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挠众口,置之百官之上,而又赏其举者,可谓得先王之法矣。

一六卷高句丽本纪四故国川王一六年

○十六年,秋七月,堕{陨}霜杀谷。民饥,开仓赈给。冬十月,王 于<质>阳,路见坐而哭者,问:"何以哭为?"对曰:"臣贫穷,常以佣力养母。今岁不登,无所佣作,不能得升斗之食,是以哭耳。"王曰:"嗟乎!孤为民父母,使民至于此极,孤之罪也。"给衣食以存抚之。仍命内外所司,博问鳏寡孤独老病贫乏不能自存者,救恤之,命有司,每年自春三月至秋七月,出官谷,以百姓家口多小,赈贷有差,至冬十月还纳,以为恒式,内外大悦。

一六卷高句丽本纪四故国川王一九年

○十九年,<中国>大乱,<汉>人避乱来投者甚多,是<汉><献帝><建安>二年也。夏五月,王薨。葬于<故国川原>,号为<故国川王>。

一六卷高句丽本纪四山上王元年

○<山上王>,讳<延优>[一名<位宫>],<故国川王>之弟也。『魏书』云:"<朱蒙>裔孙<宫>,生而开目能视,是为<大祖{太祖}>。今王是<大祖{太祖}>曾孙,亦生而视人,似曾祖<宫>。<高句丽>呼'相似'为'位',故名<位宫>云。"<故国川王>无子,故<延优>嗣立。初,<故国川王>之薨也,王后<于>氏,秘不发丧,夜往王弟<发 >宅,曰:"王无后,子宜嗣之。"<发 >不知王薨,对曰:"天之历数有所归,不可轻议。 妇人而夜行,岂礼云乎?"

后惭,便往<延优>之宅。<优>起衣冠,迎门入座宴飮。王后曰:"大王薨,无子,<发 >作{年}长当嗣,而谓妾有异心,暴慢无礼。是以见叔。"于是,<延优>加礼,亲自操刀割肉,误伤其指。后解裙带 其伤指。将归,谓<延优>曰:"夜深恐有不虞,子其送我至宫。"<延优>从之,王后执手入宫。至翌日质明,矫先王命,令群臣,立<延优>为王。<发 >闻之大怒,以兵围王宫,呼曰:"兄死弟及,礼也。汝越次纂夺,大罪也,宜速出。不然则诛及妻 。"<延优>闭门三日。国人又无从<发 >者。<发 >知难,以妻子奔<辽东>。见大守{太守}<公孙度{公孙康}>,告曰:"某,<高句丽>王<男武>之母弟也。<男武>死,无子,某之弟<延优>与嫂<于>氏谋,卽位以废天伦之义。是用愤 ,来投上国,伏愿假兵三万,令击之,得以平乱。"<公孙度>从之。<延优>遣弟< 须>,将兵御之,<汉>兵大败。< 须>自为先锋追北,<发 >告< 须>曰:"汝今忍害老兄乎?"< 须>不能无情于兄弟,不敢害之,曰:"<延优>不以国让,虽非义也,尔以一时之愤,欲灭宗国,是何意耶?身没之后,何面目以见先人乎?"

<发 >闻之,不胜惭悔,奔至<裴川>,自刎死。< 须>哀哭,收其尸,草葬讫而还。王悲喜,引< 须>内中宴,见以家人之礼,且曰:"<发 >请兵异国,以侵国家,罪莫大焉。今子克之,纵而不杀,足矣,及其自死,哭甚哀,反谓寡人无道乎?"< 须> 然衔泪而对曰:"臣今请一言而死。"王曰:"何也?"< 须>曰:"王后虽以先王遗命立大王,大王不以礼让之,曾无兄弟友恭之义。臣欲成大王之美,故收尸殡之,岂图缘此,逢大王之怒乎?大王若以仁忘恶,以兄丧礼葬之,孰谓大王不义乎?臣旣以言之,虽死犹生。请出受诛有司。"王闻其言,前席而坐,温颜慰谕曰:"寡人不肖,不能无惑,今闻子之言,诚知过矣。愿子无责。"王子拜之,王亦拜之,尽欢而罢。秋九月,命有司,奉迎<发 >之丧,以王礼葬于<裴岭>。王本因<于>氏得位,不复更娶,立<于>氏为后。

一六卷高句丽本纪四山上王零二年

○二年,春二月,筑<丸都城>。夏四月,赦国内二罪已下。

一六卷高句丽本纪四山上王零三年

○三年,秋九月,王 于<质>阳。

一六卷高句丽本纪四山上王零七年

○七年,春三月,王以无子,祷于山川,是月十五夜梦,天谓曰:"吾令汝少后生男,勿忧。"王觉语群臣曰:"梦天语我,谆谆如此,而无少后,奈何?"<巴素>对曰:"天命不可测,王其待之。"秋八月,国相<乙巴素>率{卒},国人哭之恸。王以<高优娄>为国相。

一六卷高句丽本纪四山上王一二年

○十二年,冬十(一)月,郊豕逸。掌者追之,至<酒桶村>,  不能捉{获}。有一女子,年二十许,色美而艶,笑而前执之,然后追者得之。王闻而异之,欲见其女,微行夜至女家。使侍人说之,其家知王来不敢拒。王入室,召其女,欲御之。女告曰:"大王之命,不敢避,若幸而有子,愿不见遗。"王诸{诺}之。至丙夜,王起还宫。

一六卷高句丽本纪四山上王一三年

○十三年,春三月,王后知王幸<酒桶村>女,妬之,阴遣兵士杀之。其女闻知,衣男服逃走。追及欲害之,其女问曰:"尔等今来杀我,王命乎,王后命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