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 定用刻出为退没为进。 然乃乘之所得各如分母而一为见食出没之大分。 不尽为小分半已下为半弱半已上为半强也。
#高丽史50卷-志4-历1-宣明历上-100

求日月带食出没见亏分数。

○皆通食之大分从其小分。 满定用刻而一所得以乘见刻。 朔昼望夜各为见刻。 如阴阳历定法而一。 望则五百十六而一为见蚀之大分。 不尽为小分。
志卷第四。

#高丽史51卷-志5-00-00-000

志卷第五。 高丽史五十一。

正宪大夫工曹判书集贤殿大提学知 经筵春秋馆事兼成均大司成臣郑麟趾奉 敎修。
#高丽史51卷-志5-历2-00-000

历二。
#高丽史51卷-志5-历2-授时历经上-000

授时历经上。
#高丽史51卷-志5-历2-授时历经上-001

○大元至元十八年岁次辛巳为元。[上考往古下验将来皆距立元为 周岁消长百年各一其诸应等数随时推测不用为元。]
#高丽史51卷-志5-历2-授时历经上-002

步气朔第一。

日周一万。

周天三百六十五万二千五百七十五分。

岁实三百六十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朔实二十九万五千三百0五分九十三秒。

气应五十五万0六百00分。

闰应二十0万二千0五十0分。

周应三百一十五万一千0七十五分。

转应一十三万一千九百0四分。

交应二十六万0三百八十八分。

弦策七日三千八百二十六分四十八秒少。

气策十五日二千一百八十四分三十七[秒半]。

望策十四日七千六百五十二分九十六[秒半]。

通余五万二千四百二十五分。

通闰十0万八千七百五十三分八十四秒。

半岁周一百八十二日六千二百一十二[分半]。

周天分三百六十五万二千五百七十五分。

转中十三日七千七百七十三分。

转终分二十七万五千五百四十六分。

转差一日九千七百五十九分九十三秒。

朔策二十九日五千三百0五分九十三秒。

半周天一百八十二万六十二分八十七[秒半]。

盈初缩末限八十八日九千0九十二[分少]。

缩初盈末限九十三日七千一百二十0分少。

没限七千八百一十五分六十二秒半。

气盈二千一百八十四分三十七秒半。

朔虚四千六百九十四分0七秒。

旬周六十万。

纪法六十。
#高丽史51卷-志5-历2-授时历经上-003

推天正冬至。

○置所求距 以岁实[上推往古每百年长一下 将来每百年消一。]乘之为中积加气应为通积满旬周去之不尽以日周约之为日不满为分。 其日命甲子 外卽所求天正冬至日辰及分。[如上考者以气应 中积。 满旬周去之不尽以 旬周。 余同上。]
#高丽史51卷-志5-历2-授时历经上-004

求次气。

○置天正冬至日分以气策累加之其日满纪法去之外命如前各得次气日辰及分秒。
#高丽史51卷-志5-历2-授时历经上-005

推天正经朔。

○置中积加闰应为闰积。 满朔实去之不尽为闰余。 以 通积为朔积。 满旬周去之不尽以日周约之为日不满为分卽所求天正经朔日及分秒。[上考者以闰应 中积满朔实去之。 不尽以 朔实为闰余。 以日周约之为日不满为分以 冬至日及分。 不及 者加纪法 之。 命如上。]
#高丽史51卷-志5-历2-授时历经上-006

求弦望及次朔。

○置天正经朔日及分秒以弦策累加之其日满纪法去之各得弦望及次朔日及分秒。
#高丽史51卷-志5-历2-授时历经上-007

推没日。

○置有没之气分秒[如没限已上以为有没之气。]以十五乘之用 气策余满气盈而一为日倂恒气日命为没日。
#高丽史51卷-志5-历2-授时历经上-008

推灭日。

○置有灭之朔分秒[在朔虚分已下为有灭之朔。]以三十乘之。 满朔虚而一为日。 倂经朔日命为灭日。
#高丽史51卷-志5-历2-授时历经上-009

步发* {敛}第二。

土旺策三日0四百三十六分八十七秒半。

月闰九千0六十二分八十二秒。

辰法一万。

半辰法五千。

刻法一千二百。
#高丽史51卷-志5-历2-授时历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