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苦又不待言也。日本近年商会若小野岛田之倒产歇业,官亦负累及百万,故依仿西律创立此条。迩来中国亦有此事,恐亦不能不设此律矣。家资分散之际有藏匿脱漏其财产,又增加虚伪负债者,处四月以上、四年以下重禁锢。知其情而承诺虚伪契约或为其媒介者减一等。第三百八十八条。家资分散之际所有簿记之类,或藏匿毁弃,至分散决定之后依托一债主或二三债主私偿于人,以致害及他债主者,处一月以上、二年以下重禁锢。第三八十九条。

第五节 诈欺取财之罪及关受寄财物之罪

欺罔人又恐喝人,骗取财物、证书类者为诈欺取财罪,处二月以上、四年以下重禁锢,附加四圆以上、四十圆以下罚金。以诈欺伪造官私文书或增减变换者,照伪造各本条从重处断。第三百九十条。乘幼者愚蒙,又乘人迷乱,与以不正证书或授与财物而行诓骗者,以诈欺取财论。第三百九十一条。当贩卖物品或互相交换,乃伪其物质、减其分量交附与人者,以诈欺取财论。第三百九十二条。窃冒他人之动产不动产贩卖交换者,或抵当典物者,以诈欺取财论。虽自己之不动产已为抵当典物,又欺隐卖与他人或重为抵当典物者亦同其罪。第三百九十三条。犯前数条所载之罪付六月以上、二年以下监视。第三九十四条。消费受寄之物、借用之物、典质之物及其他受人委托之金额物件者,处一月以上、二年以下重禁锢。若骗取拐带及为其他诈欺之事者,以诈欺取财论。第三百九十五条。虽系已有经官司差押而藏匿脱漏者,处一月以上、六月以下重禁锢,但家资分散之际犯此罪者照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例处断。第三百九十六条。此节所载之罪欲犯未遂者,照未遂犯罪例处断。第三百九十七条。犯此节所载之罪如第三百七十七条所揭载,亲属不论其罪。第三百九十八纯

第六节 关赃物之罪

知为窃盗赃,受而收藏之、或买取之、及为牙保者,处一月以上、三年以下重禁锢,附加三圆以上、三十圆以下罚金。第三百九十九条。犯前条罪者付六月以上、二年以下监视。第四百条。知为诈伪取财及其他犯罪物品,受而收藏之、或买取之、及为牙保者,处十一日以上、一年以下重禁锢,附加二圆以上、二十圆以下罚金。第四百一辆

第七节 放火、失火之罪

放火烧毁人家者处死刑。第四百二条。放火烧毁空宅及其他建筑物者,处无期徒刑。第四三条。放火烧毁废宅及藏寄柴草肥料之屋舍等类者,处重惩役。第四百四条。放火烧毁载人之船舶、汽车者,处死刑。若放火之人同坐船舶、汽车处重惩役。第四百五条。放火烧毁山林之竹木、田野之谷麦、或露积之柴草竹木及其他物件者,处轻惩役。第四百六条。放火烧毁自己家屋者,处二月以上、三年以下重禁锢。第四百七餐。犯放火之罪处轻罪刑者,付六月以上、二年以下监视。第四百八条。误失火烧毁人家屋财产者,处二圆以上、二十圆以下罚金。第四百九条。用火药及其他暴烈物品致煤气井、蒸气罐等破裂,毁坏人之家屋财产者,分别故意、过失,照放火、失火之例处断。第四百十。

第八节 决水之罪

决溃堤防又毁坏水闸,致人家漂失者处无期徒刑。若空宅及其他建筑物漂失者处重惩役。第四百十一条。决溃堤防毁坏水闸,致田圃、矿坑、牧场等荒废者处轻惩役。第四百十二条。欲损他人利益图自己便宜,因决溃堤防、毁坏水闸及其他妨害水利者,处一月以上、二年以下重禁锢,附加二圆以上、二十圆以下罚金。第四百十三条。因过失致起水害者,照失火之例处断。第四百十四条。

第九节 覆没船舶之罪

冲突载人船舶,致令覆没者处死刑。但船客无死亡者则处无期徒刑。第四百十五条。冲突未载人之船舶致令覆没者处轻惩役。第四百十六条。

第十节 毁坏家屋物品及害动植物之罪

坏人家屋及其他建造物者,处一月以上、五年以下重禁锢,附加二圆以上、五十圆以下罚金。因而致人死伤者,照殴打创伤各本条从重处断。第四百十七条。毁坏人家之墙壁及园池之装饰、田圃之樊围、牧场之栏栅等类者,处十一日以上、三月以下重禁锢,又处二圆以上、二十圆以下罚金。第四百十八条。毁损人之稼穑、竹木及其他需用之植物者,处十一日以上、六月以下重禁锢,又处三圆以上、三十圆以下罚金。第四百十九条。毁损土地之经界标柱及移转之者,处一月以上、六月以下重禁锢,附加二圆以上、二十圆以下罚金。第四百二十条。毁弃人之器物者,处十一日以上、六月以下重禁锢,又处三圆以上、三十圆以下罚金。第四百二十一条。杀人之牛马者,处一月以上、六月以下重禁锢,附加二圆以上、二十圆以下罚金。第四百二十二轧杀前条所载以外家畜者,犬猫鸡鸭之类,物较微细,故处刑亦轮处二圆以上、二十圆以下罚金。仍待被害者告诉而后论罪。第四百二十三条。凡有关于权利义务证书类,谓如官吏之位记、军人之赏牌、医生之执照、商人之准牌之类,或关于名誉,或关于生业,是皆经官允许者。其他文书若受人委托而付之权,经人延聘而理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