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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中岛屿最险要而迂回,则莫如澎湖。盖其山周回数百里,险口不得方舟,内溪可容千艘。海中旧有三山之目,澎湖其一耳。东则海坛、西则南澳,诚天险之设,何可弃以资敌(「方舆纪要」)。

  福州海中有澎湖岛,相去三千里,晴日髣佛可见;有参将领兵驻之。自福州顺风而往,不半日至也(「玉堂荟记」)。

  澎湖僻在兴、泉外海,其地为漳、泉南户;日本、吕宋、东西洋诸国皆所必经。南有港门,直通西洋(「福建海防志」)。

  郑成功窃踞台湾,用澎湖为外薮。康熙二十二年六月,将军施琅统兵自铜山攻破,据之。八月,遂克台湾(「诸罗杂识」)。

  澎湖为漳、泉之门户,而北港即澎湖之唇齿。失北港,则唇亡齿寒;不特澎湖可虑,即漳、泉亦可忧也。北港在澎湖东南,亦谓之台湾(「方舆纪要」)。

  澎湖妈宫、西屿头、北港、八罩四澳,北风可以泊舟。若南风,不但有山有屿可以寄泊,而平风静浪,黑沟、白洋皆可暂寄,以俟潮流。洋大而山低,水急而流回。北之吉贝沉嶕一线,直至东北,一目未了;内皆暗嶕布满,仅存一港蜿蜒。非熟习深谙者,不敢棹至(「海国闻见录」)。
 

卷二

  规制

  城池公署仓库坊里番社街市桥梁水利海防邮传养济院义冢

  规海外千里以为郡,凡城郭、宫室、都鄙、庐井、津梁,皆王政所必经也;旱潦丰凶有备欤?鳏寡孤独有养欤?长民者布宣天子德意,相其缓急而先后之,毋以地为荒远、毋以官为传舍,必使人官各得其则、物曲各得其宜,是之谓政本;徒精心于簿书、钱谷,抑末矣。志规制。

  城池

  公署

  仓库

  坊里

  番社

  街市

  桥梁

  水利

  海防

  邮传

  养济院

  义冢

  城池

  台湾府城:雍正元年,台湾县知县周锺瑄创建。以木栅为城,周二千一百四十七丈;设东、西、南、北大门四,东、南、北小门三。雍正十一年,周植刺竹。乾隆元年,易七门,以石雉堞钉铁皮,楼护女墙;为窝铺十有五。

  台湾镇城:即台镇营。乾隆五年,总镇何勉筑土堡,内外砌以灰砖;高一丈一尺,周三百三十丈。

  台湾县:附郭。

  凤山县城:在兴隆庄。康熙六十一年,署县刘光泗始筑。周八百一十丈、高一丈三尺,东、西、南、北设四门。后倚龟山、蛇山尾,外浚濠沟。雍正十二年,环植刺竹。

  诸罗县城:在诸罗山。康熙四十三年,始建木栅,东、西、南、北四门。雍正元年,知县孙鲁改建土城。周围七百九十五丈二尺、基阔二丈四尺,城上马道广一丈四尺。浚沟,离城四丈、深各一丈、广各三丈;水涵六。雍正五年,知县刘良璧重建门楼、砌水涵;东曰襟山、西曰带海、南曰崇阳、北曰拱辰。雍正十二年,于土城外环植刺竹。

  彰化县城:在半线保。雍正十二年,环植刺竹。周围七百七十九丈三尺,设东、西、南、北四门。

  淡水厅城:在竹堑。雍正十一年,环植刺竹。周围四百四十丈,设东、西、南、北四门,俱建门楼。

  淡水城:在淡水八里坌山北脚下。红毛时建。雍正二年,设东、西大门二,南、北小门二。

  澎湖城:康熙五十六年,总督觉罗满保、巡抚陈璸、布政使沙木哈建。

  附考

  台湾府无城:别有城在其西南,曰红毛城。郑氏僭窃时,宫殿在焉。今设副将一员,统兵三千驻之。距台湾二十里(「居易录」)。

  台地初辟,原卜筑城于永康里,后不行。凤、诸二县各筑土堡,郡治居民亦欲仿而行之。西南临海,议自南下林子、土墼埕、鬼子山、春牛埔、上帝庙坑、中营埔、万寿亭、中楼子、北教场直至北海尾,将南北东三面围筑堡墙,约高一丈,底宽一丈八尺、上宽一丈。每丈用土十四方;墙顶高三尺、宽一尺五寸,用土半方,共土十四方半。每丈八层,每层用茅竿草四担,共三十二担。墙长一千七百八十丈,每丈约费银六两八钱零,计共需银一万二千二百四十六两有奇(「赤嵌笔谈」)。

  雍正十一年,上谕:『从前鄂弥达条奏:台湾地方僻处海中,向无城池;宜建筑城垣、炮台,以资保障;经大学士等议覆,令福建督、抚妥议具奏。今据郝玉麟等奏称:「台湾建城,工费浩繁,臣等再四思维,或可因地制宜,先于见定城基之外,买备刺竹,栽植数层,根深蟠结,可资捍卫;再于刺竹围内,建造城垣,工作亦易兴举」等语。朕览郝玉麟等所奏,不过虑其地滨大海,土疏沙淤,工费浩繁,城工非易,故有茨竹籓篱之议。殊不知城垣之设,所以防外患;如必当建城,虽