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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台湾各镇标营乾隆五十一、二两年拨给银一万四千两,既据该督疏称赏给兵丁红白事件并盘费银八千六百四十一两五钱,行查兵部,覆称名数相符,臣部按册核算,与应给银数亦属符合,应准开销。其余剩银五千三百五十八两五钱,臣部照数登记。应令该督即于台湾应领饷银内按数扣收司库,造入季册报部酌拨。
一、疏称台湾游巡目兵车脚同革伍病兵回籍及运柩等项,每年共需银二千四百两,于地丁银内动支。今乾隆五十一年各营册报动赏银一千八十九两七钱九分,尚余剩银一千三百一十两二钱一分。五十二年各营册报动赏银三百一十四两八钱,尚余剩银二千八十五两二钱。俟准销后入册报拨等语。查台湾各营游巡目兵,乾隆五十一、二两年动支车脚同革伍病兵回籍及运柩等项,既据该督题报,共动赏银一千四百四两五钱九分,臣部按册核算,与应给银数相符,应准开销。
其余剩银三千三百九十五两四钱一分,臣部照数登记,应令该督即行转饬造入季册,报部酌拨。
再查台湾乾隆五十一、二两年官庄租息银两,尚未据造册报销,并令该督亦即查明造册送部核销,毋任迟延。臣等未敢擅便,谨题请旨。乾隆五十五年二月初四日,御前大臣经筵讲官太子太保议政大臣领侍卫内大臣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提举阁事管理吏部户部三库理藩院事务总理圆明园内事务大臣总管内务府大臣管理上驷院武备院事务总管圆明园八旗包衣三旗官兵管理健锐营事务正白旗满洲都统步军统领世袭三等忠襄伯臣和珅、署经筵讲官议政大臣户部尚书臣觉罗巴延三、
经筵讲官尚书臣董诰、左侍郎镶白旗满洲副都统革职留任臣诺穆亲、左侍郎兼管顺天府尹事务世袭一等轻车都尉臣蒋赐棨、右侍郎臣韩鑅、福建清吏司郎中臣书德、郎中臣成履恒、郎中臣王应芬、员外郎臣穆隆阿、员外郎臣柏克慎、员外郎臣伊勒图、员外郎臣阿克东阿、员外郎臣那善、员外郎臣吴振藻、主事臣成书、主事臣马应选、额外主事臣赵三元、额外主事臣萧光浩。
  旨:依议。
  ——录自明清史料己编第七本六八一~六八二页。
  八七、史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伍奏」移会
  吏部为知照事:考功司案呈,乾隆五十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内阁抄出闽浙督伍奏酌议台湾戍兵加粮银、游民挑募入伍、挂验船只番钱归官经理、及船厂采办木植、台地增销盐斤各事宜缘由一折,十月二十日奉朱批:军机大臣会该部议奏,钦此,到部。除咨兵部主稿查办外,相应知照可也。须至移会者。右移会稽察房。乾隆五十五年十一月日。
  八八、户部题本
经筵讲官太子太保领侍卫内大臣文华殿大学士管理吏部户部理藩院事务三等忠襄伯臣和珅等谨题为剿匪等事:户科抄出福建巡抚浦霖将剿匪亡故兵丁眷口分别支给半饷银两造册题销一案,乾隆五十八年六月三十日题,九月初七日奉旨:该部察核具奏,钦此,钦遵于本日抄出到部。随经臣部将兵丁名数移查兵部去后,今于乾隆五十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准兵部查覆到部。
该臣等查得福建巡抚浦霖疏称:奉准部咨,闽省水陆各营节次打仗阵亡、淹毙、病故、迷失、被害各兵丁,每年应给半饷及半饷之半同再行减半暨米折共银二万九百一十六两三分,遇闰加给饷米银一千七百四十三两二厘零。各兵丁眷口应支饷米银两,准其于各亡故兵丁截支粮饷之日为始,按年支给,造入兵马奏销册内报销。如该故兵眷属病故及子弟年已及岁,即行住支报部。其截至乾隆五十六年止,应给银两,准于各年春秋拨存剩银内动给。其乾隆五十七年起应支银两,准于建旷项下支给。
倘有不敷,于地丁银内凑给等因。行据布政使伊辙布详称:准水陆各营将阵亡、淹毙、病故、迷失、被害各兵丁无倚眷属,自奉文到营住支粮饷之日起,至乾隆五十六年底止,应支半饷及半饷之半同再行减半各饷银及米折银两取造册领移送前来。查册开一给水陆各标镇协营节次打仗阵亡、淹毙兵丁内,除扣给一名外,实给过一千五百四十五名。自住支粮饷之日起,至五十六年底止,各眷属半饷并米折共银五万八千九百五十两一钱六分零。
又迷失、病兵丁内,除扣给七名外,实给过一千三百四十二名,自住支粮饷之日起,至五十六年底止,各眷属半饷之半并米折共银二万五千四百七两八钱五分二厘零。又采薪迷失兵丁三名,自住支粮饷之日起,至五十六年底止,各眷属半饷减半之半饷银米折共银二十九两三钱六分四厘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