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扬。〕《巴志》「垫江县」云:「令德为巴郡太守。」则必有赞注。今佚无可考也。


  〔龚荣。〕同上垫江县云:「以俊才,为荆州刺史。」当有赞注。今佚无考。


  〔李温。〕《巴志》《分巴议》与《宕渠郡》并着。当有赞注。旧佚。行事不详。


  〔赵芬。〕《巴志》建议分巴诸掾史领衔者。一郡之望,当有赞注。旧佚无考。


  〔曲庾、冯湛,〕《目录》并有「忠义」品题。当有赞注。《舆地纪胜?渠州人物》载其死事,不云《华阳国志》。然必出于常氏之文,但转引历久,非全文,遂并弃引据耳。兹仍录之。皆宕渠人,为县主簿。黄巾贼入县,死之。今按:一县不能同时有二主簿。原文省略过甚,至失真实。但可知其为黄巾所杀,当在中平元年,张修领导巴郡黄巾起义时也。或是曲、冯为前后主簿。黄巾两次入县,先后杀之。故合赞焉。黄巾与官吏为敌。所至杀长吏也。


  郝伯都,此条据《北堂书钞》卷一百三十九引《华阳国志》文。顾观光已辑得。《常志》今本无见。当出赞注。阆中人。为郡史。太守每见之,垂泣。伯都请白其故。太守曰:「亡男为人所杀。汝身似之,故悲感。」伯都问其雠所在。太守曰:「台阁。不可得也。」伯都乃交游〔京师,〕原脱二字。当补。「台阁」,谓其人方作公卿。则明指其人居京师矣。甘春卿,当亦京师侠士,能为人报仇者。与甘春卿为友。共伺雠。〔春卿〕原脱,审文义,当补。为吏所得。伯都乃还首。谓已脱走,又复还自首主谋,欲以免春卿之死。二人争死。会赦,得免。


  〔程畿。〕《三国志?杨戏传》入《季汉辅臣赞》。本书《刘二牧志》与《先主志》并着之。当更有赞注。今佚。


  〔程祁。〕《三国志?杨戏传》,称祁为一时名士冠首。本书《
巴志?巴西郡》与周群父子并称「学兼三才」,「精季奇逸」,当有赞注。今佚。参《目录》2章注〔五一〕。


  〔严颜。〕见《三国志?张飞传》。本书《二牧志》亦着称之。则必当有赞注,今佚。《目录》品题壮烈。赞文可想。


  〔周舒、周群。〕并见《三国志?周群传》。本书《先主志》三言群,一言舒。《士女目录》并列于刘氏世。其合为赞甚明。今虽并佚,其行事可考,亦即可证。


  〔黄权。〕《三国志》有传。亦着本书《二牧志》、《先主志》。必有赞注。今佚。参看《目录》2章注〔五九〕。


  〔黄崇。〕见《三国志?黄权传》。本书《后主志》着称之。父权仕魏至大官而能为蜀死事。必有赞注。惟当列在谯周前后。


  〔甘宁。〕《三国志》有传。本书见称于《巴志》,虽仕吴,必有「赞注」,今佚。参看《目录》2章注〔六一〕。


  〔马忠。〕《三国志》有传。本书《南中志》与《后主志》屡称之。必有赞注,今佚。


  王平此条据《舆地纪胜?渠州人物》引《华阳国志》文。《常志》他处多记平事而文与此不同。故知出于所阙赞注。字子均,宕渠人也。丞相亮征陇西,平以牙门属马谡,在前。稷违亮旨,大败〔于〕街亭。众皆星散。惟平所领不败,鸣鼓,持重逆兵,得免。其后魏曹爽入汉中,平据兴势以拒之。已而魏军退,如平策焉。


  〔句扶。〕《三国志》附《王平传》。本书《后主志》称其「果壮亚平」。以「何句」并称(王平本姓何。《魏书》屡作何平),必与平合赞。缘其为汉昌人,《渠州图经》不收,故自赞注剔去。适巴州未收,《舆地纪胜》亦不着也。


  〔张嶷。〕《三国志》有传。本书亦于《越嶲郡》及《后主纪》屡称之,当有赞注。今佚。


  〔姚?。〕《三国志》见《杨戏传?辅臣赞注》称其乡誉在二马之上。必有赞注,今佚。


  〔马勋 马参。〕《三国志?季汉辅臣》合赞。《常志》当亦必别为合赞并注。今佚。参看《目录》2章注〔六七〕。


  〔龚禄 龚皦。〕《三国志?季汉辅臣赞注》有龚禄赞。注云:「弟衡,景耀中为领军。」顾广圻以为衡即《目录》之皦。当是。皦景耀中为将军,故不入杨戏之《辅臣赞》。然其事业,在武烈与兄禄相当。《常志》必有合赞,今佚。参《目录》2章之〔六九〕及〔七一〕二注。


  〔譙?。〕譙?榮始,與周舒叔布同見稱於《巴志》。则此篇必有赞注,在周舒之次。今佚。参《目录》2章注〔七二〕。


  〔谯周。〕周为陈寿与常璩数所推。《三国志》有传。常氏此篇亦必有赞。且列在上上品。叙当在前。〔述巴郡人士〕按蜀郡及他四郡例,当有此五字。


  〔马妙祈妻义。〕巴西三贞,出《益部耆旧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