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六百九十石一斗零九合一勺七抄六撮。

  康熙四十年新垦田园,应于四十一年起科粟九百七十五石五斗八升八合。

  康熙四十一年新垦田园,应于四十二年起科粟三百一十三石九斗四升。

  康熙四十二年新垦园,应于四十三年起科粟五十五石零八升。

  康熙四十三年新垦田园,应于四十四年起科粟四十八石零九升六合。

  康熙四十四年新垦园,应于四十五年起科粟九十九石六斗。

  康熙四十五年新垦田园,应于四十六年起科粟一百四十三石一斗五升。

  康熙四十六年新垦田园,应于四十七年起科粟一百二十七石一斗二升八合。

  康熙四十七年新垦田园,应于四十八年起科粟一百四十八石一斗零三合四抄。

  康熙四十八年新垦田园,应于四十九年起科粟一百四十三石一斗一升二合。

  康熙四十九年新垦园,应于五十年起科粟四十七石三斗二升八合。

  康熙五十一年新垦田园,应于五十二年起科粟四十九石九斗二升。

  康熙五十二年新垦园,应于五十三年起科粟二百二十三石六斗七升零四勺。

  康熙五十三年新垦田园,应于五十四年起科粟八十五石九斗七升。

  康熙五十四年新垦园,应于五十五年起科粟三十石。

  康熙五十五年新垦园,应于五十六年起科粟二百四十六石二斗八升八合。

  康熙五十六年新垦田园,应于五十七年起科粟四百四十三石一斗四升二合。

  康熙五十七年新垦园,应于五十八年起科粟一十石零九斗二升。

  康熙五十八年新垦园,应于五十九年起科粟六十八石一斗六升。

  康熙六十一年新垦田园,应于六十一年起科粟三十五石七斗一升二合。

  康熙六十一年新垦田园,应于雍正元年起科粟一百八十三石三斗六升。

  雍正元年新垦园,应于雍正十年起科粟六十四石三斗二升一合九勺二抄。

  雍正二年里民首垦田园,应于自首之年起科粟五百六十七石八斗五升一合五勺六抄。

  雍正五年里民自首垦园,应于七年起科粟一百八十三石三斗八升五合五勺六抄五撮。又新垦田园,应于乾隆元年起科粟三十九石七斗七升二合一勺六抄二撮八圭三粟三粒三黍。

  雍正六年首垦田园,应于七年起科粟二万一千二百七十石六斗六升九合四勺三抄八撮二圭五粒七黍。

  雍正七年首垦田园,应于自首之年起科粟一万五千三百八十石零六斗三升七合八勺五抄九撮二圭七粟一粒一黍。

  雍正八年奉文首垦田园,于七年起科粟二千六百六十四石二斗八升七勺三抄八撮二圭七粟七粒。又,雍正八年新垦田园,应于八年起科粟一百六十石零八斗四升一合五勺九抄一撮二圭二粟四粒七黍。又,雍正八年新垦园,应于十年起科粟一百一十五石七斗二升六合三勺六抄八撮二粟二粒二黍。

  雍正九年新垦田园,应于九年起科粟一百二十五石八斗八升二合八勺三抄一撮零七粟九粒。又,雍正九年新垦园,应于十年起科粟一十七石五斗零九合四勺三抄三撮三圭三粟三粒三黍。又,雍正九年新垦田,应于乾隆元年起科粟一十五石七斗八升八合六抄八撮六圭七粟二粒二黍。

  雍正十年升科园,应于雍正十年起科粟五石六斗六升四合八勺一抄六撮六圭六粟四粒八黍。又,雍正十年奉文升科园,于雍正八年起科粟五十三石七斗六升四合二勺六抄。又,雍正十年新垦田,应于乾隆二年起科粟五石九斗七升八合八勺零五撮五圭五粟五粒。

  雍正十一年奉文首垦田,于十年起科粟四石八斗四升七合三勺零五撮五圭五粟五粒五黍。〔又〕,雍正十一年新垦田,应于乾隆三年起科粟二百八十七石二斗六升四合零二抄二撮二圭二粟二粒一黍。

  雍正十二年新垦园,应于十三年起科粟六十五石二斗二升九合八勺六抄五撮五圭五粟五粒五黍。又,雍正十二年新垦田,应于乾隆四年起科粟二百四十八石七斗三升五合八勺九抄五撮八圭三粟三粒三黍。

  雍正十三年新垦田,应于十三年起科粟九十六石七斗一升五合九勺七抄二撮二圭二粟二粒二黍。

  以上自康熙二十四年起、至雍正十三年,新垦田园起科粟八万零七十五石九斗六升九合六勺九抄五撮一圭二粟六粒九黍。连前旧额,共征粟一十七万二千二百零三石九斗六升七合六勺四抄三撮二圭二粟六粒九黍。

  康熙三十七年,奉文豁免崩陷田园无征粟四百二十五石七斗九升五合。

  康熙六十一年,奉文开除禁革生番地界新垦园无征粟五十石四斗。

  雍正五年,奉文豁免水冲沙压田园无征粟一千六百零九石三斗九升八合二勺一抄三撮二圭八粟三粒五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