银四千二百六十一两零,除留支各款银三千五百三十六两零,实应解府银七百二十四两零;下忙征完银六千二百四十二两零,除留支各款银五千五百二十四两零,并据淡水厅册报垫给铺司兵工食银一百三十七两零,除催彰化县照数解还外,实应解府银五百八十一两零。又额征耗羡内坐支各款银一万一千四百二十六两零,应解府银三千一十四两零。
据报上忙征完银二千八十三两零,除坐支银一千六百五十九两零,实应解府银四百二十三两零;下忙征完银八千八十三两零,除坐支银六千八百八十八两零,应解府银一千一百九十五两零。以上正耗钱粮均已照数提解府库,汇入台湾嘉庆二十二年分奏销案内造报。
又上忙征完现年税契、当税、官庄银六千六百五十四两零,带征完节年当税、官庄银七千八百九十五两零;下忙征完现年税契、当税、官庄银二万四千五百一十一两零,带征完节年当税、官庄银八千四百九两零,亦经划扣司库。兹据按款备造清册详送,臣复核无异。除饬将以后各年提解银数接续查造,并咨报户部外,臣谨会同闽浙总督臣庆保,恭折具奏,伏乞皇上圣鉴。谨奏。道光二年五月十六日奉朱批:户部知道,钦此。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十本九二三页。
二○、户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魏元烺奏」移会
户部为移会事:福建司案呈,内阁抄出福建巡抚魏奏前事一折相应抄单移会可也。须至移会者。计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道光十八年十月日,正郎德。
福建巡抚臣魏元烺跪奏为提解道光十八年上忙钱粮银数、恭折具奏、仰祈圣鉴事:窃照州县征收钱粮,经户部奏明,每年上下忙除例准留支及实欠在民外,所有征存银两,尽数提解司库,专折具奏等因,遵行在案,兹据藩司吴荣光详称:福建省内地九府、二州属道光十八年分额征地丁,除留支银一十九万九千八百八两零,应解司银一百三万四千四百七十五两零。
兹上忙案内,据各属造报,共计征完银二十八万四千五两零,除留支各款银六万八千一百四两零,实应解司银二十一万五千九百两零,内已提解库银二十万一千二百三十一两零,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