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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宋大事记讲义-宋-吕中*导航地图-第16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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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心以防奸佞。观我太宗之学,不当观于幸国子监、幸秘阁之时,当观于在禁中读书之时。盖人主亲儒臣之时少,亲宦官女子之时多,一齐众楚,一暴十寒,则学之功辍矣。此太宗于禁中读书自己至申,所以可为后嗣法欤!
翰苑
淳化二年,以毕士安为翰林学士,时范杲献《玉堂记》,请修其职,上恶其躁竞,出之,执政荐张洎,上谓洎德行不及士安。上飞白书“玉堂之署”四字赐苏易简,曰:“此永为翰林美事。”上重内外制之任,曰:“词臣之选,古今所重,人言朝廷命一制诰,六姻相贺,以为一佛出世,郭贽乏时望,虽命掌制诰,终不入翰林。”淳化二年,以和知制诰,其后欲召为翰林学士,而谓左右曰:“眸子眊然,胸中必不正,不可以居近侍也。”四年五月,以张洎、钱若水为翰林学士。
上谓侍臣曰:“学士之职,亲切贵重,非他官可比。朕尝恨不得为之。”尝命若水撰赐赵保忠李继捧赐姓名。诰,有“不斩继迁,存狡兎之三穴,潜疑光嗣,持首鼠之两端”之语,上大喜。及继迁纳欵,又命草赐继迁诏曰:“既除手足之亲,已失辅车之势”,上批其后云:“依此诏本极好。”若水家因寳藏之。
翰苑之臣,一文章之士为之足矣,然范杲以躁竞不与,张洎以乏德行不与,郭贽以乏时望不与,盖翰苑乃储才之地,岂可轻授哉异!时杨亿不草册后之制,刘均不草相谓之制,则我朝涵养培植之功亦多矣!
给事
淳化四年八月,命官专掌通进银台二司,寻以给事中封驳隶之,命向敏中、张咏知二司公事。时部署张永德笞小校至死,按其罪,咏封还诏,曰:“不可以小校辱主帅。”自张咏封还诏书,而后之为给事中者始敢于封驳。自田锡奏事鲠直,而后之任言责者始敢于尽言。讲官振职,自孙奭始;三司振职,自陈恕始。人才虽盛于景德庆厯之时,而实胚胎于今日耳。百官振职始于太宗。
时政记 起居注
太平兴国六年八月,令中书、枢密院録主语。时政记。李昉请先奏御览。端拱二年,令枢密院録主语。时政记奏御始此。
淳化五年四月,置起居注院,编修左右史之职为起居注。梁周翰请以所撰先进御,后降付史馆。起居注奏御始此。
修时政记则可,李昉欲以奏御则不可。修起居注则可,梁周翰欲以进御则不可。论时政记、起居注不可使人主目覩。
考课
淳化二年,命近臣兼差院及流内铨。淳化三年冬,置磨勘院。
淳化四年春,改磨勘院为审官考课院,京朝官属审官,幙职州县官属考课。唐虞考课之法,先自九官十二牧,成周 计之法,上自公卿下至比闾小吏,是无大小内外之官,皆用考课法也。我朝上自京朝官、下至幙职官皆有考课法,今世之法详于外而不详于内,行于小吏而不行于达官,徒为文具,亦不过财赋之辨与否耳,何尝课守令以惠养,课监司以刺举哉?今日考课畧于大臣。
任子
至道二年,定任子世官制。先是,五品以上子孙每覃庆皆授摄官,未几即补正员。上以其太滥,诏同学究出身。用人以世唐虞三代法也,非以豪异俊秀之才,俱出于公卿大夫之族,盖以仁义道德之教素行于圣贤明哲之家,自汉以下,公卿之家法既不如古,而朝廷课教国子之意,一切废弃,此任子之法所以弊、而我太祖太宗与范冨诸人所以裁抑而不恤也。
官吏
太平兴国三年六月,严赃吏法。去歳永丰仓吏八人坐受贿为奸伏诛,是歳中书令史李如古坐受赇出人罪杖杀,至是又诏赃吏配者遇赦勿叙用。端拱初,少府监言配役人郭冕等皆任京朝官, 赦当叙用,上曰:“赃吏不可复齿仕籍。”止令释之。淳化元年,蓬州司法郑侣坐受赇故入伏诛。淳化二年,知晋州祖吉坐赃杖杀。
国初赃吏有置极刑者,今以赃败者惟罢而已。国初赃吏有不复齿仕籍者,今则有赦原之而已。民之疮疾未瘳,而吏之罪恶已涤,吏何惮而不贪耶?赃吏不可赦。
太子侍讲
太平兴国五年九月,置皇子侍讲。杨可法为之。太平兴国八年,置谘讲翊善侍讲官于诸王及王子府,以王遹、姚坦、邢昺等十人为之。益王尝作假山,既成,召僚共观,坦曰:“但见血山。”王惊问,曰:“坦见州县督税捕人父子兄弟送县鞭笞,血流满身,皆民租所出,非血山而何?”时上亦为假山,未成,闻其言命毁之。
端拱元年,皇子元禧封许王,上手诏戒帝子亲王,先须克己厉精,听言纳谏,每着一衣,则悯蚕妇,每餐一食,则念耕夫,至于听纳之间,勿先恣其喜怒。侍读官犹朝廷之侍读也,侍讲官犹朝廷之侍讲也,谘讲、翊善犹朝廷之待制候对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