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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台案汇录丁集---第87页

圣鉴。谨奏。
道光九年五月二十日奉批:知道了。钦此。
——录自明清史料氏编第十本九五八~九五九页。
一一○、户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孙尔准奏」移会
户部为移会事:福建司案呈,内阁抄出闽浙总督孙等奏前事一折,相应抄单移会可也。须至移会者。计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道光十一年五月日,副郎春。
闽浙总督臣孙尔准等跪奏为应发本年台湾澎湖饷银等项、分载兵船、委员督解、恭折具奏、仰祈圣鉴事:窃据藩司惠吉详称:道光十一年分台湾各营应领俸饷马干养廉等银二十一万六千一百三十四两零,内据台湾府将各厅县应解钱粮等款详请划抵银六万六千四百六十五两零,又由司酌扣各款银六万六千四十四两零,实支银八万三千六百二十四两零,又发还台湾府垫给各款银一万三百六十两零;又澎湖二营应领俸饷等银三万二千九百九十七两零,内据该营厅造册请划并由司核扣各款共银三千四百六十一两零,实支银二万九千五百三十五两零。以上统计发银十二万三千五百十九两零,应调拨兵船四号,分载运交,所需防船军火及弁兵口粮,即于额派出洋缉匪弁兵数内挑带支给。并声明台湾府所属台、凤、嘉、彰四县未解完嘉庆十年起至道光元年止,节年官庄银六万二千二百五十八两零,现据续完各年银六百九十七两零,业经就饷扣收,另行造入节年公费奏销册内造报。尚未完各年官庄银六万一千五百六十两零,未便尽数扣收,致海外兵饷短绌,应严催上紧征解,于下年台饷划收造报等情,详请具奏前来。
臣等查台湾、澎湖兵饷紧要,历年俱拨兵船装运,并派水师大员督解。除移咨水师提督挑选坚固兵船四号,配足军火炮械,拨赴厦门,听候装载,并檄委署督标水师营参将邵永福、候补州同汪世清,督饬文武各员弁小心管解,分赴台湾、澎湖交收外,臣等谨恭折具奏,伏乞皇上圣鉴。谨奏。
道光十一年五月初九日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十本九六一页。
一一一、户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程祖洛等奏」移会
户部为移会事:福建司案呈,内阁抄出闽浙总督程等奏前事一折,相应抄单移会可也。须至移会者。计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道光十四年六月十九日,副郎景。
闽浙总督臣程祖洛、福建巡抚臣魏元烺跪奏为给发本年台湾、澎湖各营俸饷等项银两、恭折具奏、仰祈圣鉴事:窃照台湾各营官兵俸饷等项,向由府厅营造册送司,分别扣抵支给。重洋远隔,往年俱至春夏之间始能接到交册,核明给发解往。其饷银未到以前,由府筹垫。上年因有垫办军需款项,府库尚未扣收。所有道光十四年分兵饷,诚恐不敷接济。当经臣等于正月间奏明先行拨银十万两,并发还府库垫给杂款银三万两,委员解往。应找若干,仍俟造册到日,核明办理。仰蒙圣鉴在案。
兹据署藩司凤来详称:查核送到文册,台湾各营应领俸饷、马干、养廉等项银二十一万六千一十五两零,内除朋扣小建并由司酌扣各项银一十一万八百七两零,又先已解过银一十万两外,实找给银五千二百八两零,又发还台湾府垫给各款银一千四百九十两零;又澎湖二营应领俸饷等银三万二千九百九十七两零,内除该营厅造册请划并由司核扣各款共银四千九百一十七两零,实支银二万八千八十两零。以上统计发银三万四千七百七十八两零,应调拨兵船二号,装载运交。所需防船军火及弁兵口粮,即于额派出洋缉匪弁兵数内挑带支给。至台湾府属各县共未完嘉庆十年起至道光元年止官庄银五万六千九百四十八两零,业经完银一千二百六十八两零,另行造入节年公费奏销册内造报。尚未完各年官庄银五万五千六百八十两零,未便尽数扣收。至海外兵饷短绌,应严催上紧征解,于下年台饷划收造报等情,详请具奏前来。
臣查支给扣收数目,俱各相符。咨行水师提督挑选坚固兵船二号,配足军火炮械,并委文武员弁解至厦门,登舟分赴台湾澎湖交收外,臣等谨恭折具奏,伏乞皇上圣鉴。谨奏。
道光十四年六月初三日奉朱批:知道了,钦此。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十本九七一页。
一一二、户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邓廷桢等奏」移会
户部为移会事:福建司案呈,内阁抄出闽浙总督邓等奏前事一折,相应抄单移会可也。须至移会者。计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道光二十年六月日,正郎德。
闽浙总督臣邓廷桢、福建巡抚臣吴文镕跪奏为给发本年台湾澎湖各营俸饷等项、并附解台属备建汛署兵房工料银两、恭折具奏、仰祈圣鉴事:窃照台湾各营官兵俸饷等项,向由府厅营造册送司,分别扣抵支给,历办在案。兹据署藩司常恒昌详称:台湾各营道光二十年分应领额支俸饷马干养廉等银二十一万六千四百一十六两零,内除朋扣小建并台湾府造册请除及由司划扣各要款共银一十五万三千三百二十八两零,实给银六万三千八十八两零,又发运台湾府库垫给各款实发银一千三百一十九两零;又澎湖二营应领俸饷等银三万二千九百九十七两零,内除朋扣小建并由司核扣各款共银一万一千四百一十两零,实给银二万一千五百八十六两零;又台属备建汛署兵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