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敕南台侍御史苏宝生续造诸传,元嘉名臣皆其所撰。宝生被诛。
大明六年,又命著作郎徐爰踵成前作。爰因何、山、苏所述,勒成一书,其《臧质》、《鲁爽》、《王僧达》诸传,又皆孝武自造,而序事多虚,难以取信。自永光已后,至禅让十余年中,阙而不载。至齐著作沈约,更补缀所遗,制成新史。
始自义熙肇号,终乎昇明三年。为纪十、志三十、列传六十,合百传,名曰《宋书》。
永明末,其书既行,河东裴子野更删为《宋略》二十卷。沈约见而叹曰:“吾所不逮也。”由是世之言宋史者,以裴《略》为上,沈《书》次之。右说《宋书》。
齐史,江淹始受诏著述,以为史之所难,无出于志,故先著十《志》,以见其才。沈约复撰齐史二十篇。梁天建中,太尉录事萧子显启撰齐史,书成表奏之。
诏付秘阁。起昇明之年,尽永元之代。为纪八、志十一、列传四十,合成五十九篇。
时奉朝请吴均亦表请撰齐史,乞给起居注并群臣行状。有诏:“齐氏故事,布在流俗,闻见既多,可自搜访也。”均遂撰《齐春秋》三十篇。其书称梁帝为齐明佐命,帝恶其实,诏燔之。然其私本竟能与萧氏所撰并传于后。右说《齐书》。
梁史,武帝时,沈约与给事中周兴嗣、步兵校尉鲍行卿、秘书监谢昊相承撰录,已有百篇。值承圣沦没,并从焚荡。庐江何之元、沛国刘璠以所闻见,穷其始末,各撰《梁典》三十篇,而纪传之书未有其作。陈祠部郎中姚察有志撰勒,施功未周。但既当朝务,兼知国史,至于陈亡,其书不就。
陈史,初有吴郡顾野王、北地傅縡各为撰史学士,其武、文二帝纪即顾、傅所修。太建初,中书郎陆琼续撰诸篇,事伤繁杂,姚察就加删改,粗有条贯。
及江东不守,持以入关。隋文帝尝索梁、陈事迹,察具以所成每篇续奏,而依违荏苒,竟未绝笔。
皇家贞观初,其子思廉为著作郎,奉诏撰成三史。于是凭其旧稿,加以新录,弥历九载,方始毕功。定为《梁书》五十卷、《陈书》三十六卷,今并行世焉。
右说《梁书》、《陈书》。
十六国史,前赵刘聪时,领左国史公师彧撰《高祖本纪》及功臣传二十人,甚得良史之体,凌修谮其讪谤光帝,聪怒而诛之。刘曜时,平舆子和苞撰《汉赵记》十篇,事止当年,不终曜灭。
后赵石勒令其臣徐光、宗历、傅畅、郑愔等撰《上党国记》、《起居注》、《赵书》。其后又令王兰、陈安、程阴、徐机等相次撰述。至石虎,并令刊削,使勒功业不传。其后燕太傅长史田融、宋尚书库部郎郭仲产、北中郎参军王度追撰二石事,集为《邺都记》、《赵记》等书。
前燕有起居注,杜辅全录以为《燕纪》。后燕建兴元年,董统受诏草创后书,著本纪并佐命功臣、王公列传,合三十卷。慕容垂称其叙事富赡,足成一家之言。
但褒述过美,有惭董史之直。其后申秀、范亨各取前后二燕合成一史。
南燕,有赵郡王景晖,尝事德超,撰二主起居注。超亡,仕于冯氏,官至中书令,仍撰《南燕录》六卷。
蜀初号曰成,后改称汉。李势散骑常侍常璩撰《汉之书》十卷。后入晋秘阁,改为《蜀李书》。璩又撰《华阳国志》,具载李氏兴灭。
前凉,张骏十五年,令其西曹边浏集内外事,以付秀才索绥,作《凉国春秋》五十卷。又张重华护军参军刘庆在东菀专修国史二十余年,著《凉记》十二卷。
建康太守索晖、从事中郎刘昞又各著《凉书》。
前秦史官,初有赵渊、车敬、梁熙、韦谭相继著述。苻坚尝取而观之,见苟太后幸李威事,怒而焚灭其本。后著作郎董朏追录旧语,十不一存。及宋武帝入关,曾访秦国事,又命梁州刺史吉翰问诸仇池,并无所获。先是,秦秘书郎赵整修撰国史,值秦灭,隐于商洛山,著书不辍,有冯翊、车频助其经费。整卒,翰乃启频纂成其书,以元嘉九年起,至二十八年方罢,定为三卷。而年月失次,首尾不伦。河东裴景仁又正其讹僻,删为《秦纪》十一篇。
后秦,扶风马僧虔、何东卫隆景并著《秦史》。及姚氏之灭,残缺者多。泓从弟和都,仕魏为佐民尚书,又追撰《秦纪》十卷。
夏,天水赵思群、北地张渊,于真兴、承光之世,并受命著其国书。及统万之亡,多见焚烧。
西凉与西秦,其史或当代所书,或他邦所录。段龟龙记吕氏,宗钦记沮渠氏,郭韶记秃发氏,韩显宗记冯氏。唯有四者可知,自馀不详谁作。
魏氏黄门侍郎崔鸿,乃考覈众家,辨其同异,除烦补阙,错综纲纪,易其国书曰录,主纪曰传,都谓之《十六国春秋》。鸿始以景明之初求诸国逸史,逮正始元年,鸠集稽备,而犹阙蜀事,不果成书。推求十有五年,始于江东购获,乃增其篇目,勒为十卷。鸿殁后,永安中,其子缮写奏上,请藏诸秘阁。由是伪史宣布,大行于时。右说《十六国春秋》。
元魏史,道武时,始令邓渊著国纪,唯为十卷,而条例未成。暨乎明元,废而不述。神二年,又诏集诸文士崔浩、浩弟鉴、高谠、邓颍、晁继、范亨、黄辅等撰国书,为三十卷。又特命浩总监史任,务从实录。复以中书郎高允、散骑侍郎张伟并参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