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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台案汇录丁集--*导航地图-第81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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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旧存戍兵等随同剿贼,祗领月饷、月米,并无盐菜银两。体察情形,均不免于拮据。臣等公同商酌,所有新、旧戍兵,请先按名赏借银二两。计兵一万三千二百名,共需银二万六千四百两,即于军需款内借支散给,仍俟将来拨给叛产,征收租息,扣完归款。则恩膏得以早被,目前适济急需,该戍兵等益当感激皇仁,倍加奋勉。且使日用宽裕,操防更为得力,而贸易营私之事,自可尽除。所有臣等仰体圣慈先筹资给缘由,谨合饲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
谨奏。
  乾隆五十三年六月初六日奉朱批:如所议行,该部知道。钦此。于本月十二日抄出到部。
  ——录自明清史料戊编第九本八四八页。
  八四、闽浙总督觉罗伍拉纳题本
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福建浙江等处地方军务□□粮饷盐课臣觉罗伍拉纳谨题为遵旨议奏事:窃照案准部咨:钦奉上谕:各省营伍赏恤兵丁红白银两,自乾隆四十七年为始,俱着于正项支给,钦此钦遵。随经前督臣陈辉祖查明岁需赏项数目,奏准部覆:闽省约需赏项银四万二千两,既据该督奏明,请于地丁银内作正开销,核与原奉谕旨应动款项符合,应准照数动支,按年造册报销。其满营赏项,令将军衙门题报,以专责成。
又台澎各营游巡车价、并革伍病兵回籍路费、及病故官兵扶柩等项,每年约需银二千四百两,经前督臣富勒浑请照红白赏银之例,改入地丁正项赏给,奏准部覆,一并于地丁银内动支,仍照例归于红白赏项案内分别题报各等因,转行遵照在案。兹据福建布政使司布政使伊辙布呈详:遵查福建省乾隆五十三年分原估红白赏项银四万二千两,内满营估拨银二千四百两,应听将军衙门题报外,所有内地绿营并台澎各营估需银三万九千六百两,内赏给内地各营兵丁红事共银六千三百四十八两,
盘费共银六十一两五钱,赏给戍台兵丁眷属红事银九十三两,又内地各营赏给白事银三万四千九百二十四两,赏给□台兵丁眷属白事银一千八百四十二两,□□共银四万三千二百六十八两五钱。又台澎各营红事共银九两,盘费共银四千五百八十一两,白事共银七千三百四两,三项共银一万一千八百九十四两。以上内地台澎各营共赏给银五万五千一百六十二两五钱,除原估银三万九千六百两支给外,尚不敷银一万五千五百六十二两五钱,请于地丁银内拨凑。
合将内地台澎各营赏兵银两,造册详请察照,题报核销。再查台湾各营官庄租银,向系来年题报,仍遵旧例办理。所有各营获息变价数册,尚未造送,俯俟另册随同原存本银并内地借兵谷价一并出结,另行详请题报。又乾隆五十三年分赏给台湾各营游巡车脚及扶柩、运殖二项共银二千一百二十五两三钱九分,再查澎湖协标左、右二营五十三年分未有册报动赏扶柩、运殖银两,又台澎各营册报并无赏给革伍病兵回籍路费银两。至前项赏银原奏每年共约需银二千四百两于地丁银内动支在案。
兹五十三年分册报只动赏银二千一百二十五两三钱九分,计尚剩银二百七十四两六钱一分,俟部覆准销后,遵照入册报拨,合并声明。理合汇造清册详请题销等情前来。臣复核无异,除册分送户、兵二部外,臣谨会同福建巡抚臣徐□曾、水师提督臣哈当阿、调任陆路提督臣梁朝桂合词具题,伏乞皇上睿鉴,敕部查核施行。再此案例应于六月内具以题报稍迟,合并陈明。为此具本谨题请旨。乾隆五十四年八月初四日,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福建浙江等处地方军务兼理粮饷盐课臣觉罗伍拉纳。
  旨:该部察核具奏。
  ——录自明清史料己编第七本六八○~六八一页。
  八五、户部「为内阁抄出闽浙总督伍拉纳等奏」移会
  户部为移会事:福建司案呈,内阁抄出闽浙总督伍奏前事一折,相应抄录原奏移会可也。须至移会者。计单一纸。右移会稽察房。乾隆五十四年九月十二日。
闽浙总督臣觉罗伍拉纳、福建巡抚臣徐嗣曾跪奏为新添台湾戍兵、加给眷米、并换班盘费车脚各银两、恭折奏闻事:窃照台湾镇协各营,经前将军臣福康安奏准新添弁兵一千二百十六名于内地水陆各营抽拨,以资防守,本年轮值换班,并经臣等酌定分作四起更换,会折奏蒙俞允遵行在案。今各营应换头、二起戍兵,久经配渡。其策三、四起班程,亦可依期派□,不致延误。兹据福建布政使伊辙布将新添戍兵应加给眷米并换班盘费及车脚各银两,查议具详请奏前来。
臣等伏查每年戍台班兵,仰蒙恩旨赏给眷口银米,俾资养赡,已经六十余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